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2、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
3、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4、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应当通知执行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
5、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监视居住超过法定期限,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解除监视
居住要求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日以内审查决定。经审查认为超过法定期限的,经检察长批准后,解除监视居住;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书面答复申请人。
监视居住与逮捕都是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只不过在强度上面,逮捕的强制要大于监视居住。而因为逮捕被羁押,之后若是判刑的话,则可以折抵刑期。但在监视居住中,只有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日后被依法判刑了,才能折抵刑期。一般监视居住是不可以的。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取保候审是我国的刑事案件的强制措施的一种,但是不是所有的犯罪行为人都是可以被采取监视居住的措施,并且如果是犯罪行为人被监视居住之后,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此时也是可以经过司法机关的批准,予以逮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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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权利解除有哪些情形怎么解除监视居住江西在线咨询 2023-11-27法律分析 解除监视居住的情形有: 1、犯罪嫌疑人属于《刑诉法》中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应当解除监视居住;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解除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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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哪些条件可以启动监视居住,符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形有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28监事居住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以指定监视居住为例,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特殊条件是指具备适用监视居住必备条件的同时,要启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还必须满足的额外条件,主要有两种情况: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固定住处的; 2、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的。 前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身条件欠缺,没有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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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什么意思,可以对哪些情形采取监视居住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09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依新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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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监督启动的情形有哪些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11需要启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督程序的情形一般有监督员认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是违法的,需要向检察院提出监督意见,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认为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是违法的,可以向检察院提出控告举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