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成法律行为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1 19:43:06 262 人看过

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合同可分为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诺成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其特点在于,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之时起,法律行为就成立。如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行为都是诺成性行为。

一、合同上写赠送可以不送嘛

赠与是一种合意,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它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即赠与合同可以不接受,如果一方不接受的话,则赠与合同未成立。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多数国家承袭罗马法的传统,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二、合同成立与否是怎样认定的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合同成立:

1.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所谓订事人是指实际订约合同的人,在合同成立以后,这些主体将成为合同的认体。

2.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成全中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在于,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这是合同有效的另一个要件。过程所作的要约和承诺都是自己独立且真实意志的表现。所谓意思表示真实,是指当事人在缔约

4.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行为能力。

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实际上,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时,合同才能成立。例如,根据传统民法,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合同。而借款、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合同,质权设定合同及其定金合同也属于实践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6: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什么是基于推定的承诺的行为?
    现实上没有被害人的承诺,但如果被害人知道事实真相后,当然会承诺,在这种情况下,推定被害人的意志所实施的,保护被害人法益的行为,就是基于推定的承诺的行为。如发生火灾之际,为了避免烧毁被害人的贵重财产,闯入屋内搬出贵重物品的行为,就是基于推定的承诺的行为。基于推定的承诺的行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被害人没有现实的承诺。(2)推定被害人知道真相将承诺,这种推定以合理的一般人意志为标准,而不是以被害人的实际意志为标准。(3)必须是为了被害人的一部分法益牺牲其另一部分法益,但所牺牲的法益不得大于所保护的法益。(4)必须针对被害人有处分权限的个人法益实施行为。(5)必须不违反法律。
    2023-06-11
    486人看过
  • 法律援助是什么性质的法律行为?
    国家既然设定了诉讼的救济方式给老百姓找回受损的公平就必然是面向所有人的,但是现在仍然有很多人即使受到了侵害却因为诉讼中没钱请律师以及提交诉讼费而只能选择忍受,为了保证这些群体的法律公正而设置了法律援助。那么,法律援助是什么性质的法律行为?一、法律援助是什么性质的法律行为?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中国法律援助有以下特
    2023-04-19
    453人看过
  • 证券法律中什么是合法行为?
    证券合法行为一般是指,发行人委托证券经营机构向社会公开销售证券的行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证券,依法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按照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又可分为包销、投标承购、代销、赞助推销四种方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发现证券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下列属于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合法行为的是属于证券公司承销证券合法行为的是:1、包销,指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合同,由承销机构买下全部或销售剩余部分的证券,承担全部销售风险。适用于那些资金需求量大、社会知名度低而且缺乏证券发行经验的企业;2、投标承购,通常是在投资银行处于被动竞争较强的情况下进行的。采用这种形式发行的证券通常信用较高,受到投资者欢迎的证券;3、代销,一般是投资银行认为该证券的信用等级较低,承销风险大的。这时投资银行只接受发行者的委托;代理其销售证券,如在的期限计划内
    2023-07-08
    247人看过
  • 什么行为属于合同承诺
    一、什么行为属于合同承诺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二、合同承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一)承诺必须具备以下要件:1、承诺只能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作出。有效期限是指要约的有效期,只有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向要约人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才具有效力。“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
    2023-05-03
    66人看过
  • 行政法允诺行为的主体
    一、行政允诺行为的概念及特点笔者上述提到的山东的几个具体案例,从其名称就能看出行政允诺行为的大致端倪。笔者拟对行政允诺行为作出如下定义:行政允诺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为履行自己的行政职责,向不特定相对人发出的,承诺在相对人实施了某一特定行为后由自己或由自己所属的职能部门(如下属财政部门)给予该相对人物资利益或其他利益的单方意思表示行为。其中定义中所说的特定行为,亦可称为行政请求事项。行政允诺行为具有如下特点:1、行为主体的行政属性。行政允诺行为的作出者为政府或其职能部门。2、行为目的的行政性或公益性。行政允诺的目的是为了实现行政职能,一般具有社会公益目的。3、行为的单方性。行政允诺行为是一种单方的行政行为,是自己做出的一种单方承诺,它类似于悬赏合同中的“悬赏”行为。4、行为的奖励性。行政允诺行为大多含有奖励内容。为实现行政目的或社会公益,只有允诺给予不特定的相对人以一定的奖励,才能使不特定的相对
    2023-06-19
    256人看过
  • 恶意磋商是什么法律行为
