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做亲子鉴定法院是否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1:13:35 353 人看过

我与妻子结婚后生有一子,现已7岁。孩子出生后,就有朋友说孩子不像我,长得很像妻子以前的恋人,当时我半信半疑。但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我的疑心越来越重,因为孩子长得既不像我也不像他妈。为此,我们的夫妻感情一直不和。最近,我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以孩子不是我亲生为由,拒绝抚养和支付抚育费。妻子反对我的诉讼请求,并说孩子确实是与我所生。为确定孩子是否与我有亲子关系,我想申请做亲子鉴定。请问,该怎样申请做亲子鉴定?如果妻子不同意做亲子鉴定,法院是否可以采取强制的手段?

律师解答:

要确定子女是否亲生,亲子鉴定结论是非常重要的证据。但我国在亲子关系鉴定方面的立法还是空白。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只允许各级人民法院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做亲子关系鉴定。至于如何启动亲子鉴定程序,目前也无明确规定。审判实践中普遍的做法是:夫妻双方都同意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应予准许,在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后,由人民法院委托有关亲子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受委托的鉴定机构应当作出书面结论并在鉴定书上盖章。若有一方不同意,或子女较大,法院则从严掌握,即一方拒绝做的,法院不应采取强制措施。

如果你妻子同意做亲子鉴定,而且鉴定结论证实了你的疑心,法院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的。如果妻子不同意做鉴定,你应当想办法从其他方面举证。若你能提供足够证据或法院从其他途径查明小孩确实非你和妻子所生,那法院在判决你们离婚时,你不但可以拒绝抚养孩子和承担抚育费,还有权向妻子和孩子的生父追索因抚养孩子所支出的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5日 00: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亲子鉴定相关文章
  • 是否可以采取强制性措施辞退员工?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标准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根据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和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和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那么这就是工伤事故赔偿标准了。辞退员工的赔偿辞退员工的赔偿如下: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
    2023-07-03
    242人看过
  • 亲属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的应对措施
    一、向办案机关了解是留置盘问还是拘传留置盘问是公安机关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而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拘传是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行使刑事诉讼职权的行为。拘传不得超过12小时,采取拘传措施时办案人员应当出示《拘传证》。了解被采取的强制措施是留置盘问还是拘传,可以了解到被采取强制措施人是否已经因为涉嫌犯罪被侦查机关立案侦查。二、向办案机关询问被羁押人员是刑事拘留还是治安拘留刑事拘留系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现行犯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治安拘留的适用对
    2023-04-14
    92人看过
  • 强制措施被法院采取证人是否有影响
    证人不适用强制措施,强制措施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留.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2、任何知道案件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年幼,无法区分是非,无法正确表达,无法作证。被传唤是否有强制措施传唤不是强制措施,而是侦查措施。即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强制措施包含: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项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2023-08-07
    219人看过
  •  是否对通缉采取强制措施?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关于通缉令和刑事强制措施的相关规定。通缉令的发布和执行需要经过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并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在公安机关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安机关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可以通过发布通缉令并采取强制措施来追捕归案。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发布通缉令,并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在公安机关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通缉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通缉令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该条规定了公安机关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包括通缉令。通缉令的采取必须经过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在执行后立即向被通缉人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通知,
    2023-08-27
    69人看过
  • 在鉴定意见出来前可否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一、在鉴定意见出来前可否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在鉴定意见出来之前,如果符合采取强制措施条件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第一百九十七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法
    2023-06-01
    82人看过
  • 审查起诉阶段是否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法律没有规定检察院审查起诉,一定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对被告人是否采取强制措施,要依据案情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一、审查起诉的内容有哪些(1)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是否清楚,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日、职业和单位等;(2)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认定犯罪性质和罪名是否正确、有无法定的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犯
    2023-06-26
    296人看过
  • 准备杀人警察是否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一、准备杀人警察是否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准备实施杀人行为是属于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的情形,可以对嫌疑人先行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二、犯罪预备的种类有哪些1、为实施犯罪事先调查犯罪场所、时机和被害人行踪。如行为人为实施盗窃活动而事先查看银行所处的位置、保险柜放置的地方、毗邻的建筑物、逃跑的路线等。2、准备实施犯罪的手段,例如为实施入户盗窃而事先练习楼顶下滑入窗技术。3、排除实施犯罪的
    2023-05-13
    459人看过
  • 伤情鉴定未出能否采取强制措施处理
    可以,警方认定有必要强制措施就可以执行,它主要是为了防止其对社会进一步危害或者毁灭证据逃跑的。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伤情鉴定未出来能否治安拘留伤情鉴定结果虽然未出来的,但公安机关经调查确定当事人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可以行政拘留违法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第九
    2023-08-02
    428人看过
  • 采取强制措施之后可以请辩护人吗
    犯罪嫌疑人被办案机关第一次讯问开始,就有权委托辩护人,所以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有权委托辩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一、哪些人可以做辩护人1、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
    2023-02-22
    210人看过
  • 是否可以在重新鉴定期间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备受关注
    重新鉴定期间可以采取强制措施。重新鉴定期间是否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取决于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采取强制措施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拘留:1、准备犯罪、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即发现;2、受害人或者在场的人指认犯罪;3、在周围或者住所发现犯罪证据;4、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通供应的可能;6、无真实姓名、地址、身份不明;7、有逃跑、多次犯罪、重大犯罪嫌疑。重新鉴定期间能否做出处理决定法律对重新鉴定的时间没有作出规定,但对申请鉴定的时间是有规定的。法律对重新鉴定的时间没有作出规定,但对申请鉴定的时间是有规定的,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
    2023-07-18
    458人看过
  • 以前采取的强制措施可否自动解除
    采取新的强制措施之后,之前的强制措施是会“自动解除”。但强制措施一般是撤销或者变更,不用“自动解除”这一说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一、取保候审案子能怎么结案首先,取保候审到期后,将会被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其次,取保候审到期后检察机关尚未起诉,并且经侦查无罪的,可以解除取保候审。这时候,当事人可要求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者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答复,可要求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
    2023-03-14
    287人看过
  •  法院执行局会采取强制措施吗?
    该段内容讲述了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拘捕被执行人的前提条件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被执行人必须具有执行能力,否则不会采取强制措施。如果确实无法证明或查证其无能力执行,则不会采取强制措施。而对于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对于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来拘捕被执行人,前提是该被执行人具有执行能力,但拒绝履行。如果确实无法证明或查证其无能力执行,那么不会采取强制措施。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素材】拒绝履行判决,法院能否强制执行?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判决的执行,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当事人需要提供具体的证据证明对
    2023-08-19
    497人看过
  •  法定复议期满后,国务院能否采取强制措施?
    根据所给段落,申请复议期满后,除非出现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且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或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情况,否则不会影响行政机关的执行。因此,答案为申请复议期满后,除非出现上述情况,否则不会影响行政机关的执行。在申请复议期满后,除非出现以下情况,否则不会影响行政机关的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的,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 强 制 执 行 】 申 请 复 议 后 , 国 务 院 如 何 确 保 执 行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后,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如果行政复议决定逾期不作决定,申请人可以自期限届
    2023-09-05
    387人看过
  • 被采取强制措施是否能认定自首?
    被采取强制措施能认定自首。无论行为人是否被采取强势措施均有可能被认定自首。我国刑法规定了两类自首,一类是在犯罪行为没有发觉的情况下自动投案,主动供述犯罪情节的是自首。另一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询问会被采取强制措施吗询问是否会被采取强制措施,要是具体情况。如果是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的,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
    2023-08-14
    83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亲子鉴定就是利用法医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技术,从子代和亲代的形态构造或生理机能方面的相似特点,分析遗传特征,判断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是亲生关系,是法医物证鉴定的主要组成部分。简单来说,就是通过血型或DNA测试等鉴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缘关... 更多>

