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律师委托人要公证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30 21:10:14 472 人看过

一、委托律师委托人要公证吗

委托律师委托人是否需要公证,主要是由双方协商确定,其效力不因未公证而失去法律效力。

二、受托人的义务和责任是什么

1、办理受托事务的义务

受托人的基本义务是须依委托人的指示,亲自处理(或在特定情形下转委托他人处理)委托人委托的事务。

委托人对于其所委托事务的处理如有指示时,受托人应当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受托事务。委托人的指示依其性质可分为三种:

①命令性的。在这种情况下,受托人绝对不能变更委托人的指示。

②指导性的。在这种情况下,受托人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有部分酌情裁量权。

③任意性的。此时,受托人享有独立裁量的权利,对受托的事务处理得因势而定。

受托人在处理受托事务时,若情势发生了订立委托合同时没有预料到的变化,并且情况紧急、受托人无法事先与委托人协商时,只要受托人能够推定委托人若知有此情况也会允许变更指示的,受托人即可变更委托人的指示,但必须将变更情况及时通知委托人。对此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上有明确规定。这是受托人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例外。这一例外规定,以开辟了特殊情势下,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相互信赖关系为依托,实现委托合同目的的途径。

由于委托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有相互信赖关系,所以原则上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这才不辜负委托人的信任。所谓“委托的权限,不得再委任”。法律之所以原则上不许受托人任意地进行转委托(复委托),其目的就在于防止出现受托人有负委托人的信任而损害其利益的情形。但若当事人同意转委托时,法律当然也无禁止的必要。此外,如果有习惯、法律的特别规定,或受托人有不得已的事由,例如受托人临时生病致使不能处理紧急的受托事务时,也可以转委托。对于已有效成立的委托,委托人和受托人都可以向次受托人请求其履行处理受托事务的义务,从而在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形成一种连带责任关系,委托人与受托人成为次受托人的连带责任人,次受托人得向其中的任一人为全部给付。次受托人处理受托事务,受托人仅在其对次受托人的选择和指示有过失时,才对次受托人在处理受托事务时致委托人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若受托人不存在以上过失,则对于次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致委托人的损害,应由次受托人自己负责。但受托人须对自己不存在选任和指导上的过失的主张,负举证责任。

2、报告的义务

为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的过程中,根据委托人的请求或认为有必要时,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委托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可能的结果,并征求委托人的合理建议与指示。如果委托合同约定了报告的时间的,受约人应当按时进行报告。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完毕时,应当向委托人全面报告委托事务的办理经过和结果,并提交必要的书面材料和证明文件。当然,委托人与受托人也可以在委托合同中对于报告义务予以特别约定,从而减轻受托人的报告义务。如果委托人不要求报告的,则委托人不必报告。

3、交付财物和转移权利的义务

受托人因处理受托事务所收取的金钱、物品及其孳息等财物应当交付给委托人。这些财物,不论是以委托人名义还是以受托人自己的名义取得的,也无论是由第三人取得的还是受托人在处理事务时直接取得的,均须交付于委托人。法律一般并不明确规定受托人履行此义务的日期,因而受托人的交付义务属于未定期债务。但若经委托人催告,受托人仍不履行交付义务时,则应负给付迟延的责任。若受托人擅自使用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的,则应自使用时起支付利息。

受托人为委托人取得权利的方式有两种。其一是以代理的方法,即以委托人的名义从第三人处取得权利。这时由于权利直接归属于委托人,因而不存在由受托人向委托人移交权利的问题。其二是以受托人的名义从第三人处取得权利。这时必须经由受托人移转权利,委托人才能取得权利,但当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托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委托人可以直接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因此,法律上应明确受托人有移转权利的义务。至于移转权利的方法,则应依移转的权利种类而定。

4、披露的义务

受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的代理关系的,因第三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委托人订立合同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

因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受托人也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对受托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5、受托人的责任

受托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上述义务,即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受托人不办理委托事务或疏于必要的注意,应承担过失的违约责任。如果受托人不听从委托人的指示、不及时报告有关情况,也应承担过失的违约责任。如果受托人不及时将有关权利和利益转移给委托人,应视为对委托人财产权的侵害,既可能承担违反合同的责任也可能承担侵权责任(此处为民事责任之竞合)。

