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工醉酒溺亡上班期间醉酒出意外是工伤吗
1、电工在上班期间醉酒出意外的,一般不是工伤。如果职工具有故意犯罪、醉酒吸毒等行为的,即使符合法定的情形,也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因此电工不能主张工伤赔偿,只能去申请人身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
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十)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十一)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电工王某上班期间醉酒喝酒死亡,怎么算
314人看过
-
醉酒开车上班出事不得主张工伤吗
173人看过
-
喝酒喝醉是工伤吗?
484人看过
-
上下班时间醉酒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246人看过
-
因醉酒导致伤亡,构成工伤吗
268人看过
-
醉酒上班工作受伤,去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吗
348人看过
故意犯罪是指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构成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的。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故意犯罪并核实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 更多>
-
电工醉酒溺亡属于工伤吗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81、电工在上班期间醉酒出意外的,一般不是工伤。如果职工具有故意犯罪、醉酒吸毒等行为的,即使符合法定的情形,也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因此电工不能主张工伤赔偿,只能去申请人身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
-
醉酒溺亡是工伤事故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3电工醉酒溺亡上班期间醉酒出意外不是工伤。职工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造成的不属于工伤。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遭受了伤害事故。也有可能伤害事故是基于自己履行工作职责或者完成工作任务而导致的,但如果属于职工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造成的,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
电工女司机溺亡上班期间喝酒算事故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6王某是一名电工,一天晚上在上班期间意外掉入配电室旁边的污水井,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死因为醉酒后溺亡。事发后,王某所在的公司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认为,王某醉酒发生伤害,不属于工伤认定范畴。王某妻子提起行政诉讼,认为人保局行政行为不合法,应当予以撤销。法庭经过审理,严格审查了人保局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最后认定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确认王某不构成工伤。对于一个事故伤害能否被认
-
电工醉酒身亡是有工伤的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3-05-23电工醉酒溺亡上班期间醉酒出意外不是工伤。职工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造成的不属于工伤。虽然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遭受了伤害事故。也有可能伤害事故是基于自己履行工作职责或者完成工作任务而导致的,但如果属于职工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造成的,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
醉酒后在工作期间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醉酒致死是否属于工伤范畴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综上,本案中张先生在工作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