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登记的不动产物权的设立不发生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09:11:09 171 人看过

(1)生效的时间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回动答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及时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处分其物权。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一致;记载不一致的,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该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1、物权是支配权。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的权利,即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标的物直接行使权利,无须他人的意思或义务人的行为的介入。

2、物权是绝对权(对世权)。物权的权利主体只有一个,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第三人,且义务内容是不作为,即只要不侵犯物权人行使权利就履行义务,所以物权是一种绝对权。

3、物权是财产权。物权是一种具有物质内容的、直接体现为财产利益的权利,财产利益包括对物的利用、物的归属和就物的价值设立的担保,与人身权相对。

4、物权的客体是物。物权的客体是物,且主要是有体物。

5、物权具有排他性。首先,物权的权利人可以对抗一切不特定的人,所以物权是一种对世权;其次,同一物上不许有内容不相容的物权并存(最典型的就是一个物上不可以有两个所有权,但可以同时有一个所有权和几个抵押权并存),即“一物一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06: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动产物权相关文章
  •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何时发生效力
    动产物权设立、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动产物权设立、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动产物权转让时,出让人应当将该动产交付给受让人,但双方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动产物权变更登记的效力:(1)船舶、飞行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的设立和转让,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交付时发生效力。(2)动产物权设立、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动产物权设立、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3)动产物权转让时,出让人应当将该动产交付给受让人,但双方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4)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行为导致物权设
    2023-04-04
    270人看过
  • 不动产抵押未登记效力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登记是针对特权的变动而采取的一种公示方法,是否登记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如果不动产抵押未登记效力怎样,是依据有关的法律来进行规范。一、不动产合同什么时候生效不动产合同自合同依法成立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二、未办理登记前订立的房产合同有效吗未办理登记前订立的房产合同有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当事人订立有
    2023-03-07
    467人看过
  •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法律效力如下:1.登记的公示力所谓公示,是指物权在变动时,必须将物权变动的事实通过一定方法向社会公开,从而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并保护交易安全。2.登记的形成力登记的形成力,又称物权变动的根据效力,是指登记具有使不动产登记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能否生效的效力。3.登记的推定力登记的推定力又称权利正确性推定效力,是指以不动产登记簿上所记载的当事人的权利内容为正确不动产权利的效力。4.登记的公信力不动产登记簿所记载的权利推定为真正的权利,并赋予其公信力,基于登记的公信力,即使登记错误或遗漏,因相信登记正确而与登记名义人进行交易的善意第三人,其所得利益仍将受到法律的保护。一、房产挂靠纠纷如何解决1、不动产权属确定应当以不动产管理机构的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为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
    2023-03-07
    214人看过
  • 广东暂未发不动产登记证广州暂未设不动产登记局
    目前广东各市也均未发放新版不动产权证书。穗暂未设不动产登记局目前广州市的多个城建职能部门正在调整,最终的三定方案尚未出台,广州也暂未设置不动产登记局,记者从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获悉,3月1日广州发放的仍然是目前版本的房产证,而非此前国土部门发布的不动产权证,新版不动产权证何时开始在广州正式发放,目前仍然未知。据悉,广东不动产登记局于2月27日刚挂牌,根据广东省的工作部署,今年6月底前才能基本完成市、县两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设置。目前广东各市均未发放新版不动产权证书。发了新证旧证依然有效不过,部分地区已开始发放不动产权证书,3月1日当天,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徐州颁发了全国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这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开始正式落地。据了解,不动产权登记证的编号设置与身份证的设置方式一样,由省、市、县和顺序组成。需要说明的是,即便是从3月1日起发放新证的城市,旧房产证仍然有效。新版证书和旧版
    2023-04-22
    316人看过
  • 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的规定有哪些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对于不动产物权登记对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效力,国外基本有两种立法体例:一种是登记生效主义;一种是登记对抗主义。登记生效主义是以登记决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移转、变更和消灭能否生效的效力。以德国、瑞士为代表,在这种模式下,不动产物权的变动,必须进行登记,如果不登记,则不发生不动产变动的效果。登记对抗主义是不动产物权的设立、移转、变更和消灭的生效,仅仅以当事人的法律行为作为生效的必要充分条件,登记与否不决定物权变动的效力。一、未初始登记的房屋能否买卖房屋商有初始登记的,不影响房屋拥有人买卖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办理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但当事人或者法律另有规定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
    2023-03-10
    259人看过
  • 未办理登记的不动产物权合同有效吗
    未办理登记前订立的不动产物权合同是有效的。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根据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一、办理房产转让过户流程是怎样的办理房产转让过户流程:1、准备身份证明、和转让合同、房产证等材料;2、双方一起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3、缴纳个人所得税、契税、增值税等税费;4、领取新房产证。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
    2023-04-01
    169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不动产物权是指以不动产为标的物的物权。即指以土地、房屋等不能移动的财产作为权利标的物权。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公示方法。而不动产物权以占有和交付为公示方法,包括所有权、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典权、抵押权6种。... 更多>

    #不动产物权
    相关咨询
    • 不动产物权未登记的合同的效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0
      1、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不动产效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2
      未办理物权变更登记的,不影响不动产物权变动合同的效力,但只是合同具有效力,而不是不动产物权的变更已经具有效力。换句话说,此时的物权变更仍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是对于因此引起的纠纷而造成损失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请求合同对方当事人弥补因此造成的损失。但不可直接对善意第三人主张物权,除非该第三人已经明知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物权变动。对于情况1:,不动产未过户就应当作为甲的遗产,甲乙之间的合同关系实际是一个债权关
    • 不动产物权未登记的合同效力认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12
      不动产物权变更没有进行登记的合同仍然有效。在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债权效力和物权效力之间是相互独立的。
    • 不动产物权未登记合同的效力认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01
      不动产物权变更没有进行登记的合同仍然有效。在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债权效力和物权效力之间是相互独立的。
    • 登记的不动产物权的变更什么时候发生效力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7
      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确立了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的原则。 2、本条则具体明确了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登记生效的时间,即“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也即是说,不动产物权登记,自登记机构将不动产物权有关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始告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