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公司会被怎样惩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6:43:23 189 人看过

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实施混淆行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登记的企业名称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的,应当及时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名称变更前,由原企业登记机关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

对违反条例规定行为的处罚

1、用人单位有意隐瞒伤亡事故真相,提供伪证和假数据资料的,社会保险部门按该单位当年应缴工伤保险费的百分之五处以罚款,并可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处以二千元至五千元的罚款。2、被保险人或其亲属以非法手段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部门追回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

1、用人单位有意隐瞒伤亡事故真相,提供伪证和假数据资料的,社会保险部门按该单位当年应缴工伤保险费的百分之五处以罚款,并可对单位法定代表人处以二千元至五千元的罚款。

2、被保险人或其亲属以非法手段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部门追回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非法所得三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社会保险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地政府或上级社会保险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按规定将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存入工伤保险基金帐户的;

(2)挪用、侵吞工伤保险基金的;

(3)随意改变各项费用提取比例的。

4、政府及其部门挪用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上级机关应责令其改正,并对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见《广东省社会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25号)

发布日期:1998年10月18日

执行日期:1998年1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15: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正当竞争相关文章
  • “停车软件”被叫停违反不正当竞争法
    在高峰时段,开着车满大街寻找停车位早已司空见惯,幸运的可以在几分钟内搞定,不然很可能转了几圈也无处停车,即使看到其他车开走却又要面临和众多车主争抢。因此一款对停车位进行竞拍的软件猴子停车应运而生。然而,美国旧金山市近日叫停了这款软件,并对开发软件的意大利XX公司处以2500美元的罚款。继打车软件在世界许多城市遭遇尴尬后,新兴的停车软件也被叫停。据报道,猴子停车的运作原理相当简单,某一停车位现有的占据者,可以在车开走之前,在账户上发布停车位即将空缺的启事。正在寻找停车位的用户在看到这条消息之后进行竞拍,起拍价为5美元,最高限价为20美元,价高者得。如此一来,拍得车位的用户就无需盲目地找空位了。这款看似为车主提供福利的软件,为何会遭到旧金山市政府禁止?旧金山市政府律师何某某认为,这款软件是非法的,因为它使得旧金山的公共停车位成为私有市场,这样的运营模式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更为糟糕的是,司机一边
    2023-04-24
    192人看过
  • 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如何处罚
    1、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实施混淆行为的,由监督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2、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3、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实施混淆行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登记的企业名称违反本法第六条规定的,应当及时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名称变更前,由原企业登记机关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
    2024-04-15
    194人看过
  • 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吗?
    不正当竞争,啤酒,政府,市场,限制,行为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吗?某牌啤酒是国内知名品牌产品,2000年进入某地市场以后,销量直线上升,使当地的一种品牌的啤酒市场占有率迅速下降。当地政府为了保护自己的啤酒市场,责令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对前者的各种卫生指标进行检查。检查后,该局同政府主管领导协商后,认定该啤酒为不合格产品,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了检查结果,使该啤酒在这一地区的销量直线下降。后经上级主管部门对该啤酒进行抽查,结果是所有指标均达到了国家标准。那么,该地方政府的行为是否和法呢?律师回复解答:该政府的行为是限制该企业的正当竞争,它滥用行政权力,搞地方保护主义,限制产品进入流出本地市场,其目的是为了谋取行业或地方的局部利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第2款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入外地市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违反了这一规定,即构成了限制
    2023-06-09
    199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反不正当竞争诉讼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反不正当竞争诉讼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前言在八十年代中后期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时,我就曾多次接触因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引发的纠纷。但由于当时《反不正当竞争法》尚未颁行,诸多被侵权的企业虽明知自己的权利遭到非法侵害,却苦于缺乏法律依据来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打击侵权者的嚣张势力,只能徒呼奈何。从那时起,我就一直关注着我国反不正当竞争领域法制的进展情况。因为我知道,经济是一国之根本,而构成我国经济基础的正是许许多多的企业,只有切实的保护其合法权益,只有令其规范有序地开展经营活动,才能使我国的经济在更为健康和文明的基础上发展壮大。因此,自1998年起,我把自己的业务重点从版权领域逐步调整到反不正当竞争法律领域中来。目前在我经办的案件中,反不正当竞争纠纷已占到百分之八十左右。随着大量地接触反不正当竞争纠纷,尤其是通过“瑞典伊萨博格·瑞特公司诉广东中山古镇德宝厂等”、“汇丽地板诉深圳森林王”案和“上海东方网诉
    2023-06-08
    148人看过
  • 【反不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产生、发展与立法目的
    我国于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商战中饱尝不正当竞争恶果的中国企业家和普通老百姓——消费者企盼着这部法律能强有力的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逐步走上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路。在新中国大地上第一次出现了竞争。所谓竞争,是指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为获得交易机会、占有市场优势、追求利益最大化,以其他竞争者为对手而从事的较量。竞争来自市场经济,在实行国家垄断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不会产生竞争,也不可能产生竞争,如中国的六十、七十年代。只有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人们在利润、价值规律的驱使下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改进售后服务、满足购买者和消费者的需要而进行竞争。按照布莱克的观点:“无限制的竞争力的相互作用将产生最佳的经济资源分配,最低的价格,最高的质量和最大的物质进步。”但根据大量的事实证明,竞争给经济生活带来了活力
    2023-06-08
    59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法虚假宣传处罚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虚假宣传处罚是什么这种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违反公认的商业准则,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虚假宣传的处罚:1、经营者(广告主)的法律责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利用广告和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可根据情节处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2、广告经营者的法律责任。《反不正当竞争法》还规定,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应知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二、虚假表示与恶意串通有哪些区别1、主观因素不同。虚假意思主要考察当事人是否具有效果意思,其并不意味着存在恶意,可能存在多种原因。恶意串通是以当事人主观“恶意”及目的违法为前提。2、意思表示外观含义不同。虚假意思表示系指违背真意之表示,表面行为虚假,真实意愿被隐藏起来。恶意串通的意思
    2023-05-06
    60人看过
