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的一些常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10:53:51 453 人看过

法院离婚,又称诉讼离婚:是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离婚,任何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调解或判决而解除其婚姻关系的一项离婚制度。诉讼离婚制度,适用于当事人双方对离婚有分歧的情况,包括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而发生的离婚纠纷;或者双方虽然同意离婚,但在子女和财产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情况。

选择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离婚请求的情形: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一般条件: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8、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9、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12、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13、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1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15、一方下落不明满2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16、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17、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诉讼期限: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2、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该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以上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3、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5、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13: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离婚相关文章
  • 常见的诉讼离婚误区都有哪些
    这种认识没有法律根据。因为离婚是配偶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只能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或到法院诉讼离婚,此外没有其他途径。同时,民政部门和法院认定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要从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有无和好可能等诸方面综合认定,是否分居只是其中的一个参考因素。二、“先提出离婚会吃亏”。夫妻双方在案件中地位平等,离婚时,法院首先会分清当事人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和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处理。因此,先起诉不等于一定能判离,更不等于原告必须在财产分割方面作出让步,二者没有必然联系。三、“没和家人商量,法院不能判离婚”。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是民法典的一项基本原则,离婚诉讼解
    2023-05-06
    367人看过
  • 一些关于买房的常识
    本文在为您揭秘的同时,还将介绍各种购房常识,并为首次购房的“菜鸟”提供一些建议。正当市场陷入困境时,过去很受欢迎的女售货员现在不得不对顾客露出更多的微笑。有些人甚至说出了开发商不会告诉买家的一些潜在规则的真相。本文整理出一些卖美妹的购买知识,供大家参考。其实,买房时交的保险费可以打15%的折扣。不要在销售处买保险单。外面的保险公司可以给你打折。2。开盘绝对没有好房子。好房子都预定了,然后每个月推出几套,但单价上涨很快。要么你有关系,我们就给你房子。3。这些广告都不是真的。不要相信正面的颜色。他们中的许多人比画更难看。售楼员会从很多方面逼你买房,这让你一直感到紧张。在这个时候,你必须冷静。你喜欢的时候就得买。别以为九楼到十一楼的高楼好,那你就错了。这些地板只是灰层。当污浊的空气达到这个高度时,它就会停止。我们不会告诉你的。别对风景抱太大希望。房子交房前一个月从外地买来的树和草,所以多活一段时
    2023-05-02
    397人看过
  • 医疗事故诉讼常识有哪些
    1、案由的选择患方可以选择提起医疗侵权民事赔偿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医方只能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2、受理条件1、有医患关系;2、医疗行为违法、违规;3、患者有损害后果;4、医疗违法、违规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有之间因果关系;5、患者有经济损失;6、在诉讼时效内。3、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及证据就诊资料(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申请单,医药费清单,注射证明,外配处方)、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丧葬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公信证据除外)。一审程序1、管辖法院患方如提起医疗侵权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之诉,由医疗机构所在地法院管辖。医方如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之诉,可选择患方所在地或医方所在地法院管辖。2、证据保全为防止医疗机构伪造、隐匿、篡改、销毁病史或者防止尸体、检验标本等灭失或为了查阅和复制涉案证据,在
    2023-05-05
    348人看过
  •  确定离婚诉讼地点:需要了解的法律常识
    该段内容讲述了确定起诉离婚管辖的方式。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离婚诉讼案件原则上应该由被告的住所地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或者被告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原告的住所地法院也可以具有管辖权。确定起诉离婚管辖的方式: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原则上应该由被告的住所地法院管辖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那么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原告的住所地法院也可以具有管辖权。 离 婚 诉 讼 管 辖 原 则离婚诉讼管辖原则是离婚案件管辖的基本原则,旨在确保离婚案件能够依法公正审理。根据这一原则,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不能确定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则由人民法院管辖。因此,离婚诉讼管辖原则是为了保证离婚案件能够依法公正审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定起诉
    2023-09-03
    483人看过
  • 休年假的一些常识
    一、享受年休假的资格是什么?答: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2条的规定,员工只要符合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就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二、享受年休假必须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吗?答: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复函,“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既包括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所以,有些员工一入职当年度虽不足一年,但可折算享受当年度年休假。三、员工享受年休假的天数是怎么规定的?答: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累计工作年限包括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四、我有十天带薪年假,休假天数中的周六、日要扣除吗,还是连休息日一起只休十天?答: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实施办法的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
    2023-05-05
    291人看过
  • 离婚诉讼的常规步骤有哪些?
