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纠纷案件的管辖规定是什么?
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以及侵犯驰名商标特殊保护权利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不包括法院采取临时措施进行扣押查封侵权商品所在地。在侵权商品储藏地或者扣押地,当事人可以起诉实施储存、保管、运输等行为的行为人,也可以起诉该部分商品的经销商、制造商,或者同时起诉各行为人。
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例如,对于甲制造、乙运输、丙储藏、丁销售侵权商品等侵权行为,如果权利人对所有侵权人提起共同诉讼,可以选择任一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但不是住所地)起诉;但如果仅对某一被告(如制造者)起诉,则只能选择该被告行为实施地或者住所地法院起诉,而不能在销售地或者其他侵权行为实施地法院起诉。
二、注册商标与非注册商标的区别有什么?
注册商标是指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而使用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又称为非注册商标,是指未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而自行使用的商标。未注册商标与注册商标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法律地位的不同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排除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而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则无权排除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若其不申请注册,就可能被他人抢先注册。
2、注册商标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而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对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只是一种事实,而非一种权利,其无权禁止他人使用。
3、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是商标所有人的权利,商标权人行使这些权利,不涉及他人商标专用权的问题;而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一旦造成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混同,就易构成商标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商标有两种存在形式: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对于商标来说,无论是否使用,只要通过商标局的审查,下发商标注册证就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注册商标只能自己使用,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标注注册商标的字号,非注册商标任何公司均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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