在无偿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尽与处理自己事务同一的注意,对其具体的轻过失所造成的损害应当负责赔偿。当委托合同为有偿合同时,受托人处理受托事务,应当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对其抽象的轻过失也应负责。

对因受托人超越受托权限而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害,受托人也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受托人若能举证证明自己无过错时,则可免于承担责任。这是因为除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外,合同责任一般为过错责任,并且通过举证责任的倒置以维护无过错的合同当事人一方的利益。

三、公证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一切公证行为都产生证据上的效力。

1、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也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2、依照法律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则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法律对于不同的法律行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头、书面及公证证明,取决于该法律行为所产生(或变更、消灭)的法律关系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它对于第三者的作用。虽未为法律规定而当事人自行协议公证证明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必要的形式条件之一的,这一法律行为也必须公证证明方能成立。

3、债权文书,如债权人和债务人对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争议、并经公证证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当债务人拒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作出裁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3: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第三者相关文章
  • 委托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委托公证受托人需要到场吗
    委托公证需要的材料包括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委托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委托公证受托人不需要到场,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人必须到场。一、委托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委托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4.委托书或者委托合同。二、委托公证受托人需要到场吗委托公证受托人不需要到场,对委托书进行公证的,委托人是一定要到公证现场的,公证的委托书需要委托人签字并且按指印。办理委托书公证应由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带上委托书到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亲自在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上内容主要
    2023-03-09
    144人看过
  • 律师函是否需要附上委托人的委托函?
    律师函又称律师信,一般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律师函是否必须经委托人签字或者附授权委托书,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律师函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委托代理行为,律师属于代理人,应当适用代理的法律规定,发出律师函的律师要证明自己享用代理权。律师函的作用律师函广泛运用在民商活动中,如:1、调查取证。律师经常出现当事人准备起诉却证据不足的情况。这些情况,有些可以通过发律师函来查询沟通来获得对方的答复从中寻找证据的方式来解决,正所谓投石问路,侦察证据和对方的态度,探听虚实;2、商洽和解。律师函的和解作用是其主要的用途。通过通知对方在指定期限来人、来函、来电协商的方式来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3、催促警告。通过律师函来行使一些法律上的告知义务,或者通过律师函达到提醒收函人尽快履行约定或者法定义务的作用;4、解释评价。可以就某一法律
    2023-07-05
    399人看过
  • 委托合同委托人要预付委托费用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委托范围】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第九百二十一条【委托费用】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第九百二十八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义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经过明确授权的买卖行为有效吗没有明确授权的买卖行为,经权利人确认的有效生活中,没有明确授权的买卖行为在各行各业中都有发生,常见的就有二手房买卖。但是没有明确授权的买卖行为,以及因此而签订的买卖合同等,通常都是属于效力待定的
    2023-06-18
    444人看过
  • 公证委托公证可以委托买家吗
    除了一般的委托书公证外,如果业主在国外所做的公证文书,还需要中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如果业主在香港/澳门所做的公证委托书,并需要盖有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澳门)有限公司转递香港/澳门公证文书专用章。委托书公证是依法证明委托人的单方授权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的公证文书。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申办。申请办理(有关房产买卖)委托书公证,没有地域限制。根据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二条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但遗嘱、委托、声明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除外。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书文本;(即授权事项,此项内容最好跟工作人员沟通,尽量
    2023-02-11
    493人看过
  • 上诉人委托律师后,还可以再委托另一个律师吗
    一、上诉人委托律师后,还可以再委托另一个律师吗1、可以,最多可以委托两个律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二、委托律师出庭一次多少钱委托律师出庭一次大概是在几千元左右,各地区的律师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法院、律师事务所收取的费用中没有开庭费用名称,法院收取的有案件受理费,就是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律师事务所收取的是代理费、差旅费。请律师的费用是开一次庭收一次,还是和开庭的次数无关按实际情况,律师费是双方协商确定的,是否与开庭次数有关,由当事人与律师协商进行确定。律师费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
    2023-05-06
    291人看过
  • 委托公证书委托人可以不到场吗,公证委托书需要双方都到场吗
    委托公证书委托人不可以不到场,委托人需要进行本人真实身份的确认,受托人不能全权代办。公证委托书不需要双方都到场,但办理的程序需要委托人一定要到场,双方都到场也可以。一、委托公证书委托人可以不到场吗委托公证书委托人不可以不到场,因为需要核实身份,公证委托一定要委托人到场吗对委托书进行公证的,委托人是一定要到公证现场的,公证的委托书需要委托人签字并且按指印。办理委托书公证应由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带上委托书到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亲自在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二、公证委托书需要双方都到场吗公证委托书不需要双方都到场,受托人可以不到场,但是委托人要去现场,委托本身就是单方法律行为,办理委托书公证应由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带上委托书到公证处,在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上内容主要就是某年某月某日,某某来到我处在前面的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写明双方当事人信
    2023-04-05
    116人看过
  • 委托律师的委托书只签名可以吗
