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在离婚时的权益保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07 16:10:11 428 人看过

离婚并不等同于遗弃,因为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拒绝抚养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情节恶劣的行为。而对于正常人跟残疾人离婚并没有限制,只是在离婚时,法院会考虑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在财产方面会更多的照顾生活困难的一方。

离婚并不等同于遗弃,因为遗弃罪是指负有扶养义务的人拒绝抚养年老、年幼、患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情节恶劣的行为。

而对于正常人跟残疾人离婚并没有限制,只是在离婚时,法院会考虑残疾人的实际情况,在财产方面会更多的照顾生活困难的一方。

离 婚 时 如 何 照 顾 残 疾 人 : 更 多 关 注 、 生 活 质 量

离婚时如何照顾残疾人:更多关注、生活质量

在离婚过程中,如何照顾残疾人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残疾人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得到平等的尊重和保护。在离婚后,残疾人需要更多的关注和照顾,以维持其生活质量。

首先,在离婚协议中应当明确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如果离婚前,夫妻双方已经协商一致同意将残疾人的生活费用纳入协议内容,那么在离婚协议中应当明确残疾人的生活费用、残疾人的医疗费用和残疾人的残疾辅助器具费用等。

其次,离婚后,夫妻双方应当给予残疾人更多的关注。这不仅包括在物质上给予残疾人更多的关爱和支持,还包括在精神上给予更多的陪伴和鼓励。夫妻双方可以定期与残疾人交流,了解其生活和情感需求,为其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最后,夫妻双方应当尽力保障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在离婚后,夫妻双方应当避免对残疾人的生活和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没有约定相关内容,夫妻双方应当积极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以保障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和尊严。

总之,离婚时如何照顾残疾人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中明确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和相关内容,并在离婚后积极关注残疾人的生活和健康,以保障其权益和尊严。

离婚并不等同于遗弃,关注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和照顾是离婚后的重要责任。在离婚协议中应明确残疾人的生活费用和相关内容,离婚后应给予残疾人更多的关注和支持,避免对他们的生活和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5: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军人离婚时的权益保障
    根据婚姻的相关规定,军人的婚姻称为军婚,军婚与普通婚姻有所区别,法律优先保护军人一方。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所说的重大过错包括: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女方起诉现役军人离婚程序有哪些?女方起诉现役军人有以下程序:(一)起草起诉状(二)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四)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五)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六)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七)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八)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
    2023-07-16
    131人看过
  • 残疾人离婚后的保障
    夫妻共同财产
    残疾人离婚有下列保障:1.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适当照顾残疾人。2.处理住房时残疾人一方应有优先权。3.残疾夫妻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方时应当考虑残疾人父母一方的意愿。4.离婚时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一方应当予以经济帮助。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适当照顾残疾人目前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并没有对残疾人一方给予特殊照顾。残疾人不能离婚吗?残疾人不愿意离婚的,双方能离婚。要离婚的当事人可以拿着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和其他离婚所需的材料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解除现存的婚姻关系。法院在受理该离婚案件后,可以就离婚问题对双方先进行庭前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双方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3-07-03
    233人看过
  • 离婚对于残疾人的保障
    残疾人离婚有下列保障:1.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适当照顾残疾人。2.处理住房时残疾人一方应有优先权。3.残疾夫妻确定子女直接抚养方时应当考虑残疾人父母一方的意愿。4.离婚时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一方应当予以经济帮助。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适当照顾残疾人目前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并没有对残疾人一方给予特殊照顾。一、离婚唯一住房怎么办离婚唯一住房怎么办,要看唯一住房是一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1、如果是一方个人财产则离婚时不分配,归个人所有;2、如果为夫妻共同财产,则离婚时需进行分配。离婚唯一住房是共同财产时分配如下: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但均无能力补偿对方时,法院应当判决双方对房屋按份共有,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当事人生活需要、房屋结构等因素就房屋使用问题作出处理;2、对于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房屋,人民法院在分割该房屋时,要充分考虑房屋的出资、居住情况以及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贡献较大的一方在
    2023-06-21
    395人看过
  • 残疾人在离婚诉讼中的法律权益
    1.需要确认属于哪一种残疾,是智力残疾还是肢体残疾。2.如果是肢体残疾,能够正常表达自身真实的意愿,其与正常人起诉离婚没有区别,准备好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即可。3.如果是严重的智力残疾,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范畴,其想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予受理,需通过诉讼方式予以解决。什么是残疾人证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享受优惠政策扶助规定维护合法权益的依据制定工作计划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基础。2021年6月28日起,残疾人证办理不再受户籍地限制,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等6项事项实行“跨省通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023-07-15
    336人看过
  • 残疾人权益新保障:2022年残联新规定
    2022年对残疾人出台的新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提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上限,切实保障残疾人积极就业的权利。2、按照国家文件说明,残疾人可以申请补贴:一种是低保补贴,另外两种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即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对抚养服务机构的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以及场所规格等做出了具体要求。2022年三亚落户新政策2022年三亚落户新政策如下:1、户口在省外,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可办理落户;2、户口在省外,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双一流”高校可办理落户;3、户口在省外,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可办理落户;4、户口在省外,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的,上年度工资性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且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5万元以上的人才可办理落户;5、户口在省外,年龄在55周岁(含)以下
    2023-07-03
    422人看过
  • 如何保护智障残疾人劳动权益?
    近日,一组题为湖北荆门石膏厂疑奴役智障工人的照片在网上引起关注。虽然工厂回应未对工人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不存在强迫劳动的违法情况,但从新闻图片中还是可以看出,工人的生产生活环境十分恶劣,这同时也引发了社会对于保护智障残疾人权益的关注。那么,若工厂奴役智障残疾人,侵犯智障残疾人何种权利?我国现行法律对智障残疾人劳动权益是如何保障的?如何加强对智障人士的监护力度以及对他们劳动就业权利的保护?奴役智障残疾人侵犯劳动者人身权记者:如果工厂确实存在奴役情况,侵犯的是智障残疾人的何种权利?应追究哪方面责任?律师姜香春: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残疾人保障法》相关规定,非法限制工人人身自由,强迫残疾人劳动的行为侵犯的是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和人身权利。对于直接责任人的这种侵权行为视情节轻重可追究其行政、刑事和民事责任。用人单位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迫残疾人劳动,情节尚不构成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治安管
    2023-06-10
    430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残疾人权益保障法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3
      国家采取措施,保障残疾人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残疾人权益和残疾人事业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的意见。残疾人和残疾人组织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残疾人权益保障、残疾人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 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的内容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
    • 残疾人权益保障法总则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残疾人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和其他残疾的人。 残疾标准由国务院
    • 离婚时残疾人受什么保障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5-31
      目前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并没有对残疾人一方给予特殊照顾。在残疾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照顾残疾人的利益。这表现为以下两点: 1、无论是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还是残疾人之间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的原则是双方协商解决,即由双方协议决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以体现民事主体之间的自由意志。 2、如果双方不能就共同财产分割协商解决的,则应当按照以下两种方式解决 (1)在残疾人与非残疾人离婚
    • 上海市的残疾人权益保障法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25
      部门应当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完善教师职前培养和在职培训制度,使特殊教育教师掌握开展特殊教育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普通师范院校应当开设特殊教育课程或者讲授有关内容,使普通教师掌握必要的特殊教育知识和技能。鼓励教师长期从事特殊教育工作。特殊教育教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教育津贴。对从事特殊教育累计满二十五年的,享受的特殊教育津贴计入;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特殊教育教师,在职称评定、晋级等方面应当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