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劳动保险合同纠纷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15:44:33 141 人看过

劳动者在公司工作已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10年,单位却拒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他向天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其公司不服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本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2月14日立案受理,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日前,此案已一审终结,劳动者打赢了维权官司。

今年54岁的王某某,于1994年10月进入某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1999年起转为B类员工。其公司内部规定,B类人员不是正式员工。在相同的单位,相同(或相似)的岗位、干相同(或相似)的工作,其享受的待遇却不相同,这让王某某心里不舒服。2005年某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某某路证券营业部向员工发放亲属慰问费2000元,却没有王某某的份儿,他向有关负责人询问,得到的回答是:B类人员不享受此种待遇。2006年公司继续发放亲属慰问费3000元,依然没有王某某的份儿,而且,公司2005年、2006年发给员工的补充医疗保险费8000元,也没有他的份儿。他在公司工作已经10年以上,单位却拒绝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王某某感到自己在公司受到不公平待遇,其合法正当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于2007年11月向天津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要求公司补发其2005年、2006年亲属慰问费,2005年、2006年补充医疗保险费。

法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原告某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某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原告支付被告2005年、2006年亲属慰问费人民币5000元;并支付被告补充医疗保险费人民币8000元。

一、法律依据

1、《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2、《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9: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保险相关文章
  • 保险合同纠纷怎么处理(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例)
    隐瞒病史投稿,保险合同到期后,保险公司能够拒绝续签下一年度的保险合同?近日,随着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的送达,这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落下帷幕。2017年5月,田玲(化名)作为投保人为王斌投保。保险业务员向其询问王斌是否患过包括肝炎等在内的疾病,田玲并未如实回答,而是隐瞒了王斌原先患有肝炎的情况。此后,保险公司接受了田玲的投保并收取保费,保险期自2017年5月6日零时起至2018年5月6日零时止。2018年、2019年的5月6日,保险公司均通过自动扣收保险费的方式,收取田玲的保费。2020年3月,田玲通过微信将王斌在医院的门诊病历发送给保险业务员,要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并告知保险业务员医院有存档,王斌有五年肝病病史。保险业务员将这一情况汇报给保险公司,并请示如何处理这一保险、理赔申请情况。2020年5月6日,受托银行通过自动扣收保险费的方式收取了田玲的保费,保险公司承保了王斌的保险
    2023-06-04
    145人看过
  • 居间合同纠纷案评析
    「案情」被告江苏省新沂市xx配货中心曾给原告郯城县xx粮油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过车辆信息服务。2002年8月,被告负责人朱xx安排一辆在其配货中心登记的冀AK2695号东风运输车,为原告运输小麦。承运车主王xx支付了100元介绍费后,朱xx开出了派车单。派车单注明:今有我配货中心派汽车去你处装小麦,货到兴福,车号2695,全价每吨50元整。此后,原告业务员张庆带该车到新沂市棋盘镇,将购买的陕农229优质小麦380麻袋,净重34200公斤,交付给王xx装运。原告并开出了《发货明细表》一式四联,王xx在该表承运部门栏内签名,其中交货联和回执联王xx持有。原告支付王xx1000元运费后,未派人押车。原告次日与王xx电话联系,王称车已过济南。原告此后与王失去联系,也未再收到该批货物。经查,王xx的身份证、行车证、车牌号均系伪造。原告遂以被告不守商业诚信,严重违反货运合同的约定,提起诉讼。「审判」法院受
    2023-06-05
    185人看过
  • 保险纠纷与保险合同纠纷
    保险合同纠纷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一、投保人的义务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主要有以下几种义务:1、按约定交付保险费的义务保险费是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的费用,作为保险人依照合同承担赔偿和给付责任的代价。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约定的期间承担保险责任。财产保险的保险费,一般应在合同成立后一次缴清,经双方特别约定,也可以分期支付,若投保人未按约定交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可诉请交付,也可通知被保险人终止合同,人身保险费法商交,也可分期支付。保险人对人身保险的保险费不得以诉讼方式请求投保人支付。2、如实告知的义务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2023-03-12
    227人看过
  • 侵权还是合同纠纷?承揽合同案例解析。
    承揽合同纠纷是侵权行为,根据现在最新的法律规定承揽合同的规定承揽方有责任管理好其他人,有纠纷说明承揽方有过失,需要承揽方来解决,纠纷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彼此谅解,通过互相协商解决纠纷是可行的,也是我国解决合同纠纷的最主要、最常见的方法。协商解决承揽合同纠纷,可以节省时间,尽快解决纠纷。如果不解决就需要法律来介入了。协商就是承揽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发生后,通过相互协商,达成协议,确立纠纷解决的方法、步骤及各自承担的民事责任,最终解决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的管辖如何确定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履行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点。加工承揽合同主要是以承揽方按照定作方的特定要求完成加工生产任务为履约内容的,承揽方履约又是以使用自己的设备、技术,人力为前提条件的。因此,加工承揽方所在地应为合同规定义务履行的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
