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19:25:23 210 人看过

一、湖南省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是什么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二、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为了防止长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占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5倍范围内加成征税。对于公园、名胜、寺庙及文教、卫生、社会福利等单位使用的土地,城镇、街道、公共设施用地,铁路、机场、港区、车站、管理交通运输用地及水利工程,农、林、牧、渔、果生产基地用地,以及个人非营业建房用地等,均免征土地使用税。为了鼓励利用荒地、滩涂等土地,对经过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废土地,给予10年期限的免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4日 00: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税相关文章
  • 征收集体土地时湖北省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征收集体土地时湖北省土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全省的补偿标准不是固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行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
    2023-06-15
    197人看过
  • 湖北省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项目及标准
    一、征收耕地1、土地补偿费——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3、青苗的补偿费——可计算产值的按产值补偿,不能计算的合理补偿。4、地上附着物、构筑物的补偿费——参照市场价格补偿。二、征收其他土地1、土地补偿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的标准规定(湖北省为5至6倍)2、安置补助费标准——湖北省规定对有收益的其他土地,可以补偿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至6倍,对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3、青苗的补偿费——可计算产值的按产值补偿,不能计算的合理补偿。4、地上附着物、构筑物的补偿费——参照市场价格补偿三、增加安置补助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
    2023-04-22
    84人看过
  • 如何缴纳湖南土地使用税
    湖南省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具体标准为:土地使用税,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镇0.6元至12元,工矿区。三。大、中、小城市按照国务院《城市规划条例》规定的标准,按照公安部门登记的非农业正式户籍数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的是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的是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的是小城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1)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一级人口(人)每平方米税额(元)(2)50万以上大城市1.5~30;(3)中等城市20万~50万1.2~24;(4)20万以下小城市0.9~18(5)县、镇,工矿区0.6~1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建设和经济繁荣情况,在规定的纳税范围内,确定本辖区的适用税额范围。在经济落后地区,可以适当降低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率,但不得超过上述最低税率的30%。经济发达地区可以适当提高适用税率,但须报
    2023-05-08
    180人看过
  • 湖南省土地使用税的申报时间有多长
    湖南省土地使用税的申报时间有多长。土地使用税按土地使用证确认的面积征收。应交土地使用税税额=土地使用面积×相应的土地等级税;未出具土地使用证的,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出让通知书》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实际占用面积超过土地使用证确认面积的,暂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管理部门不能确认面积的应税土地,由纳税人缴纳应当如实申报,并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定计税。土地使用税申报期限根据《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市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征、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人民政府确定,自治区、直辖市。以出让、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应当自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时间后次月起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土地交付时间的,受让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次月起缴纳城市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纳
    2023-05-02
    383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是什么,中国征收土地使用税最新规定
    根据我国《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城市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指城市土地使用税。城市土地使用税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的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税收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确定,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不等。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凡上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一)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二)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三)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按行政建制设立的镇;(四)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土地使用税征
    2023-08-08
    23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征收的税目是什么?
    该段内容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的内容,即征收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同时,第二条规定了土地增值税的课税对象为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二、课税。指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 土 地 使 用 权 税 的 课 税 对 象 是 什 么 ?土地使用权税的课税对象是指在我国境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这些单位和个人需要按照规定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权税。土地使用权税的征收对象主要是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以及个人所有的非经营性组织和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23-09-13
    177人看过
  • 湖南土地使用税细则的内容有什么?
