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认罪认罚不起诉,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依法办理原则,应当遵循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确保案件处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二)权利保护原则,应当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获得有效法律帮助,确保其了解认罪认罚的性质和法律后果,自愿认罪认罚;
(三)证据裁判原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收集、固定、审查和认定证据,不得以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代替检察机关案件审查职能的行使,确保司法公正。
(四)裁量有据原则,对犯罪嫌疑人启动认罪认罚不起诉,既要坚持发挥检察自由裁量权原则,又要坚持依法有据原则,应当在符合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下,进行检察自由裁量权;
(五)接受监督原则,对犯罪嫌疑人启动认罪认罚不起诉,应当自觉接受本院纪检部门、上级检察机关及代表、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必要时,应当进行听证和宣告。
刑事案件审查结束时,承办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实际羁押期限已接近或者超出实际可能被判处的刑期,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一般应当作出认罪认罚不起诉处理。
共同犯罪中处于次要、辅助地位的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所做的供述和指认对于查清犯罪、指控主犯起到重大作用,同时具备法定的减轻、从轻处罚情节,综合考量其法定最高刑不超过三年有期徒刑的,一般可以作出认罪认罚不起诉处理。
承办检察官应当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认罪认罚的态度以及其供述、指认对于查清犯罪所起的作用以及所涉嫌犯罪的性质,综合作出裁量。
犯罪嫌疑人已达起诉条件,但犯罪情节轻微,依照法律规定宣告刑可能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适用缓刑条件,且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没有起诉必要的,可以对其作出认罪认罚不起诉处理。
依照本条作出认罪认罚不起诉的,应当同时要求犯罪嫌疑人在本院规定时间内完成社会公益服务,并提供相关证明。
犯罪嫌疑人依照本院规定的时间完成社会公益服务,经查证属实,且没有新的犯罪事实或证据变化的,应当对其作出认罪认罚不起诉处理。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承办检察官可以不附加条件提出酌定不起诉的处理意见,但应当说明不需附加条件的理由。<
-
认罪认罚从宽原则中的认罪如何认定?
496人看过
-
确定认罪认罚从宽原则中认罪的标准
241人看过
-
受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与处罚原则
468人看过
-
呆账的确认与处理原则
165人看过
-
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应该坚持哪些原则
228人看过
-
检察院阐述认罪认罚的含义及原则
360人看过
-
自愿认罪认罚从宽案件辩护的原则是怎样的?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01如果犯罪嫌疑人选择自愿认罪认罚的,在法律的规定上,可能会有一定的相关措施,那么今天我们讲述的就是对于自愿认罪认罚的行为处罚办法规定是怎样的呢?根据法律的规定来看,选择自愿认罪的从轻处罚,应该要辩护无罪,获减刑。详情来看文章的解释。
-
哪些情况适用公安机关认罪认罚从宽的原则?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3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
2023最新认罪认罚规则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29认罪必须出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自愿”从文义上理解,是指主体基于自由意志,在没有受到外界强迫、威胁、欺骗、引诱下的自主语言表达或思维表现。《刑事诉讼法》将“认罚”界定为愿意接受处罚,有助于消弭认罪认罚从宽不适用于侦查阶段的误解,有助于鼓励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尽早认罪,减少对抗,从而充分发挥认罪认罚在审前程序中的分流作用。
-
犯罪认定三个原则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8我国刑法第一章明确规定了总的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宜原则。相关法律条文:《刑法》第三条【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
教唆犯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教唆犯的处罚原则包括哪些, 如何认定责任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08教唆犯的处罚原则: 教唆犯的一般刑事责任原则。根据刑法第29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是指被教唆的人已经实施所教唆的罪,与教唆犯与其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对教唆犯应当适用的刑事责任原则。被教唆的人实施了被教唆的犯罪不仅包括实施了犯罪实行行为且达到犯罪既遂的情况,还包括已经着手实施了犯罪实行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遂的,也包括着手实施犯罪预备行为但由于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