    普通程序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因与特别程序、简易程序相对而得名。第一审程序是全部民事审判程序的基础,具有广泛的适用性。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常可分为四个阶段:(1)起诉和受理。民事诉讼程序的开始阶段。包括原告起诉和人民法院受理两方面的诉讼行为的结合。(2)审理前的准备。审判人员在受理案件之后、审理之前应作的准备工作。主要是弄清双方当事人的请求与答辩,调查、收集证据,通知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参加诉讼,以及其他保证正确、及时审理案件的工作。(3)开庭审理。即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调解或判决。开庭审理又可分为:准备阶段。由法庭查明和解决案件能否进行实体审理的问题。法庭调查。即在法庭上审查各种证据,对案情进行直接、全面调查。法庭辩论。调解或判决。法庭在审理和辩论
    2023-07-06
    311人看过
  • 有哪些常见的离婚诉讼误区
    离婚诉讼中的常见误区如下:夫妻分居满二年的情况下,当事人即可以自行离婚;谁先提出离婚诉讼对谁有利;任何情况下都可以起诉离婚;起诉就可以离婚;诉讼离婚必须经过孩子的同意等。一、分居两年能否强制离婚中国没有强制离婚。离婚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一般情况下,除非婚姻本身无效,否则没有强制离婚。但夫妻因感情不和连续分居两年的,一方起诉离婚法院调解无效,判决离婚,另一方是否同意判决离婚,对不同意离婚的一方也是强制性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二、法律问题婚姻问题离婚的不同情形(一)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必须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在材料齐全情况下,到婚姻登记地的民政局即可办完协议离婚手续。(二)诉讼离婚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或/和对
    2023-02-17
    428人看过
  • 行政赔偿诉讼常识
    行政赔偿诉讼
    行政赔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赔偿请求人的诉讼请求,适用《行政诉讼法》的一般规定以及《国家赔偿法》的特别规定及有关司法解释,裁判赔偿争议的活动。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3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及《行政诉讼法》第67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单独就损害赔偿提出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知,行政赔偿诉讼属行政诉讼的特殊类别,其在起诉条件、受案范围、诉讼当事人、证据规则以及审理形式等方面都有自身特点。
    2023-05-01
    482人看过
  • 离婚诉讼适用离婚诉讼中有哪些错误认识
    离婚诉讼产生各种各样的错误认识有:1、对方不同意,不能离婚。实际上,只要法院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离婚;2、分居两年可以自动离婚。实际上不存在自动离婚;3、先提出离婚者在财产上会吃亏。实际上离婚财产分割等各种问题的审理并不因为谁先提出离婚而有影响。离婚诉讼中虚构债务的起诉条件有哪些在我国离婚案件中,一方虚构债务的处罚是: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虚构债务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3-07-27
    59人看过
  • 民事诉讼的这些常识你都知道吗?
    一、什么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有法定的适用范围。根据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时适用简易程序,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一)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二)发回重审的;(三)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四)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五)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实践中,简易程序有扩大适用的趋势,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商事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民商事案件,一般适用简易程序,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一)破产案件;(二)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三)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提起诉讼的案件;(四)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的案件;(五)发回重审、再审或抗诉的
    2023-06-07
    257人看过
  • 行政诉讼常识-行政诉讼须知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的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同时,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三)行政机关对行政
    2024-03-28
    55人看过
  • 离婚前的准备常识
    当双方的共同生活无法维系,离婚就成为唯一选择。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准备工作是相当重要的。离婚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两项:其一,相关证据的收集,其二,家庭财产的保护。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由于没有打官司的经历,因此,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但法院审理案件是围绕“证据”进行,没有证据,往往是“有理但打不赢官司”。比如,刘女因不能忍受张男对其长期实施的家庭暴力,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提起离婚前,应当先有意识地收集相关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比如,张男对其施暴后留下的伤痕照片、报警电话记录或警署笔录、或居委会的证言、验伤单据、证人证言等。如果刘女在张男每次殴打后,不报警、不验伤、忍气吞声,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不能举出相关证据,她的诉讼请求就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围绕自己的诉讼请求收集相关证据,在起诉之前是非常重要的,盲目起诉,往往“欲速而不达”。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往往会闻风而动
    2023-04-25
    450人看过
  • 离婚诉讼的常见原因
    可以参考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进行起诉离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会造成离婚的理由:(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起诉离婚失败的原因有哪些起诉离婚失败的原因:一、夫妻关系尚未破裂;二、没有证据证明夫妻关系尚未破裂,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1、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3、感情确实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
    2023-07-12
    457人看过
  • 新民诉法中的几个小诉讼常识有哪些
    1、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2、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可以先行调解。3、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二条先行调解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第一百三十四条审理方式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2023-06-13
    134人看过
  • 常见的诉讼离婚误区都有哪些
    这种认识没有法律根据。因为离婚是配偶双方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只能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或到法院诉讼离婚,此外没有其他途径。同时,民政部门和法院认定离婚的法定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这要从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有无和好可能等诸方面综合认定,是否分居只是其中的一个参考因素。二、“先提出离婚会吃亏”。夫妻双方在案件中地位平等,离婚时,法院首先会分清当事人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和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处理。因此,先起诉不等于一定能判离,更不等于原告必须在财产分割方面作出让步,二者没有必然联系。三、“没和家人商量,法院不能判离婚”。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是民法典的一项基本原则,离婚诉讼解
