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和职业病伤害时,获得医疗照顾、生活保障和经济补偿,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厦门经济特区劳动管理条例》,结合厦门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关联法规: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厦门市辖区内的下列职工:(一)企业的职工;(二)机关、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制职工;(三)境外企业驻厦代表机构的中方职工;(四)城镇个体工商户的业主及其雇员。第三条工伤保险应当与工伤预防及康复相结合。单位和职工必须遵守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程,积极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第四条工伤保险实行统一管理办法、统一基金管理、统一征集标准和给付办法。第五条厦门市社会保障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社保中心)具有行政管理职能,会同劳动、人事和民政等行政部门对全市工伤保险业务实行统一管理和监督。第二章工伤保险范围第六条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伤残或死亡的,享受本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一)在本单位进行正常生产和工作,或从事单位领导或有关管理人员临时指定、同意的工作;(二)从事与本单位工作有关的科学研究试验、发明创造或技术改进工作;(三)在紧急情况下,未经单位领导指定而从事对单位有益的工作;(四)工作时间在本单位的生产工作区域内遭受非本人所能抗拒的意外灾害;(五)从事抢险救灾、维护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六)上下班时间按正常所经路线在上下班途中遭受非本人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七)因公外出或工作调动途中非本人责任发生伤害或突发疾病死亡,以及因意外事故失踪的;(八)在本单位从事某种专业性工作引起职业病;(九)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造成伤残或死亡的,不享受本规定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一)自杀、自残、斗殴、酗酒、无证驾驶车船等本人故意行为;(二)本人的违法犯罪行为。第三章工伤保险基金的征集与管理第八条工伤保险基金来源如下:(一)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二)工伤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收入;(三)滞纳金;(四)财政补贴;(五)其他收入。第九条工伤保险费根据行业的工作性质、劳动工作条件和危险程度,兼顾社会互助的原则,按市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5-2%由单位为职工缴纳,具体缴费比例按附表。第十条单位在取得营业执照或者获准成立后的30日内,必须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手续;单位在招用人员时,必须同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登记手续。第十一条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在缴纳所得税前列支,由单位的开户银行代为扣缴,并转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工伤保险基金专户,专款专用。第十二条单位因经济困难暂时确无缴纳工伤保险费能力的,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缓缴。缓缴期最长为6个月,缓缴期满后,应当如数补缴工伤保险费及其利息,缓缴期内免缴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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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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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伤医疗保险怎么办?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23工作上的保险手续如下:根据《工作上的保险条例》,使用者必须向社会保险经营机构为员工办理工作上的保险参加手续,首次参加工作上的保险公司必须准备该公司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明原件、复印件、公司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该公司所有员工的劳务合同、身份证明复印件。资料齐全后,向社会保险局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支付工资申报名单,支付员工工伤保险费。公司支付保险费后,人员变动立即向社会保险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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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30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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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补充工伤保险的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0工伤待遇审核时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下达后,向社保递交申请后下达的。主要资料有: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表、病例、出院小结、医疗发票及住院清单、工伤认定书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受伤员工申请后在60日内下达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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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补充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0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留有一定比例的储备金,用于本市重大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储备金不足支付的,由市财政垫付。储备金的提取比例和使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业人员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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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伤最低保障工资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8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