情侣之间动手可以按照寻衅滋事或者斗殴来进行处理,如果构成故意伤害,那么会受到刑事处罚。
一、互殴谁先动手犯法吗
互殴谁先动手的关键,先后动手会影响双方的违法情节严重程度,涉及责任的分摊。打架应当按照造成的后果处罚,如果构成轻伤二级,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按照规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书可以判缓刑。
二、打群架怎么打才能判刑
打群斗一般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如果造成重伤或死亡,则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具体涉嫌犯罪要看案情。
处罚的依据是:
1、打群架涉嫌寻衅滋事。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有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收集他人实施前款,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涉嫌聚众斗殴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对主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打群架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造成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涉嫌故意杀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轻微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对于聚众斗殴案性质是怎样认定的
对于聚众斗殴案性质是认定如下:
1、如果只是故意伤害,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则涉嫌故意伤害;
2、如果是随意殴打他人的性质,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如果造成轻伤以上,或者随意殴打他人,涉嫌寻衅滋事;
3、双方聚众斗殴的,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双方一般有五人以上,涉嫌聚众斗殴。
-
情侣打架,派出所管吗?
250人看过
-
公民之间打架派出所咋处理?
104人看过
-
女子之间争执,派出所会怎样处理?
70人看过
-
情侣打架:派出所应对策略
491人看过
-
情侣之间的债务怎么办
165人看过
-
情侣吵架进派出所会有案底吗
334人看过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多>
-
情侣打架派出所管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19管。只要是治安案件派出所都是可以管理的。派出所一般会进行调解。《人民警察法》规定,公安机关依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人民警察法》第六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
-
怎样去处理情侣之间债务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15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用于同居双方生产、生活所需的应该作为双方共同债务,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双方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
情侣之间贩毒600克怎么处罚江西在线咨询 2022-12-131.贩毒600克会被判处死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
情侣之间分手如何给分手费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19由于现阶段我国民事法律对分手费无明文规定,致使审判实践界对分手费纠纷的救济处理尚无统一作法,一般有两种情形,一种情形是在审理分手费纠纷案件时确认分手费的法律效力,判决给付分手费一方履行分手费给付义务。另一种情形是不认定分手费的法律效力,判决驳回接受分手费一方的诉讼请求。如果法院判决给付分手费一方履行分手费给付义务,那一方怎么给付分手费呢?给付分手费的方式如下: 1、当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
-
情侣之间关系产生的债务怎么处理北京在线咨询 2022-09-02期间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负债,另一方是否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关键在于负债一方的举债目的用于是否用于同居双方生产、生活所需。如果是,则应该作为双方共同债务,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