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09:15:00 79 人看过

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这些: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一、反担保的成立要件有什么

反担保的成立要件如下:

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才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4、必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要登记或者转让占有的,应当办理登记或者转让占有手续。适用于反担保的原则、方法、标的物和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担保人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有:

1、主合同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或者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义的情况下提供担保;

2、超过保证期的;

3、未经保证人同意,擅自变更主合同的;

4、未经保证人同意转让债务的;

5、主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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