    #亲子鉴定
    相关咨询
    • 申请做不应采取强制措施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6
      问:我与妻子结婚后生有一子,现已7岁。孩子出生后,就有朋友说孩子不像我,长得很像妻子以前的恋人,当时我半信半疑。但随着孩子一天天长大,我的疑心越来越重,因为孩子长得既不像我也不像他妈。为此,我们的夫妻感情一直不和。最近,我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以孩子不是我亲生为由,拒绝抚养和支付抚育费。妻子反对我的诉讼请求,并说孩子确实是与我所生。为确定孩子是否与我有亲子关系,我想申请做亲子鉴定。请问,该怎样申请
    •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申请书,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3-28
      申请人:,,族,1981年月日出生,,住;被申请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申请事项: 1、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采取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强制执行措施; 2、申请解除对被申请人账户的查封冻结措施;申请事由:贵院受理的申请人申请执行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经多次协商,已于2016年月日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于申请日前履行了《执行和解协议》中的第二项约定。为不影响
    • 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法院可否强制申请亲子鉴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2
      一方否定子女是其所亲生,又拒绝作的,法院可否强制当事人做亲子鉴定亲子鉴定必须以当事人同意为要件,法院不得强制取证。如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做鉴定,应予准许。在处理一方否定子女是其所亲生,又拒绝作的,法院可否强制当事人做亲子鉴定亲子鉴定必须以当事人同意为要件,法院不得强制取证。如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做鉴定,应予准许。在处理此类案件中,应对亲子鉴定结论应作为鉴别子关系的证据之一,应与案件其它材料相印证,综合分析
    • 无法采取强制措施可以提请检察院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16
      未采取强制措施可以提交逮捕。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未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符合逮捕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向检察院申请逮捕。
    • 刑事拘留后,家属可以向法院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5
      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五种刑事强制措施:刑事拘留、逮捕、拘传、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刑事拘留是五种刑事强制措施之一。根据咱们国家的司法实践,被刑事拘留就意味着已经涉嫌犯罪了,公安机关已经对嫌疑人刑事立案侦查,并且采取了强制措施。有的家属出于亲情的缘故,在向律师描述案情时,通常会说自己的亲属并没有直接参与犯罪、他那么老实不可能参与犯罪、他肯定是被冤枉了。但是,作为律师,虽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