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负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8 18:01:35 258 人看过

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挂名股东(显名股东)若承担了连带责任,有权向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追偿。既然隐名股东为公司的实际股东,其应在出资额限度内对公司债务对外承担责任,如须追究公司的股东责任时,隐名股东不能免责。

在公司中一般都会有股东,这个股东有可能是显名股东,也有可能为隐名股东,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未成立的情况下,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实际出资人更谈不上股东资格认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及其他股东的关系,则如同合伙关系,企业开办者(包括实际出资人和挂名出资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一、隐名股东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

隐名股东的产生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产生,不包含为规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义出资的情形。如隐名股东并不包含利用国家对下岗职工投资经营的优惠政策,约定用下岗职工的名义对公司出资的人。

2、隐名股东依隐名出资人与显名人之间的合同关系而产生。

这包括两层含义,一是隐名股东问题所涉及的实质是一种合同,二是隐名股东涉及的直接当事人为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

3、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隐名股东负出资义务,显名股东负营业及分派利益的义务,双方互负有义务,且互为对价,任何一方都不能无偿从他方取得利益,故隐名股东合同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4、隐名股东合同为诺成合同及不要式合同。

隐名股东合同因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并不以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为成立要件,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则为合同的实际履行,故为诺成合同。对隐名股东合同,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以某种特定形式成立,故为不要式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0: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隐名股东相关文章
  • 清算费用股东连带承担责任吗?
    破产清算案件中,股东是肯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股东作为公司企业的管理者和决策制订者,应当对公司破产清算中出现的相关事项负责,具体情况应当由破产清算中发生的犯罪事实来进行认定,可以依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合法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正确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提供司法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清算义务人。该清算义务人的范围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第二、三款的规定是一致的。法院受理破产清算案件后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将全面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账簿等资料并对债务人财产状况进行全面调查,股东应配合管理人进行破产清算。股东作为清算义务人,需移交以下资料至管理人:(参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规范》第十四条)(一)债务人占有或管理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债权债务清
    2023-02-25
    144人看过
  • 企业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后面连带责任是怎么样承担的
    在公司依法经营,依法办理清算手续,一人公司能够证明不存在与投资人存在财产混同的情况下,没有问题,但是一旦出现以下情况,股东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30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一、民法典股东在什么条件下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中规定:滥用了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的就会承担连带责任。第八十三条【出资人滥用权利的责任承担】营利法人的出资人
    2023-02-12
    460人看过
  • 怎么追加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一、如何追加股东责任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80.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和追加执行当事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二条(债务人变更或者追加的范围)除执行依据中指明的债务人外,可以对下列人申请执行,或者在已经开始的执行程序中,申请追加、变更下列人为被执行人:(一)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人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其遗产被第三人无偿占有或者接收的,该第三人;(二)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的配偶;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人与其配偶离婚,依法应承担债务的配偶;(三)作为债务人的法人分立或者合并的,分立或者合并后存续的法人;(四)债务人姓名或者
    2023-03-28
    360人看过
  •  股东未缴纳股权登记费需承担连带责任吗?
    股东未按时足额缴纳出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应当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若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责任。若股东未按时足额缴纳出资,则应在未缴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第九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时,股东尚
    2023-11-18
    82人看过
  • 隐名股东对债权人的连带责任规定是什么
    隐名股东对债权人的连带责任规定是在显明股东认缴的出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未成立的情况下,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实际出资人更谈不上股东资格认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及其他股东的关系,则如同合伙关系,企业开办者(包括实际出资人和挂名出资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挂名股东(显名股东)若承担了连带责任,有权向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追偿。既然隐名股东为公司的实际股东,其应在出资额限度内对公司债务对外承担责任,如须追究公司的股东责任时,隐名股东不能免责。一、隐名股东的法律特征有哪些?1、隐名股东依合法行为而产生。隐名股东的产生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产生,不包含为规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义出资的情形。如隐名股东并不包含利用国家对下岗职工投资经营的优惠政策,约定用下岗职工的名义对公司出资的人。2、
    2023-02-24
    190人看过
  • 承揽关系需要负连带责任吗
    一、承揽关系需要负连带责任吗承揽关系一般不需要负连带责任。但若为共同承揽人,除另有约定外,应当需要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且承揽合同履行过程中,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承揽关系的判断标准判断一个法律是否为承揽法律关系,也必须从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两方面来考察。1.形式要件所谓承揽法律关系的形式要件,是指要从形式上看双方当事人无订立书面或口头的承揽合同,看工作成果与报酬是否成为交易对价。如双方这样约定: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则可视为双方存在承揽关系。2.实质要件承揽法律关系的实质要件包含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看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为一方提供工作成果,而非劳务本身,另一方支付报酬。其次,要看一方完成工作成果的过程是否独立进行,而无须接受另一
    2023-06-15
    470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隐名股东,也可被称为“实际投资人”,主要指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借用他人的名义成立公司,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出资,并且在成立的公司的章程中、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都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更多>

    #隐名股东
    相关咨询
    • 股东的隐名债务责任承担,该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19
      隐名股东需要对债务负责。 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在公司未成立的情况下,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实际出资者无法进行股东资格认定,隐名股东与有名股东和其他股东的关系就像合作关系一样,企业开发者(包括实际出资者和有名出资者)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公司股东需要负连带责任吗?公司债务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07
      一般不承担连带责任,但如有下列情形,需承担连带责任:一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身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相关延伸】问: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享有哪些权利?答: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享有分红、表决和管理权。
    • 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是否应该连带责任?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24
      是需要承担的。隐名股东也是公司股东类型中的一种,不仅需要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也享有相关的法律权利。而如果发生了一定纠纷,需要承担相关连带责任的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也都需要一并承担。
    • 小股东与股东分别承担连带责任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01
      公司小股东的连带责任取决于公司的性质。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务通常由公司财产承担,股东不对公司债务负责。如果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股东不能解释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独立分离的,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公司债务隐名股东需要承担责任,有哪些规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8-18
      公司债务隐名股东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法人具有独立财产权,以所有的财产对于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法人注销时,法人人格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