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逃债的情形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9 14:22:30 442 人看过

债务人为了逃债,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形:

1、企业兼并、倒闭、撤消,法定代表人更换,新负责人不明前情,推卸不管;

2、债务人将资金汇入所立账户,秘密账户或其他单位,难以查寻冻结;

3、债务人准备将商品转移、处理,换上代销商品,难以用于抵债;

4、公款私存、公物私名,频繁地变更经营场所;

5、企业不清算就擅自关闭;

6、虚拟注册资金,虚拟投资主体。

债权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债权能有效实现,可以采取履行抗辩权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等途径。

一、倒闭(破产)是什么其特征是什么

1、倒闭(破产):

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_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破产。

2、倒闭(破产)的特征: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到期债务是指已经到了履行还债义务期限的债务;清偿是指全部偿还;“不能清偿”是指没有按期清偿的各种可能性。债务人资不抵债并不能当然认定为“不能清偿”。

(2)存在多数债权人:

如果只有一个债权人,只需采取一般民事执行程序即可。当存在多数债权人时,如采取一般民事执行程序,由于债权人竞相请求对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可能造成部分债权人得不到偿还或只得到少量偿还的情况,产生显失公平的结果,因而需要一种特殊的程序——破产程序,以保证各债权人的损益公平。

(3)债权人公平受偿:

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决定了债权人无法实现全部债务。而按照“同质债权、同等地位”的要求,必须依照法定顺序,按照同一比例,将债务人的财产在各个债权人之间分配,以保证债权人之间的公平。

(4)免除未能清偿的债务。

二、债权财产保全操作要点有哪些?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的当事人为了尽快实现自己的权利以及保障合同的尽快履行,如果遇到损害债权实现的情形,合同当事人需要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维护自己的财产利益。

债权财产保全的注意事项

(一)积极查找债务人的财产,合理确定申请财产保全范围。实践中,债权人应当通过税务部门、房产土地部门、工商部门等多种渠道掌握债务人的财产状况,扩大保全财产的选择面;同时,根据诉讼请求范围或案件实际,尽可能选择那些价值相对稳定的动产(包括权利资产)或不动产进行保全,以达到财产保全的效果,确保将来判决的有效执行,这样也可以最大限度减少对债务人的损害,有效避免保全不当引发的风险。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对物、留置物,也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对第三人到期债权,债务人的财产不得满足保全请求,但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

(二)采取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后,债权人务必要在法定期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若不起诉的,必须与债务人落实还款计划及有效的担保措施。在人民法院解除财产保全措施后,仍要继续加强对债务人财产的监控,防范债务人拖延时间,转移财产逃债,一旦出现不利情况,应立即起诉,并申请采取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措施。

(三)积极加强对被保全财产的监控,有效防止债务人转移、处分保全财产。债权人应密切关注债务人的动向,判断债务人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的情况。如债务人有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财产等行为,要及时向人民法院反映情况,积极采取措施制止,或者变更保全措施,防止标的物失控造成案件难执行。

(四)针对不同的被保全财产,采取适当的财产保全措施。财产保全的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债权人在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时,应当针对动产或不动产等具体财产的性质、属性等,采取相适应的保全措施。如对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可能会转移查封财产的,应申请采取扣押措施,对不宜采取扣押而采取就地查封措施的,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保管等。对不宜长期保全或者保全财产价值容易减损的,申请人民法院责令当事人及时处理、提供担保或及时进行变现,防止保全标的物价值减损,避免诉讼保全有名无实。