    2023-05-06
    367人看过
  • 一些关于买房的常识
    本文在为您揭秘的同时,还将介绍各种购房常识,并为首次购房的“菜鸟”提供一些建议。正当市场陷入困境时,过去很受欢迎的女售货员现在不得不对顾客露出更多的微笑。有些人甚至说出了开发商不会告诉买家的一些潜在规则的真相。本文整理出一些卖美妹的购买知识,供大家参考。其实,买房时交的保险费可以打15%的折扣。不要在销售处买保险单。外面的保险公司可以给你打折。2。开盘绝对没有好房子。好房子都预定了,然后每个月推出几套,但单价上涨很快。要么你有关系,我们就给你房子。3。这些广告都不是真的。不要相信正面的颜色。他们中的许多人比画更难看。售楼员会从很多方面逼你买房,这让你一直感到紧张。在这个时候,你必须冷静。你喜欢的时候就得买。别以为九楼到十一楼的高楼好,那你就错了。这些地板只是灰层。当污浊的空气达到这个高度时,它就会停止。我们不会告诉你的。别对风景抱太大希望。房子交房前一个月从外地买来的树和草,所以多活一段时
    2023-05-02
    397人看过
  • 医疗事故诉讼常识有哪些
    1、案由的选择患方可以选择提起医疗侵权民事赔偿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医方只能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之诉。2、受理条件1、有医患关系;2、医疗行为违法、违规;3、患者有损害后果;4、医疗违法、违规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有之间因果关系;5、患者有经济损失;6、在诉讼时效内。3、当事人应提交的材料及证据就诊资料(包括门、急诊、住院病史,各种检验申请单,医药费清单,注射证明,外配处方)、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丧葬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公信证据除外)。一审程序1、管辖法院患方如提起医疗侵权之诉或医疗技术服务合同之诉,由医疗机构所在地法院管辖。医方如提起医疗技术服务合同之诉,可选择患方所在地或医方所在地法院管辖。2、证据保全为防止医疗机构伪造、隐匿、篡改、销毁病史或者防止尸体、检验标本等灭失或为了查阅和复制涉案证据,在
    2023-05-05
    348人看过
  •  确定离婚诉讼地点:需要了解的法律常识
    该段内容讲述了确定起诉离婚管辖的方式。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离婚诉讼案件原则上应该由被告的住所地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或者被告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原告的住所地法院也可以具有管辖权。确定起诉离婚管辖的方式:根据“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原则上应该由被告的住所地法院管辖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那么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一年以上,原告的住所地法院也可以具有管辖权。 离 婚 诉 讼 管 辖 原 则离婚诉讼管辖原则是离婚案件管辖的基本原则,旨在确保离婚案件能够依法公正审理。根据这一原则,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不能确定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则由人民法院管辖。因此,离婚诉讼管辖原则是为了保证离婚案件能够依法公正审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定起诉
    2023-09-03
    483人看过
  • 休年假的一些常识
    一、享受年休假的资格是什么?答: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2条的规定,员工只要符合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就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二、享受年休假必须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吗?答: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复函,“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既包括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情形。所以,有些员工一入职当年度虽不足一年,但可折算享受当年度年休假。三、员工享受年休假的天数是怎么规定的?答: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累计工作年限包括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四、我有十天带薪年假,休假天数中的周六、日要扣除吗,还是连休息日一起只休十天?答: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实施办法的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
    2023-05-05
    291人看过
  • 离婚诉讼的常规步骤有哪些?
    普通程序是指我国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因与特别程序、简易程序相对而得名。第一审程序是全部民事审判程序的基础,具有广泛的适用性。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通常可分为四个阶段:(1)起诉和受理。民事诉讼程序的开始阶段。包括原告起诉和人民法院受理两方面的诉讼行为的结合。(2)审理前的准备。审判人员在受理案件之后、审理之前应作的准备工作。主要是弄清双方当事人的请求与答辩,调查、收集证据,通知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参加诉讼,以及其他保证正确、及时审理案件的工作。(3)开庭审理。即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进行调解或判决。开庭审理又可分为:准备阶段。由法庭查明和解决案件能否进行实体审理的问题。法庭调查。即在法庭上审查各种证据,对案情进行直接、全面调查。法庭辩论。调解或判决。法庭在审理和辩论
    2023-07-06
    311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 1、撰写起诉状,起诉状中写明夫妻双方的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写明诉讼请求为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如果有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如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情况的,则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并附上证明夫妻... 更多>

    #诉讼离婚
    相关咨询
    • 诉讼管辖常识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6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 [婚姻常识]诉讼损害赔偿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0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
    • 离婚诉讼期限有规定吗民法常识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20
      起诉离婚期限的规定是: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一方起诉离婚被驳回之后,如果没有新情况或者新理由在六个月之内不能起诉离婚。
    • 道路一般常识的常识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30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常识管辖法院: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时效:人身损害赔偿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财产损失为2年。审理时限:一审法院审理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简易程序审限为3个月,普通程序为6个月;二审为3个月。诉讼证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车损物损证明、人身伤害的医疗费、交通费、伤残鉴定费发票,误工、被扶养人情况、伤残鉴定、死亡证明等。
    • 感情破裂起诉离婚的常识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4
      可以选择以下一种方式:1、,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本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夫妻生活走到尽头!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