  • 【反不当竞争法】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对象的基本理论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相对于传统文化,竞争和竞争法是一个“舶来品”广义的竞争法包括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因我国反垄断法尚未出台,所以在我国竞争法即指反不正当法,它在我国经济法体系中属市场规制法的范畴,指调整在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广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还包括《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价格法》、《商标法》、《专利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狭义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仅指1993年9月2日颁布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二)不正当竞争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竞争是宇宙世间最基本的运行机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运行,市场经济的竞争成为市场经济最基本的运行机制,也是市场活力的源泉,市场经济的竞争是指商品经济条件下两个或两个以上商品经营者为自己的利益在特定的市场上通过提供商品或服务,为争夺市场地位或顾客而作的较量
    2023-06-08
    133人看过
  • 【反不当竞争法】怎样通过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值得我们借鉴的是20世纪60年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出台的《反不正当竞争示范法条》,应当说是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如何给知识产权以附加保护作了一个理论上和立法上的总结。这部法条由该组织主持,吸收了瑞士、荷兰、美国、日本多位专家参加起草。虽然加上“说明”部分也不过万字左右,却让这些人费时两年,真可以说是精推细敲的结果了。该法条除了“一般规定”及商业秘密的保护规定之外,主要从正、反两方面,对搭人标识便车与搭人产品(或服务)便车的行为给予禁止。就是说,既禁止“靠”他人标识的信誉营利,也禁止毁他人标识的信誉而营利;既禁止“靠”他人产品本身的信誉营利,又禁止毁他人产品信誉而营利。这样一来,短短六条规定,基本覆盖了“以反不正当竞争给知识产权附加保护”的全部。可以说,这部法条及其说明是国际组织迄今为止,反不正当竞争与知识产权保护之间关系的最简洁、最全面的诠注。因此在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也应对这种恶意搭便车的行为
    2023-06-08
    91人看过
  • 正推进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
    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某某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法制办、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积极推进专利法第四次全面修改、职务发明条例出台和专利代理条例修订工作,工商总局积极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工作。版权局积极推进《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正在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某某介绍,去年共受理专利申请279.9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突破100万件,达到110.2万件,同比增长18.7%,连续5年位居世界首位。去年授权的发明专利是35.9万件,位居全世界第二位。此外,法制办、知识产权局等部门积极推进专利法第四次全面修改、职务发明条例出台和专利代理条例修订工作,相关草案已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媒体了解到,工商总局积极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工作。版权局积极推进《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农业部、林业局推进《种子法》修订工作,将植物新品种专列为一章。科技部形成《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送审稿。环境保护部
    2023-04-24
    184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功能定位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功能定位,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强制交易构成不正当竞争吗强制交易构成不正当竞争。强制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属于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排挤其他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强制交易通常为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如通讯、公共交通、电力、自来水等公用企业实施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公用企业依照政府的指定从事独占地位的行业,其他经营者无法与其公开竞争。但是这些企业如果利用法律赋予的特殊地位,限定他人购买指定经营者的商品则属于强制交易的违法行为。强制交易有多种表现形式,如上述案例A市电讯局的行为属于一种限定他人之间进行交易的行为。此外还有强迫他人与自己交易;强迫他人不予自己竞
    2023-04-02
    104人看过
  • 设立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原因
    不正当竞争,行为,仿冒,侵权,设立,原因设立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原因与反垄断法诞生于北美的加拿大和美国的情形完全不同,欧洲的英国、法国和德国则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的开先河者。早在1824年,英国的司法判例就确认了被称为仿冒行为(passing-off)的侵权行为,由此对受到侵害的竞争者提供相应的救济。随后,英国的衡平法院逐步形成了一系列反仿冒的不正当竞争案例。在1850年前后,法国法院在适用《法国民法典》第1382条有关侵权行为的法律规范处理某些案例时,首先提出了。
    2023-06-14
    422人看过
  •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四种限制竞争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四种限制竞争行为包括:一、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不正当竞争行为五花八门、形形色色、举不胜举。所以,各个国家的竞争法律制度往往首先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出概括性的规定,然后再具体列举出典型的、突出的、在一定时期内比较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明文加以禁止。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四种限制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五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
    2023-06-07
    249人看过
  • 【反不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基本原则的内涵和确立标准
    “法律基本原则”从语源学意义上说是现代学者的一个创造,在古代中国、古希腊和西方语言中,只有“原则”一词而没有“基本原则”之说;创造性地使用“基本原则”一词,用“基本”修饰和限定“原则”,主要目的是为了尽可能地消除“原则”在内涵和外延方面的模糊性和不确定性,以满足“原则”作为精神理念在实现法律制度内部和谐与整体上统一的要求。一般认为,法律的基本原则是法律原则中处于最高位界的、属于精神层次的理念和信仰,是法律的活的灵魂。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是指由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本质属性决定的,贯穿和渗透于该法律制度的整体,体现和反映人们创制法律的最原始的理念、信仰和追求,对反不正当竞争的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起着普遍指导作用的最根本的思想信念和行为准则;它必须符合精神性、法律性、抽象性、表征性和统率性的特点和要求。1、法律基本原则的精神性。法律基本原则是一种人们从事特定法律行为时内在稳定的心理状态和精神导
    2023-06-08
    272人看过
  • 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解读
    面包师,不正当竞争,最高法院,行为人,冰点,了解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解读在德国民法典第138条和第826条中都使用了这一表述。按照德国联邦最高法院的解释,法律意义上的“善良风俗”与现存的社会风俗无关,它只是那些公正的思考者的礼貌观念。这一界定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被进一步具体化了。如果某一行为违反了那些属于正派有理智的竞争对手的礼貌观念,或者受到公众的指责或被其认为难以忍受,那么这种竞争行为就属于违反善良风俗。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条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有竞争的意图。那么,对善良风俗的违反是否也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有一个不正当的意图?依据联邦最高法院的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条并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这样的意图为前提。但在有些情况下,法院判决则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某种意图的存在。例如,在实施违反惯例的压低价格时,以消灭竞争对手为目的,或者在挖走竞争对手的劳动力的有计划的行动中,有损害或榨取竞争对
    2023-06-09
    240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采用符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认的商业道德、信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商业正当手段进行竞争的行为。正当竞争主要靠提高质量,改进技术,降低成本,创立名牌,提高信誉来取得竞争的胜利。 正当竞争具有保护国家,集体和消费者利益,提高劳动生产... 更多>