    恶意磋商是指行为人以损害对方利益为目的,假借订立合同进行磋商的行为。其要件包括无意订立合同、让对方误以为有交易可能等。行为人需承担缔约过失和违约责任,赔偿包括损失、差旅费等。与之不同的是,合同诈骗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骗取财物。 恶意磋商是指行为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以达到损害订约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为目的。其构成要件包括:无意在合理价格范围订立合同、与对方协商合同事宜,让对方误以为该方有交易的可能等。行为人可能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以及违约责任。可以主张的赔偿有因丧失与他人签订合同的机会而造成的损失、为签订合同而支付的如差旅费、咨询费、评估费等。在实践中,要区分合同诈骗与恶意磋商两种不同的行为。有些人利用协商合同,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要求对方支付部分款项或者交付部分货物,达到目的后以各种理由退出合同协商,对所得款项拒不返还。这种以订立合同为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恶意磋商的法律
    2024-01-05
    263人看过
  • 口头承诺和债务行为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吗
    口头担保不具有法律效力。保证合同是要式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才能发生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一、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能起诉吗?借款人不还钱,担保人可以起诉借款人,但是需要在担保人承担了应承担的保证责任后,借款人不向保证人在其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偿还的,保证人才可以向法院起诉借款人。《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担保人对债务人有否追偿权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对
    2023-04-11
    135人看过
  • 赠与合同是什么法律行为
    一、赠与合同是什么法律行为赠与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它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一般要通过签订赠与合同或口头约定等形式来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所以,赠与是一种合意、双方的法律行为,它需要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二、赠与合同的规定有哪些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
    2023-04-26
    483人看过
  • 出轨行为对行为人的法律约束是什么?
    出轨对行为人法律后果有:出轨会受到法律制裁,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给予赔偿。对方婚内出轨,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对方方的出轨行为,那对方就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向于另一方,并要求出轨方给予自己精神损害赔偿。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军婚出轨的法律后果这个要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军人一方出轨,属于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起诉到法院,符合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况;另外一种是军人配偶一方的出轨,则第三都涉嫌“破坏军婚罪”。1、破坏军婚罪的概念及其构成破坏军婚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破坏军婚罪的主观要件:破坏军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军人婚姻关系的故意。就是说行为人必须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结婚或者同居。如果是确实不知道,由于现役军人的配偶隐瞒事实真相以致受骗而与之结婚或同居者,因缺乏
    2023-07-04
    351人看过
  • 什么是民事诉讼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
    一、民事诉讼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的联系1、民事诉讼行为之民事诉讼法学的一个基本理论范畴。在某种意义上说,民事法律行为与当事人诉讼行为分离的历史,也就是民事诉讼法与民事实体法相分离的历史。2、民事诉讼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均为法律上的行为。前者发生在诉讼中,受程序法限制,后者概念源于契约制度,受实体法调整。在行为层面上,给予是否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民事诉讼与民事法律行为存在一些差异。二、民事诉讼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的区别1、概念上的比较(1)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引起民事法律关系设立、变更和终止的行为。民事诉讼行为是能民事诉讼法效果的行为。(2)一切法律效力的发生,为法律所赋予。民事法律行为与民事诉讼行为亦是如此。然而,对法律行为效力的确认,民事法律行为本质上是确认其中的亦是表示内容的效力,也就是说,法律赋予主体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思设定民法上的权利义务。民事诉讼行为则不同
    2023-03-03
    230人看过
  • 法律规定什么是羁束行政行为
    法律规定羁束行政行为是指在限制自由裁量权的前提下作出的。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程度、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照法律作出的行政行为,羁束裁量权的行使,其权限范围、幅度行为方式、数量界限等都由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只能严格依法裁量、判断。一、实行行政仲裁可以复议吗按照规定行政仲裁是不能进行复议的,行政仲裁是指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以第三者的身份依法对其内部发生的行政争议做出最终裁决的一种行政司法行为。《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行政复议请求、事实、理由和调解结果,并加盖行
    2023-06-24
    340人看过
  • 法律上什么虐童行为构成犯罪?
