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0 08:04:12 298 人看过

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加强人口服务管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落户条件等因素,确定居住证制度实施的区域范围,并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条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就业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四条居住证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近期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签发机关、签发日期、有效期,以及涉及持证人在居住地就业居住、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其他信息。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和服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为居住证持有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第七条国务院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应当依托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婚姻等信息系统及居住证持有人信息采集、登记工作,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居住证持有人信息的共享,为推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转移接续制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提供信息支持,为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就业居住提供便利。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上述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制作发放居住证。

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一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第十一条居住证有效期满、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

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第十二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二)平等享有劳动就业权利;

(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四)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五)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

(七)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八)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九)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第十三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机动车登记;

(三)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四)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五)办理生育服务证;

(六)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第十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使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居民委员会选举、人民调解员选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等权利,在居住地享受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等便利。

第十五条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证发放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第十六条居住证发放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下列原则确定落户条件:

(一)建制镇和小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稳定住所;

(二)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中等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有稳定就业并有稳定住所,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但对稳定住所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

(三)城区人口1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有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稳定住所,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但对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其中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可以对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积分落户制度;

(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应当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稳定就业和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合理设置积分分值。

第十七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和便利的范围、提高相应标准,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依照本办法负责居住证持有人权益保障和服务管理工作的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工作过程中获得的居住证持有人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住证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居住证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住证的。

第二十条冒用他人居住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住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骗领的居住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二十一条依照本办法负责居住证持有人权益保障和服务管理工作的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

(二)利用制作、发放居住证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三)将在工作中获得的居住证持有人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的。

第二十二条首次申请领取居住证,免收证件工本费。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住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