    湖南土地使用税细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的确定,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所确认的土地面积为依据;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的地籍测绘资料为依据;无土地使用证书又无地籍测绘资料的,暂以纳税人据实申报并经主管的地方税务机关核实的土地面积为依据。第四条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
    2023-04-13
    133人看过
  • 省会重新划分土地使用税征收地段
    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出台《关于调整市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城区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地段做了重新调整。将地段划分从原来的4个等级地段调整为3个,税额标准不变。据石家庄市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税自1988年11月1日开征至今已有18年。随着城市的经济中心向东南方向偏移,繁华地段不断扩大,尤其是2001年撤销郊区设立裕华区,市区部分地段的土地类别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规定的土地类别不相适应。因此,调整地段等级就是为了合理利用资源,使用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效益。据介绍,新地段划分标准为:一级地段:由原来的中山路的康乐街口以东至建设大街以西沿街两侧,调整为西从中华大街以东,东从体育大街以西,北自和平路以南,南自槐安路以北的四条道路围成的范围内及其四条道路交叉之间沿街两侧地域。二级地段:二环路沿街两侧和二环路以内已划为一级地段以外的其他地域。三级地段:由原来的西从
    2023-06-05
    64人看过
  • 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否包括安置费,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城镇的发展是离不开土地的,所以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会征用不少的土地进行重建或者是扩建,原有土地的使用权所有人可以因为土地的征用获得不低于原有土地价值的补偿,一般会获得土地和金钱补偿两种,具体要根据当地政策来看,那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否包括安置费呢?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否包括安置费呢?征地补偿标准中是含有安置费的,一般安置费内容需要根据当地的政府来确定。湖北省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第十九条拆迁补偿实行产权调换、作价补偿,或者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第二十条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非住宅房屋,偿还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结算结构差价;偿还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照商品房价格结算;偿还建筑面积不足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第二十一条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单位自管、私人住宅房屋,偿还建筑面积与原房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偿还房土建单方造价与原房重置价格结算结构
    2023-06-02
    231人看过
  • 顺德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是多少
    顺德城镇土地使用税从2.5~12元每平方米,下调至2~10元每平方米。而工业用地税额为上述税额标准的50%左右。此外,顺德适用税额只划分为工业用地和非工业用地,不再分行业、工业园等。1、凡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3、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一、哪些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4、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5、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6、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7、由
    2023-02-22
    221人看过
  • 威海土地使用税有哪些征收标准?
    一、土地使用税的定义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二、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1]土地则不征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等。其中,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建制镇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复。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
    2023-04-03
    137人看过
  • 湖南省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收缴使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财政部和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是指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等方式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向国家缴纳的土地资源性收益。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费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其范围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租金、土地收益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场地使用费等。第三条对以协议方式出让、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土地租金、土地收益金等有偿使用费,实行最低价控制制度。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缴金库的土地纯收益不得低于基准地价的25%;土地租金、土地收益金等以年为单位收取的土地有偿使用费不得低于基准地价的2%,并
    2023-06-10
    472人看过
  • 云南省征地补偿标准--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
    (一)征用菜地、水田按照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8--10倍补偿,水浇地、园地、藕塘按照7--9倍补偿,望天田、旱地按照6--8倍补偿,轮歇地按照6倍补偿,牧草地、渔塘按照3--5倍补偿;(二)征用种植3年以下新开垦耕地,按照上年产值的2倍补偿,并补偿开发投资;(三)征用宅基地、打谷场、晒场等生产、生活用地,按照原土地类别补偿;(四)划拨国有农场、林场、牧场、渔场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照本款(一)、(二)、(三)项的规定办理。征用、划拨林地的补偿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四条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一)被征地单位人均耕地在666.7平方米以上的,安置补助费总额为被征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4倍;人均耕地在666.7平方米以下的,每减少50平方米,增加年产值的1倍;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总额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二)征用园地、藕塘的安置补
    2023-04-06
    98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融资湖南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使用税融资方面湖南地区并没有详细的规定,但是湖南省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第三条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的确定,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所确认的土地面积为依据;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
    2023-02-18
    8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土地使用税
    相关咨询
    • 什么是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怎么征收?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15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税额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 哪些是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21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1、大城市 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 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
    • 土地使用税要征收土地租赁的税收标准是怎么样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27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增值税:不含税租赁收入依5%税率计征;二、城建税:按营业税额依7%税率计征;三、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额依3%的征收率计征四、印花税:按租赁收入千分之一贴花;五、房地产税:按租赁收入12%的税率计征;六、土地使用税:实际占用土地面积×根据单位等级税额计算七、个人所得税:地方税可以按照核定征收的方法征收。从全国来看,附加税率为1%-5%一般在2之间%-2、5%之间。
    • 土地使用税是什么,中国征收土地使用税最新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17
      根据我国《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城市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指城市土地使用税。城市土地使用税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的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税收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确定,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不等。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 转让土地使用权按什么税率征收土地使用税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26
      一、土地使用权的纳税税种 1、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2、课税对象是指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