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其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流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3 17:13:08 125 人看过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怀集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相关批准文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通过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相关批准文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

?

特殊环节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2日 18: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河源源城区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审核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修正)(2016年)第三十一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修正)(2016年)第三十一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
    2023-05-28
    366人看过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年检制度规定详解
    第一条为规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管理,依法保护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年检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年检工作,具体工作可以由其所属的林木种苗管理机构负责。第四条年检日期为林木种子生产者或者经营者领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满一年后的2个月内。林木种子生产者或经营者应当提前向原发证机关报送年检材料。第五条年检主要审查以下内容:(一)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是否存在生产、经营假、劣林木种苗的情况;(二)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是否设立分支机构;(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是否按种子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名称、地点、种类、有效区域、经营方式生产和经营林木种子;(四)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者有无伪
    2023-02-26
    147人看过
  • 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应当具备下列全部条件:(一)具有与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必须具有晒场、种子库。(二)具有与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必须具有种子烘干、风选、精选机等生产设备和恒温培养箱、光照培养箱、干燥箱、扦样器、天平、电冰箱等种子检验仪器设备。(三)具有林木种子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同等技术水平的生产、检验、加工、储藏等技术人员。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既遂定刑标准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既遂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如果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可构成该罪。《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023-07-03
    296人看过
  • 大庆林甸县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流程怎么走
    一、大庆林甸县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流程怎么走1、申请人提出申请2、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决定受理,受理1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3、审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审请资料进行审核(5个工作日)4、现场勘察(5个工作日,不在承诺期限内)决定符合规定条件颁发《种畜畜生产经营许可》不予批准的制作不予批准行政决定书说明理由5、送达做出决定后,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送达申请人二、大庆林甸县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四十五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四条:申请取得生产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遗传材料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
    2023-05-14
    325人看过
  • 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所需资料
    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时,需提供生产地点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证明,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或强制许可决定,林木良种证明,育种科研团队、试验示范测试基地和自主研发林木品种的相关证明等。在申请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时,如果申请人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如果申请人从事林木种子生产,应当提供生产地点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证明。其中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还应当提供具有安全隔离条件的说明材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分证明以及照片。(二)从事具有植物新品种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应当提供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品种权转让公告、强制许可决定。(三)从事林木良种种子生产经营的,应当提供林木良种证明材料。(四)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应当提供育种科研团队、试验示范测试基地以及自主研发的林木品种等相关证明材料。(五)生产经营引进外来林木品种种子的,应当
    2023-11-24
    81人看过
  • 吴川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畜牧兽医局领证窗口领取办理结果。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市畜牧兽医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
    2023-05-28
    253人看过
  • 清远清新区从事主要林木良种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办理在什么位置
    一、办理地点清远市清新区明霞大道18号清新区林业局二、办理费用不收费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修正)(2016年)第三十一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四、办理时限5(工作日)五
    2023-05-28
    455人看过
  • 江门东海路338号区其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省属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具有与种子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2)具有繁殖种子的隔离和培育条件;3)具有无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种子生产地点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采种林;4)申请领取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征得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书面同意。二、办理材料符合法定形式,准确性材料清晰,原件备查单位需提供,原件备查材料清晰,原件备查材料清晰,原件备查材料清晰,原件备查申请领取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提供。原件备查从事林木种子生产的,应当提供。与申请的林木种苗种类、数量一致。原件备查从事籽粒、果实等有性繁殖材料生产的,应当提供。原件备查从事转基因林木种子生产经营的,应当提供。原件备查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无窗口办理流程1)取号。申请人到江海区法人邑门式按规定取号。2)申请。申请人备齐纸质材料后在法人邑门
    2018-05-03
    218人看过
  • 连平县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在哪个地址
    一、办理地点连平县行政服务中心二、办理地点连平县行政服务中心三、办理费用不收费四、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河源市连平县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
    2023-05-28
    128人看过
  • 惠东县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核发办理在什么地址
    一、办理地点惠东县城人民路70号二、办理时限20(工作日)三、办理地点惠东县城人民路70号四、办理费用不收费五、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惠东分厅向本机关办理提出申请,以邮寄或者到本机关直接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申请人提出申请后,接件受理工作人员核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申请表格式是否规范、是否符合本单位受理范围。不符合要求的,则说明理由通回申请。符合受理要求的,接收工作人员进行受理登记,开具受理回执。3.审核。受理申请后,审查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书面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实地核查,作出审核结论,并报主管领导审批。4.作出决定。审批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向申请人颁发《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本机关行政执法大队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申请人提出申请后,接件受理工作人员
    2023-05-28
    359人看过
  • 贺州草种经营许可证核发流程怎么走
    一、贺州草种经营许可证核发流程怎么走1.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电子文档材料;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材料当场审查作出处理并录入管理系统;3.行政审批窗口牵头审批办、广西草地监理中心会审,提出审查意见(2个工作日);4.自治区林业局审批办负责人审核(2个工作日);5.服务窗口首席代表根据自治区林业局主管领导的意见,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决定并在管理系统作出同样的审批决定(1个工作日);6.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制作决定文件(2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7.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向申请人送达决定文件(1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二、贺州草种经营许可证核发受理条件《草种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申请领取草种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与经营草种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的草种、检验草种质量、掌握草种贮藏和保管技术的人员;
    2023-05-14
    253人看过
  • 大埔县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需要什么要求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生产经营的种畜禽必须是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或者鉴定的品种、配套系,或者是经批准引进的境外品种、配套系;2)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繁育设施设备;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种畜禽防疫条件;5)有完善的质量管理和育种记录制度。二、办理费用不收费三、办理时限10(工作日)四、办理地点大埔县湖寮镇五虎山庄县公共服务中心一楼五、办理机构大埔县畜牧兽医局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6年)第二十二条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商品代仔畜、雏禽的单位、个人,应当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申请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生产经营的种畜禽必须是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
    2023-05-28
    317人看过
  • 榆林市草种经营许可证核发在哪办理
    一、榆林市草种经营许可证核发在哪办理榆林市民大厦(榆林市文化南路与泰安路交叉口)二、榆林市草种经营许可证核发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5年11月4日予以修改)第三十一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第九十三条:草种
    2023-05-14
    113人看过
  • 玉林草种经营许可证核发什么时间办
    一、玉林草种经营许可证核发什么时间办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二、玉林草种经营许可证核发受理条件(一)具有与经营草种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资金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能够正确识别所经营的草种、检验草种质量、掌握草种贮藏和保管技术的人员;(三)具有与经营草种的种类、数量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及仓储设施。三、玉林草种经营许可证核发法律依据《草种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主要草种杂交种子、常规原种种子的经营许可证,由草种经营单位和个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十一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
    2023-05-19
    19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发放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如何收费?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4
      答:发放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除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它费用。常用林业法律法规知识问答之义务植树篇洛林信息
    • 发林木种子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3
      发放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除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它费用。常用林业法律法规知识问答之义务植树篇洛林信息
    • 什么部门负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审批.发放和管理工作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林木种子管理机构负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审批.发放和管理工作。
    • 从事林木种子经营是不是实行许可制度?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3
      是。林木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林木种子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取得《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并凭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
    • 出售种子必须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03
      我国《种子法》第31条规定,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