具体收费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各地已发放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8: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居住证相关文章
  • 最新《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促进和规范快递业健康发展,保障快递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加强对快递市场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快递业务经营、使用快递服务以及对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快递和快件含义】本条例所称快递,是指在承诺的时限内将信件、包裹、印刷品等(以下统称快件)按照封装上的名址快速递送给特定单位或者个人的活动,包括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第四条【服务基本要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加强服务质量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第五条【快件安全保障】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快递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第六条【监督管理职责】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
    2023-12-13
    447人看过
  • 《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建立健全核对工作机制,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广州市民政局对广州市政府办公厅2012年发布、有效期届满的《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穗府办〔2012〕35号)进行了修订,起草了《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根据广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有关规定,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15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二、建议和意见提交途径市民可通过以下途径提交意见和建议,并在提交意见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一)邮寄地址:广州市西湖路99号418室(邮编:510030);(二)电子邮件:gzshdzx@163.com;(三)电话反映:83191465,传真:83178426。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保障社会救助等制度公平、公正实施,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2023-12-13
    98人看过
  •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规定为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管理,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规定本办法所称职业健康检查是对从事或可能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的健康状况进行医学检查、监测的预防医学行为,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健康检查。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所需要的相关资料。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需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设置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第二章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名单、地址、检查类别和项目等相关信息。规定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分为接触粉尘、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放射
    2024-04-10
    92人看过
  • 政府投资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四)
    第五章建设实施第四十条〖选择项目管理单位或者组建法人〗采用直接投资方式的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一般应当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的建设实施,建成后移交项目使用单位。采用资本金注入方式的经营性投资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应当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组建法人,但已有法人的除外。项目管理单位和法人统称为项目单位。第四十一条〖风险管理〗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制度,加强对投资项目的风险管理。使用国家主权外债资金的项目,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外债的风险管理。第四十二条〖招标采购〗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项目的招标采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从事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取得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第四十三条〖项目开工〗采用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的投资项目,应当在投资计划下达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开工建设,并满足国家规定的开工条
    2023-06-09
    172人看过
  • 土地征收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
    国土部版《征求意见稿》提出,将国防和外交、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界定为公共利益,不符合公共利益范围的退出征地范围;放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赋权有限,退出的宅基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回购。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启动的新一轮土改,终于走到了修法阶段。2017年底,土改三年试点期即将结束,按既定任务,应该修法并形成全国顶层设计。5月23日,国土部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不过,一位国土部系统人士表示,目前《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只是部门征求意见的阶段,距离出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征求意见修订后,国土部将上报给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走完相关程序后,再提交至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审议。侵犯农民权益的现行征地制度怎么改,集体土地能否平等入市,是公众对《土地管理法》修订最关心的内容。《征求意见稿》的一大亮点是,列举了属于公共利益的范围。在综合考虑国际立法经验的
    2023-12-04
    271人看过
  • 征求《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防范各类风险,保障保险活动各方当事人合法利益,现将《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07年1月10日前将意见反馈至下列邮箱地址:yechi_g@circ.gov.cn2006年12月21日附件: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防范各类风险,保障保险人、被保险人及当事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险资金,是指保险机构自有外汇资金和用人民币购买的外汇资金。保险资金及投资形成的资产为保险资产。第三条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由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按照其投资意愿投资境外市场,由委托人聘请独立托管人保管监督保险资产。其他管理方式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和国家外汇
    2022-04-23
    104人看过
  •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
    ▲10月10日晚上7时许,看到有人刚从出租车上下来,一名市民迅速跑上前抢着上车。打车难是出租车改革面临的问题之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鼓励出租汽车服务创新,促进出租汽车多元化服务融合发展,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接入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通过整合供需信息,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本办法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第三条各地应当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网络预约
    2023-05-09
    207人看过
  • 《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保障旅行社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旅行社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旅行社,应当依照《旅行社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本办法所称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第三条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旅行社和承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二章投保第四条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应当包括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中依法对旅游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和对受旅行社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人员的人身伤亡承担的赔偿责任。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一)因旅行社疏忽或过失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二)因发生意外事故旅行社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三)仲裁裁决或者人民法院判决旅行社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第五条国
    2022-11-13
    419人看过
  •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全文
    为加强对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管理,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保监会起草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1年5月20日。据悉,新规定施行后,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的《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将废止。学历要求大幅提升《征求意见稿》要求,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应当通过保监会组织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并要求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值得注意的是,原《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仅要求参加资格考试的人员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征求意见稿》也提出,保监会派出机构向保监会备案后,可以根据地方实际,调整资格考试报考人员的学历要求,但不得降低至初中以下学历。降低学历要求取得《资格证书》的,从业地域不得超出资格考试所在地的保监会派出机构辖区
    2023-04-23
    289人看过
  • 解读《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新华网北京4月16日电(记者谢登科)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的进一步完善再融资政策的要求,根据新修订的《公司法》和《证券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当前股权分置改革进展情况,中国证监会在全面总结以前我国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实践并参考境外成熟证券市场经验的基础上,对现行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有关规章制度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形成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业内人士指出,《管理办法》强化了对股票发行的市场价格约束和投资者约束机制,突出了保护公众投资者权益的要求,具有以下五大看点。看点一:强化公开发行证券的市场约束机制围绕强化市场约束机制这一重点,《管理办法》对公开发行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完善。一是确定市价发行原则,适度降低财务指标要求。在上市公司公开增发股票方面,规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
    2023-06-09
    169人看过
  • 《国有著作权管理办法(草稿)》在京征求意见
    2月15日,由国家版权局主办的《国有著作权管理办法(草稿)》征求意见会在京举行,20多位有关专家学者汇聚一堂,共同探讨《国有著作权管理办法(草稿)》。这次会议的讨论议题主要是《国有著作权管理办法(草稿)》中提到的国家享有著作权的可能性等有关问题。同时,据国家版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国有著作权管理办法(草稿)》主要是希望解决国有著作权的范围国有著作权取得的时间如何规定国有著作权的登记和公告等问题。北京大学教授马忆南发言时首先表示:属于国家的著作权一定要经民诉法规定的公告程序才能由国家取得。而就国有著作权取得的时间的问题,他发言时指出,国家取得著作权的日期应当是法院认定的日期,而不是公民死亡的日期。就国家版权局指定的社会机构对国家享有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进行管理,其管理活动是否应限为非营利性?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管理活动的费用如何支出等问题,北京大学教授潘剑锋认为,作为国家财产的一部分,相
    2023-06-08
    192人看过
  • 关于征求对《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为加强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的管理,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工程质量,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使标准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在原《交通部水运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交水法[2001]710号)的基础上,参照《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我司拟重新制定《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现已完成《水运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请各单位到交通部网站()下载征求意见稿,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研究,提出意见,于2006年7月31日前反馈我司。该征求意见稿同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以向我们提出,在编标准编写组组长和副组长应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请寄送交通部水运司工程技术处(北京市建国内大街,),电子邮件请发送至,传真请发送至.联系人:何,李,联系电话:.二○○六年七
    2023-06-08
    262人看过
  • 上海出台经适房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昨晚(12月29日),《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并且从12月30日起公开征求市民意见。在28日出台“新8条”松绑二套房贷之后的第二天,上海继续加大稳定楼市、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的力度。《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分7章、46条;主要通过建设、供应、管理和退出等4个机制,规范经济适用住房运作。其中最受关注的就是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表示,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且共同生活的上海市城镇家庭,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成员均具有达到规定年限的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且户口在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区(县)达到规定年限;家庭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限额;家庭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一定年限内未转让过住房。达到规定年龄的单身人士,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可以单独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可支配收入和财
    2023-04-22
    488人看过
  • 关于征求《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基建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为使注册建造师扩展知识和提升能力,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我们组织起草了《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单位认真讨论,并于2007年8月31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送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电话:010-58933869010-58933790传真:010-58933913010-58933530联系人:缪长江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二○○七年七月二十四日
    2023-06-05
    250人看过
换一批
#证件办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居住证
    词条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最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持有居住证者,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更多>

    #居住证
    相关咨询
    • 保险法司法解释二全文(征求意见稿)第九条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22
      保险合同的撤销权投保人投保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构成欺诈的,保险人依据《》第五十四条规定行使撤销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私募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一)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9-10
      为了规范非公开募集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 (征求意见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是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20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确信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11
      公开发行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编制和披露比照本办法对招股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执行。
    • 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一条规定全部内容?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05
      违反本办法规定,挪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处挪用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并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物业管理企业挪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除前款规定处罚外,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房地产主管部门挪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上级房地产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