    2023-07-01
    62人看过
  • 案由有劳动合同纠纷吗
    劳动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纠纷》是常见法律纠纷实务指导丛书之一。这套丛书是中心的志愿者们利用自己课余时间进行研究的一个工作成果。作为在校学生,我们提供援助的时间有限,学习是我们的主要任务,在我们从事法律援助的过程中,总是感到无力满足庞大的法律援助需求,面对求助的目光,我们总是感到力不从心。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让普通大众可以自己使用法律武器,掌握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就是我们编写这套丛书的目的。劳动合同纠纷是劳动争议的一种。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都属于劳动合同纠纷。《规定》对劳动合同纠纷列举了七种情形:(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2)集体劳动合同纠纷;(3)劳务派遣合同纠纷;(4)非全日制用工纠纷;(5)追索劳动报酬纠纷;(6)经济补偿金纠纷;(7)竞业限制纠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主要是指职工与企业就劳动关系存在与否、劳动关
    2023-04-17
    205人看过
  • 合同纠纷案由全面分析
    合同纠纷包括:1、代位权纠纷;2、撤销权纠纷: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纠纷、无偿转让债务人财产纠纷、低价转让债务人财产纠纷;3、奖励广告纠纷;4、销售合同纠纷:分期付款销售合同纠纷、样品销售合同纠纷、试用销售合同纠纷、招标销售纠纷、拍卖纠纷、互易纠纷;5、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6、供电、水、气、热合同纠纷;7、赠与合同纠纷;8、贷款合同纠纷;9、借款合同纠纷;10、租赁合同纠纷;11、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等等。民间借贷合同纠纷特点包括什么?(一)起诉方多为银行或信用社,且信用社起诉的多,商业银行起诉的少。农村信用社向法院起诉的占收案总数的80%;银行向法院起诉的借款纠纷案件虽然较少,但其不能收回的逾期贷款数量却很多,且国有集体企业借款居多,给银行自身发展带来严重困扰的同时,也给国家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但由于种种原因,其有债不诉的现象较为普遍。(二)原告不及时起诉、贷款续贷转贷的现象多,贷款被
    2023-07-04
    424人看过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23-04-17
    443人看过
  • 劳动合同纠纷达成和解
    劳动合同纠纷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搜集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一般在劳动仲裁中都可以起到作用。未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还能仲裁吗?劳动者离职1年内,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拖欠的工资、奖金、提成等。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
    2023-07-11
    344人看过
  • 女职工怀孕期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纠纷分析
    实践中,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同样适用,下同)而被用人单位辞退的个案越来越多,怎样处理此类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员工都十分关注的问题,下面结合我国针对女职工孕期特殊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对此类纠纷进行分析。一、我国法律对女职工孕期特殊保护的相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3、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四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
    2023-06-05
    380人看过
  • 浅析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
    style=\"margin-bottom:6px;\">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保险服务领域的拓展,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呈现出大幅增长的趋势,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何正确认识这些新的情况和问题,成为法院在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必须要面对和解决的问题。笔者是一名从事商事审判工作20余载的审判人员,近几年审理了大量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因此,笔者以所在法院的保险案件审判工作为例,对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主要特点、形成原因及解决对策,进行一些探讨和分析。
    2023-06-08
    197人看过
  • 劳动合同解除纠纷的条件
    一、劳动合同解除纠纷的条件劳动合同解除纠纷的条件:公司与员工已经协商达成一致;员工提前三十日向公司发出书面的辞职报告;员工有严重违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的,公司依法辞退员工;或者员工依法单方面与公司解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解除劳动合同仲裁时效是多久解除劳动合同仲裁时效是一年,自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
    2023-05-22
    137人看过
  • xx诉xx厂劳动合同纠纷案