    一、法律上什么虐童行为构成犯罪?虐童行为构成犯罪的有:对儿童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儿童受国家保护,禁止虐待儿童,并且在刑法当中规定了虐待罪,对儿童实施虐待的行为情节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时作出刑事处罚。关于虐待儿童的行为,由于我们的传统文化认为打孩子是可以接受的一种教育方式,因此,我国刑法目前并没有专门规定虐待儿童罪。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虐待儿童的行为都不会构成犯罪。二、司法解释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儿童受国家保护,禁止虐待儿童,并且在刑法当中规定了虐待罪,对儿童实施虐待的行为情节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时作出刑事处罚。虐待罪,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对于虐待儿
    2023-04-29
    500人看过
  • 强拆行为违法法律适应是什么?
    违法强拆行为适用的法律是《刑法》;《行政强制法》等。在《行政强制法》颁布之前,涉及违法建筑处理的法律主要是《城乡规划法》及《土地管理法》,各地还相继颁布了地方性法规或规章以细化违法建筑的认定、处理和执行问题,如《珠海市违法建筑管理规定》、《深圳市关于特区内违章用地及违章建筑处理暂行办法》、《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等。同时《行政诉讼法》及《解释》对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规定的申请条件、审查标准等内容,也可以适用于司法机关的强制拆违行为。因此,《行政强制法》颁布后,对于强制拆违行为及其基础行为应当如何选择适用相应的法律法规,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尤其当《行政强制法》规定的强制拆违行为基本程序与当前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内容不尽一致时,如何准确适用法律是决定强制拆违行为合法性的重要环节。(一)强制拆除违章建筑的执行程序如遇法律冲突,
    2023-03-25
    424人看过
  • 单方行为和单方允诺之间的联系,什么是单方允诺
    一、单方行为和单方允诺之间的联系单方行为和单方允诺之间的联系表明二者都是只需要单方意思表示。1.单方行为。单方行为仅基于当事人一方意思表示即可依法成立的法律行为,是“双方行为”的对称。按照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学理论,单方行为可分为有相对人的单方行为和无相对人的单方行为两类。前者是指行为人须向特定人作出意思表示,无须其承诺即可依法成立的法律行为,如免除债务、撤销代理等行为,又称“相对的单方行为”;后者则是指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无须针对任何特定人即可依法成立的法律行为,如遗嘱行为、悬赏广告行为、放弃继承行为等,又称“绝对的单方行为”。2.单方允诺。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它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的内容是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单方允诺一般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发出。单方允诺的主要类型是悬赏广告、设立幸运奖和馈赠。二、什
    2023-05-06
    125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什么样的赠予行为属于诺成法律行为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5-04
      1、诺成法律行为,是指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 2、在我国,赠与行为不属于诺成法律行为,而属于实践法律行为,赠与合同只有在交付赠与物后才能成立,在交付之前赠与人可以撤赠与。但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 怎么解释诺成法律行为?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26
      实践性法律行为也叫要物行为,是指除意思表示外,还需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保管合同,只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没有保管物的实际交付,保管合同还不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以交付实物为条件分为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是不仅要求对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要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又称要物民事法律行为,比如保管、自然人之间的借贷等行为。其中,交付实物的
    • 诺成法律行为包括哪些方面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9
      实践性法律行为也叫要物行为,是指除意思表示外,还需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保管合同,只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没有保管物的实际交付,保管合同还不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以交付实物为条件分为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是不仅要求对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要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又称要物民事法律行为,比如保管、自然人之间的借贷等行为。其中,交付实物的
    • 承揽合同是否为诺成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30
      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承揽合同是定作人给付报酬、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的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
    • 应该如何解释诺成法律行为?应该如何解释实践法律行为?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21
      实践性法律行为也叫要物行为,是指除意思表示外,还需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如保管合同,只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没有保管物的实际交付,保管合同还不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以交付实物为条件分为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和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是不仅要求对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要交付实物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又称要物民事法律行为,比如保管、自然人之间的借贷等行为。其中,交付实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