    只签名也具有法律效力,但一般司法部门会要求按手印,为保险起见最好签字按手印。一、借条谁写才有法律效力借条有法律效力的书写方式是借条以借款人手写为佳,但要注意书写规范。借条打印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容易伪造。借款人签名同时应按手印。借款人的信息一定要写清楚身份证号,并要在书写借条时要求借款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对。二、和解协议书怎么写和解协议书首先写明和解各方的姓名,性别等身份信息,然后写明需要和解的事情的详细经过,双方达成的调解条件,分条详列。最后和解各方签字并按手印,见证人签字按手印。和解协议一旦生效,对当事人具有合同上的约束力。三、签订合同时签字按手印合法吗签订合同时签字按手印合法。只要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协议文本中没有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内容,就是合法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应当在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一般来说,签署协议的内容是
    2023-03-25
    172人看过
  • 委托公证,公证委托书格式
    委托人:×××,男,××年××月××日出生,现住××××××。公民身份号码:××××××。受托人:×××,男,××年××月××日出生,现住××××××。公民身份号码:××××××。委托人与受托人系兄弟(或夫妻、朋友等)关系。委托人欲在深圳购买房产一套(或委托人×××按(96)京宣证字第3691号继承公证书有关继承父亲×××遗产的内容,委托人与×××、×××、×××、×××、×××、×××、×××共同继承属×××的房产)。现委托人×××因故不能前往深圳亲自办理购房的相关手续(或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前往北京办理有关其应得的继承份额房产的过户手续),故委托弟弟×××代为办理。委托期限为此手续办理完结,为办理上述手续所签署的文件我均予以认可。受托人无(或有)转委托权。委托人:×××(签名)××××年××月××日
    2023-06-05
    89人看过
  • 授权委托书委托公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申请,对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申办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当事人应向法人住所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一、申请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当事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其本人的身份证件;拟办理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公证处亦可代拟授权委托书)。二、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应注意以下问题:法定代表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代理日期和有效期、有无转委托的权利等,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在公证员面前亲自签名、盖章,并加盖法人公章。
    2023-06-07
    271人看过
  • 委托人必须有委托证书吗
    一、委托人必须有委托证书吗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进行诉讼的,必须向代理人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是委托诉讼代理关系成立的标志。授权委托书不仅要列明双方姓名、身份,最重要的就是列明委托事项、授权范围,授予代理人权限范围里可明确为“一般诉讼代理”,或者是“一般诉讼代理”加上具体项目的“特别授权”,代理人参加诉讼的,必须向受理该案的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身份、权限。二、合同委托人签字合同生效吗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合同属于有代理权的有效。因为效力待定合同属于当事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三、合同委托人没签名有效吗效力待定。如果委托人人没有对授权委托书签字,
    2023-05-06
    361人看过
  • 个人委托书需要盖公章吗,个人委托书需要公证吗
    一、个人委托书需要盖公章吗个人委托书不需要盖公章,只有签名或者只有盖章或者即签名又盖章都是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个人成立的有限公司或个体经营户代理应盖章。个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事务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签名和盖章可以同时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在授权委托书中要求的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是指只要有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中的任何一个就有效,即可以只有定代表人签名,或只盖公司公章。但是,并不排除在签名的同时又盖章的情形。二、个人委托书需要公证吗个人委托书不需要公证,委托书实际就是简单的委托合同,没有公证的委托书是有效的,公证并不是必要程序,公证的目是为了防止委托书不是委托人本人所签署。一般的个人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但办理房产等产权登记手续的授权委托书,登记部门很难判定真伪,为了慎重起见,要求公证。三、个人委托书要注意什么个人委托书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自然人的身份证
    2023-05-03
    429人看过
  • 公证委托书委托人多长时间
    一、经纪公司合同是委托合同吗经纪合同的性质是随经纪业务的性质而定,法律并没有对其定性。实践中都认为分为两种情况:1、演艺经纪合同的性质就是委托合同。2、混合性合同由于演艺行业的特殊性,一部分经纪公司往往并非简单的受托人,而且还扮演着艺人操盘手的角色,体现在经纪合同上既有委托或代理演艺事业的内容,又有有关艺人的宣传、培训、录制和出版唱片的内容。这种混合性质的经纪合同具有行纪、居间、委托等合同性质。二、公证委托书委托人多长时间委托人本人到公证处,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或相关证明),提供受托人的基本信息(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也可以),具体的委托事项向公证处说明。如果手续齐全,当天可以出证。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下列材料。(一)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回乡证等)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团法
    2023-06-15
    161人看过
  • 委托辩护孤儿怎么委托律师
    一、委托辩护孤儿怎么委托律师可以到他所在地的村委会,居民委员会出具证明信。由村委会或居委会指定、推荐你要聘请的律师。如果你在北京的话,我们单位可以免费帮你会见一次,因为你说的情况特殊。委托辩护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依法委托律师或者其他公民协助进行辩护。二、委托辩护人的时间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也就是说,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一旦知道自己被人告发到人民法院以后,即可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53条规定,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最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未委托辩护人的
    2023-04-07
    417人看过
  • 办理委托公证书需被委托人去吗?
    一、办理委托公证书需被委托人去吗?委托公证需要本人去。办理委托书公证需由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带上委托书到公证处,在公证员面前亲自在委托书上签名按指印。《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二、公证书有效期限是多长时间公证书按公证内容不同有效期限也不一样。公证书中未规定的,有效期由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单方规定,公证处一般不作规定。一般民事类公证如出生公证、结婚公证、亲属关系公证、学历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等就属于这一类。申请人应该注意向公证书的使用部门咨询公证书的有效期。三、办理公证委托书需要多少钱根据我国相关收费标准规定,涉及经济合同的,证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需按照下
    2022-10-21
    333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者
    词条

