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买卖合同需要写明哪些条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9 17:29:00 264 人看过

房子买卖合同需要写明的条

款是:

双方和房子的基本信息;

房子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

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

质量标准承诺

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

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违约责任等条

款。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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