(五)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配合,确保财产保全符合法定程序手续。一是借助人民法院的办案优势,加强对债务人财产的调查核实,防范债务人弄虚作假,转移财产而逃债,确保申请财产保全措施能够达到保全效果,顺利实现将来法院裁决的实体权利。二是在财产保全时,督促提请办案法官完善必要的手续,对被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的保全财产,认真造具清单。三是案件审理期限长的,要及时提请法院做好相关续保工作,如对已冻结的款项要按法律规定及时申请续保冻结等。四是若债务人无其他有效财产进行保全时,建议债权人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轮候查封的法律规定,尽可能地确保债权获得执行清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7: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债务人死亡债务偿还有哪些情形
    债务人死亡债务偿有以下情形: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债务人死亡继承人的责任有哪些?债务人死亡的,继承人承担责任的规定为: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2023-08-09
    57人看过
  • 欠债公司拖欠债务的情形
    一、欠债公司拖欠债务的情形在我国企业大量的国际拖欠案件中,有相当一部分欠款时间很长,有的甚至长达四五年。随着时间的推移,债务人的状况会发生各种变化,多数情况会越来越差,常常会出现如下情况:债务人公司转入其他行业、破产倒闭、原业主成立新公司继续经营等等。二、欠债公司破产倒闭后如何追债要确定新公司是否对原公司债务负有连带责任。首先应了解原债务公司的法律性质。如果原债务人是无限责任公司或合伙公司,而且其股东或业主没有其他资产偿还债务,其新公司就负有还款责任。如果原债务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而新公司是另外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原则上债权人就不能直接针对倒闭债务人的新公司收账。但是有以下3种情况仍可以向债务负责人的新公司追收其原债务。1、如新公司与原债务公司是同一负责人,可通过对债务人原公司的起诉来达到有权传唤新公司负责人的目的,通过法庭问讯来查出原债务公司的资产是否被转移到新公司名下。2、债权人如
    2023-06-17
    187人看过
  • 如何防范破产逃债破产逃债的情形有哪些
    一、破产逃债的情形有哪些纵观各种各样的破产逃债现象,归纳起来大概有下列几种情形:1、债务人在申请企业破产前,就进行假破产、真逃债的准备。主要表现有:(1)一些企业规避现行《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5条的规定,在破产申请前6个月,就有计划、有目的地坚壁清野,转移企业内核,留下企业空壳,然后滥用破产制度,金蝉脱壳,逃废债务。(2)一些企业利用企业分立的形式,采取“先分后破”、“新老企业划断”等方法,将资产转移到新设的企业,然后根据分立协议由老企业承担全部债务,然后由老企业宣布破产,甩掉债务。(3)一些企业通过投资的方式转移资产,使原来的企业仅剩下“空壳”。2、债务人在申请破产后至被法院公告破产期间,进行逃债欺诈活动。主要表现有:(1)按现行《破产法》规定,一般破产案件从申请到破产公告,即使不包括和解整顿程序,最快也得6个月时间。债务人利用在这段时间内仍对企业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2023-06-01
    418人看过
  • 个人债务的形式
    个人债务
    是个人债务的情形如下:1、夫妻一方与债权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2、夫妻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各自所有的,第三人知道夫妻对外所承担的债务;3、夫妻一方与第三方串通,虚构债务;4、夫妻一方在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的债务;5、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不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6、其他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条件的个人债务。夫妻间属于个人债务的有哪些夫妻之间个人债务包括:(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
    2023-07-02
    294人看过
  • 担保人是债务人的还是债务人的, 有哪些情形和职责
    担保责任有下列两种:1.一般保证责任。就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2.连带保证责任。即当债务已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一、债权人免除保证责任的效力是怎样的债权人不一定有权免除担保人的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若债权人放弃了其中一个特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那么当其他连带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无法向该特定保证人要求清偿所承受之份额,使得其联保预期落空,联保之意名存实亡。债权人的意思自治行为,加重了其他保证人的负担,损害其合法权益,该行为应当确认为无效。二、保证债务的承担有什么形式担保债务的形式如下:1、连带保证。是指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
    2023-06-20
    370人看过
  • 如何应对债务人欠债期间变更法人代表逃避债务的情况
    欠债期间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恶意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行使债权人撤销权,或者申请诉财产保全,然后向法院起诉追讨债权。我国法律规定,公司出现解散事由的,应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自行进行清算、如果逾期不清算,或者虽成立了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或者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清算。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变更法人能不能逃避债务变更法人不能逃避债务,当事人不会因姓名、名称的不履行债务。根据法律规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法人的债务承担责任。此外,法人也不能通过变更其法定代表人的方式来逃避债务,新法定代表人不能以债务不是发生在自己的任期内作为理由,来推卸法人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
    2023-07-07
    142人看过
  • 债务人怎样改制逃债
    改制逃债是指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逃避债务或妨害债权人行使债权的行为。常见的表现有:1.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时,以优良资产组建不承担债务的股份制企业,由资产既少又劣的原企业承担债务,或者企业整体股份制改造时,新股东否认债务并在出资协议里擅自处置债务。2.企业在进行兼并重组时,设立“无债企业”,只接收财产、不承担债务,只调整资产结构、不理顺债务关系。3.企业进行承包租赁后,业主与承包、租赁人只处置财产的占有和利润的分割,而不安排企业债务的承担。改制逃债应用了“主体转换原理”,企业改制而出现的新企业主体或财产占有人与原企业之间的转换关系有三种:主体继承、财产承受和权利受让。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只要能证明存在这三种关系中的任何一种,改制后的企业就要承担原债务,而不论其改制文件或协议里有无特别约定。所以,要防止此类逃债,关键需要证明新企业与原企业之间的转换关系。2003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与企业
    2023-04-26
    390人看过
  •  债务人如何逃避偿还债务?
    该段内容讲述了债务人可能会通过转移财产或使财产实物化等方式来逃避债务,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行使撤销权、提起确认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行为无效之诉、财产保全。其中,行使撤销权需要满足一定条件,而提起确认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行为无效之诉和财产保全则是针对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或使财产实物化等方式逃避债务的行为。债务人必须承担他们所承担的债务责任,不过有些人可能会通过转移财产或使财产实物化等方式来逃避债务。要解决这种问题,有以下几种方法:1、行使撤销权。如果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提起确认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行为无效之诉。3、财产保全。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2023-09-12
    78人看过
  • 债务人一般如何逃债