    劳动合同纠纷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0)奉民三(民)初字第72号原告唐xx,男,1973年10月9日生,汉族,住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新伟新村1号202室。委托代理人韦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xx厂,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牛车泾村501号。法定代表人张xx,厂长。委托代理人戴xx、徐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唐xx诉被告xx厂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xx独任审判,于2010年1月27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唐xx诉称,2008年2月26日至2009年7月8日期间,原告在被告处工作,但被告未与原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直至2009年7月1日,被告才与原告签订一份空白的书面合同。2009年7月8日,被告对原告称因金融危机,厂里业务不多,所以先让原告回家等信息,厂里有业务后再通知原告上班。之后,被告一直未
    2023-06-05
    159人看过
  • 欺骗欺诈解除劳动合同纠纷争议案件
    一、相关案件外来务工人员A(化名),去年9月买了一份假高中毕业证,应聘到某商场熟食柜台当售货员,并签订了一年劳动合同。不久前,商场称其文凭系伪造,要求与她解除合同,但她以自己怀孕为由拒绝解约。北京丰台区司法局员调查发现,该商场招聘售货员的岗位时,明确要求应聘者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而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以欺诈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因此,A与商场签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她不能享受医疗待遇。(5月20日《北京晨报》)看完了以后,大概意思应该是:A提供了假文凭,尽管怀有身孕,其所在单位仍可解聘她。如果是这样的话,个人认为是不适当的。二、分析:1、个人认为司法局是否有权认定该合同效力是值得商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
    2023-04-29
    493人看过
  • 上海终审一起劳动保险纠纷案
    身患职业病的外来务工者享受与城市职工同等工伤保险待遇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地在沪打工的电焊工小范与单位欣务公司的劳动保险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身患尘肺的小范得以享受与本市职工同等的工伤保险待遇。小范于2004年被确诊为电焊工尘肺病,并由上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职业病致七级伤残。为此,他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了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伤医疗费、医疗赔偿金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仲裁裁决后,小范不服,于是向法院提起了劳动争议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小范的情况属于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并已确诊患有职业病。上海市人民政府2004年8月30日新修订的《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外来从业人员发生工伤、患职业病后,参照本市规定的工伤待遇标准,即应参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作出赔偿。因此,法院判决欣务公司以2004年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33元为基数,支付小范一次性工
    2023-06-10
    50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保险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再签订劳动合同纠纷案例如何解析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8
      一个关于劳动合同法案例解析,题目是“洛阳友谊宾馆有限公司诉李福伟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 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未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实存在劳动关系的事实,对此应如何定性? 原告:洛阳友谊宾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友谊宾馆)。 被告:李福伟,男,1956年6月27日出生。 原告友谊宾馆是有限责任公司。1986年10月,被告李福伟由部队转业后被安排在原告单位工作。1994年9月1日双方
    • 纠纷案例与解析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负债字据请核对签名A开了一间砖厂。2007年,张启某在XX做工程时,向A要了一批红砖,总价款是123610元,后来张启某陆陆续续支付了111500元,尚欠12110元。张启某于2007年12月31日出具了一张结算单,落款的签名人为“张啓某”。A拿着这张结算单,多次找张启某要钱,张启某都推脱不给。张启某辩称,结算单上的字迹潦草,签名不是他的名字,也不是他所签,因为他名字中间的那个字是“启”而非“啓”
    • 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由谁来调解?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07
      保险合同纠纷的原告可以是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或者保险合同的关系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主张相关权利时,人民法院应当将保险合同当事人列为诉讼当事人。在被保险人死亡的情况下,人身保险合同的投保人、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或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等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的,遗产继承人为原告。
    • 劳保局能不能解决劳动合同纠纷?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09
      因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先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 劳资纠纷案例例析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3
      劳资纠纷案例: 胡某于2015年2月1日进入某科技公司担任销售部高级客户经理,劳动合同期限至2018年1月31日,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胡某的销售业绩一直未能达标。2015年7月1日,应公司要求,胡某与单位签署了《个人业绩改进计划》,该计划中公司给予胡某3个月的观察期,胡某承诺2015年7月至9月期间其本人每月的销售业绩不低于5万元,如未能完成该销售业绩,胡某需自行提出辞职。后胡某未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