    #正当竞争
    相关咨询
    • 不违反不正当竞争法会被处罚吗,具体哪些样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6
      反垄断法则是从维护市场的竞争性出发,目的是保证市场上有足够的竞争者,以便使交易对手和消费者在市场上有选择商品的权利。根据反垄断法的理论,只有当市场上出现了垄断或者垄断趋势的时候,政府方可干预市场,干预的目的是降低市场集中度,调整市场结构。因此,概括地说,反垄断法所追求的价值理念是自由竞争,目的是保障企业有自由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提高经济效率和消费者的社会福利。
    • 公司反不正当竞争协议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7
      反不正当竞争协议 甲方将对其保密,如举报经查证属实,甲方将对举报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并在今后合作中予以优先考虑。 第三条乙方不得与*********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下属机构现任、开除、辞退、辞职的人员直接或间接发生任何经济往来,或与以上人员合伙经商。如有此类情况,必须提前告知甲方,乙方有告知义务。 第四条如乙方违反本反不正当竞争协议规定即构成对双方业务合作的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双方签订的
    • 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诽谤如何惩罚?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28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商业诋毁行为的手段限定于“捏造、散布虚伪事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无中生有”“、歪曲事实”等做法,而这些手段都局限在“假事实“”伪真相”的基础上的。
    •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法规规定的由谁处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9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同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反不正当竞争法法法条,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 反不正当竞争,是哪个部门来惩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8
      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 2、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