    改制逃债是指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逃避债务或妨害债权人行使债权的行为。常见的表现有:1、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时,以优良资产组建不承担债务的股份制企业,由资产既少又劣的原企业承担债务,或者企业整体股份制改造时,新股东否认债务并在出资协议里擅自处置债务。2、企业在进行兼并重组时,设立无债企业,只接收财产、不承担债务,只调整资产结构、不理顺债务关系。3、企业进行承包租赁后,业主与承包、租赁人只处置财产的占有和利润的分割,而不安排企业债务的承担。一、常见的债务人逃债方法有哪些1、虚假登记。将公司所有或个人所有的房产、需要登记的动产如机动车等登记在关联人名下。2、虚假抵押。借用不动产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将其所有不动产虚假抵押在他人名下。3、虚假债务。签订虚假合同,建立虚假债务,然后虚假偿还,转移财产。4、破产逃债。利用公司的有限责任之法定条件,在债务累积到一定程度时利用破产进行彻底逃债,然后再以财产以隐名
    2023-04-01
    471人看过
  • 债务人夫妻失信逃债
    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来实现债权。债务人是夫妻的,任何一方对于债务都有全部清偿的责任。如果一方不清偿债务,可以请求另一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双方都逃避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并申请强制执行。夫妻偿还债务必须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付的共同债务。属于一方当事人的负债或者非法赌债等情况,另一方没有义务偿还。起诉后钱跑了债务人跑了什么办一般情况下,如果债务人跑路找不到了,债权人可以向管辖区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那法院就会受理。债务人失踪满二年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债务人是失踪人。失踪人欠的税款、债务和要支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
    2023-07-01
    264人看过
  • 债务人逃债怎样维权
    面对债务人逃债,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自己的撤销权维权,当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一、债权人可否直接对过户的房产行使撤销权如果债务人以过户房产的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二、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如下:1、债务人减少责任财产的行为必须发生在债权债务成立后,即债权债务成立前减少
    2023-03-08
    268人看过
  • 债务人提前还款的情形债权人应该怎么做?
    债务人提前还债的情形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一、不真实连带债务有哪些构成条件不真实连带债务有如下构成条件:1、几个债务人因不同原因对债权人负债;2、债权人对多个债务人享有独立请求权;3、几项债务偶然联系在一起;4、几个债务人的支付内容相同;5、在大多数情况下,没有真正连带债务的最终责任人。二、提前终止合同应如何赔偿提前终止合同应这样赔偿:1、债权人通过行使终止权终止合同,与债务人不再履行原支付义务,提供的支付必须返还;2、预期利益的赔偿按差额计算。债权人可以要求赔偿的是所支付的金钱价值与债务人支付的金钱价值之间的差额;3、当债务人已经提供了部分支付,但剩余部分没有履行时,全部终止、部分终止和损害赔偿与预期利益赔偿的关系也不同,因为合同可能全部终止或部分终止。全部终止的前提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提供的
    2023-02-04
    402人看过
  •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撤销权纠纷有什么情形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撤销权主要是针对债务人不当处理债权的情况,包括: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行为、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行为、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行为,撤销权是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或者权利的行为危害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撤销权诉讼的当事人有:原告(债权人)、被告(债务人)、第三人(包括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而受益的人;因债务人无偿或者低价转让财产的受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
    2023-03-05
    387人看过
  • 逃避偿还债务的人
    当前有些经济纠纷案件中,虽然法院判决债务人向债权人支付款项或赔偿,但是债权人在执行程序中无法获得相应钱款。法院的判决书成了债权人手中的司法白条。在众多无法执行到位案件中,部分案件无法执行到位其原因并不是债权人没有经济能力,而是债务人虽有经济能力却在债务形成后恶意转移财产导致的。面对这样的情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采取积极的措施协助法院执行。债主辱骂威胁欠债者违法吗违法。如果语言威胁他人生命安全,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的规定,可以给予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2023-07-07
    263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债权人债务人免除债务的情形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08
      债权人免除债务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怎么防范债务企业逃债企业逃债的情形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2-22
      防范逃债,查工商登记资料是基础,实地考察则是关键。债务人为了逃债,可能会出现以下情形: (1)企业兼并、倒闭、撤消,法定代表人更换,新负责人不明前情,推卸不管; (2)债务人将资金汇入所立账户,秘密账户或其他单位,难以查寻冻结; (3)债务人准备将商品转移、处理,换上代销商品,难以用于抵债; (4)公款私存、公物私名,频繁地变更经营场所; (5)企业不清算就擅自关闭; (6)虚拟注册资金,虚拟投资
    • 什么情形下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21
      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1、债权人具有真实意义; 2、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表示拒绝。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债权债务: (一)债务已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五百七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免除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
    • 向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讨债的情形?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9-29
      死亡的债务人有继承人并且继承人继承了其财产的,应当对债务人生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但是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的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除非继承人自愿偿还,否则不承担清偿责任。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也就是说,继承人是否承担偿还责任的事实基础是其是否继承了遗产。实践中,要是债务人在没有还清债务之前就死亡的话,此时债务并不会消灭。往往会由继
    • 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的情形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04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称,是债务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在罗马法中,债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债权、债务不得转让。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关系的复杂,债权债务逐渐可以转让,允许第三人享受债权或者履行债务,所以债权人的严格的人身信任性质则远远超过了过去。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在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绝对情况下进行创分的,在大多数债的关系中,当事人可能既是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