    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会坐牢。... 更多>

    #第三者
    相关咨询
    • 山西省律师委托公证委托价格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08
      1.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大多实行计件收费,收取标准参照当地律师费用收取标准,四川收取标准为每件1000-10000元; 2.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大多实行计件收费,收取标准参照当地律师费用收取标准,四川收取标准为每件2000-12000元; 3.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大多实行计件收费,收取标准参照当地律师费用收取标准,四川收取标准为每件3000-30000元; 4.办理刑事自诉案件:多实行计件收费,收取
    • 委托公证委托书或公证委托公证委托书如何写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2-12
      1、提出公证申请。当事人向公证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销售合同、身份证、产权证等相关证明。2、公证受理。公证部门将审查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并接受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申请。3、公证审查。公证受理时,应当审查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不完善或有任何疑问,将通知当事人补充,公证部门将对双方进行调查。4、出具公证书。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后,将颁发公证书。公证书按照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生产,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 什么是委托?委托公证是什么意思,委托公证是否必须要委托人到场?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5
      委托,是指委托人授权受托人并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的利益而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委托行为分为单方法律行为,即委托人单方签署委托书;双方法律行为,即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委托合同。 委托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委托人或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委托人的委托行为或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委托合同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由于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为保证委托行为的真实性,委托公证
    • 委托公司需要授权委托书吗委托公司需要授权委托书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02
      公司与公司之间签订了一个委托代理合同后,双方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即成立,是否要出具相应的授权委托书要根据具体的委托事项来分析: 1、如果根据委托事项的实际情况,在办理委托事项时,不一定需要受托方出具委托方的授权委托书的,则也可以不出具授权委托书。 2、如果根据委托事项的需要,或第三方要求受托方出具委托方的授权委托书的,则被代理公司应该向代理公司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主要内容应该有:委托公司(
    • 公证遗嘱需要法律委托律师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3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