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摄影作品进行网络著作权保护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30 16:00:13 347 人看过

法律保护摄影作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图片,摄影作品的定义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首先,他要符合作品的特征,也就是具有独创性;其次,它是由人使用器械而成,既区别于绘画,又排除了非人为的因素;最后,他是对客观物体的表达,而不是客观物体本身。我国对于摄影作品的界定还是比较宽泛的,只要是摄影者本身的创造性劳动成果,均可以通过法律予以保护。

对于同一个客观事物的表达,不同的人对于拍摄的角度、距离、光线、明暗、曝光等诸多因素均具有个性化的选择,因此拍摄出来的效果往往大相径庭,可谓“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另外,很多专业摄影还有造型、场景的精心设计安排,对影像的后期处理加工,这些都包含着摄影者独创性劳动,因此法律给予著作权保护也是无可厚非。对于摄影者的专有权利,与其他类型的作品是相同的,主要是著作人身权和财产权两种。未经作者许可而使用图片,往往会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理使用规范,对于摄影作品同样适用。在这里,我们需要强调一下新闻类的图片,法律上是给予保护的。我们常说的时事新闻和时事性文章,前者只有在非常有限的情形下可以适用,而后者只针对文字作品。因此,所有商业类型的使用如以此抗辩,都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而唯一值得强调的权利限制,就是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对于保护期限的规定,对于摄影作品的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上将不再保护。因此,对于一些老照片,只要能找到首次发表的时间证明,网络媒体往往可以放心使用,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第(五)项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五)摄影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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