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开采石头立案标准是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来确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发现非法开采石头行为的应向国土资源监察大队进行举报,国土资源监察大队是国土资源局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工作就是对土地违法案件的受理、立案、调查、取证、查处等。
非法开采石头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开采石头立案标准:
1、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
2、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
3、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
4、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元以上的。
具有以上行为之行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1、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
2、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
3、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的;
4、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开采矿产资源的(共生、伴生矿种除外);
5、其他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
在采矿许可证被依法暂扣期间擅自开采的,视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由省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经查证属实后予以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
【非法采矿罪;破坏性采矿罪】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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