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等单位关于支持徽风报刊亭建设意见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9:10:23 194 人看过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电力公司、安徽日报报业集团《关于支持徽风报刊亭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九月三十日

关于支持徽风报刊亭建设的意见

(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电力公司、安徽日报报业集团二00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为进一步巩固党和政府的宣传舆论阵地,促进城市文明创建工作,扶持、发展文化产业,重点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现就推进各地徽风报刊亭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完善组织

1.徽风报刊亭项目由安徽日报报业集团作为业主,按母子公司体系出资建设。一期工程2003年内在17个省辖市规划布点3000个,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近万个再就业岗位;二期工程于2004年向县(含县级市,下同)、中心镇全面推开。

2.项目实施以市、县为单位进行,项目由各子公司负责实施。市、县政府应成立项目协调领导小组,按省徽风报刊亭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项目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支持子公司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地的建设任务。

二、徽风报刊亭选点规划、设计要求

3.项目规模以城镇现有人口为基础,结合近3年的发展,平均每2000个居民可设置一个徽风报刊亭。

4.各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徽风报刊亭的选点布局规划,经市、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5.选点、布局要着眼于完善城镇社区文化服务功能,着眼于美化市容市貌,方便市民生活,方便经营者经营。徽风报刊亭设置,计划在主次干道和居民小区(包括机关、厂矿大院、大学园区)中各占总数一半。在行车道、盲道、路口50米以内和宽度小于3米的人行道内要避免设置。

6.选点、布局工作要简化手续,简化程序,现场选址,现场定址。省辖市选址方案要在10月30日前报省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徽日报报业集团)。

7.徽风报刊亭的设计,要充分考虑到城市亮化美化的需要,在总体风格统一的前提下,要因地制宜多样化。在城区主次干道两侧放置的报刊亭宽度不得超过1.4米,占地面积不得大于4平方米。

三、严格用工要求,灵活开展经营

8.徽风报刊亭项目按组织起来就业的要求,主要由下岗失业人员经营,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组织推荐。被推荐人员必须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项目实施法人主体(安徽徽风报刊营销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徽风公司”)免费培训后,择优就近上岗,优先录用“4050"人员,双方签订的用工合同不低于1年。

9.城市中心区干道两侧的徽风报刊亭必须以报刊连锁经营为主业;中心区以外、辅次干道和居民小区可补充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服务。徽风报刊亭经营者要守法规范经营,努力使徽风报刊亭成为扩大就业的安民亭,传播知识的文化亭,文明创建的宣传亭,维护治安的安全亭。

四、徽风报刊亭项目建设保障措施

10.在徽风报刊亭建设中,各地建设、交通、市容、公安等部门和街道、居委会,要在当地项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积极支持,主动配合。

11.在徽风报刊亭接电方面,电力、交通、市政等部门要通力协作,保障及时通电。

1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连锁经营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2〕49号)等文件精神,新闻出版、工商部门要在证照办理方面等提供方便,特事特办,并按有关政策减免证照等相关费用;财政、地税部门要根据徽风公司在全省连锁经营的实际,实行徽风公司集中统一纳税,其中地方各税统一在省地税局直属局交纳。

1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精神,经财政、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核实,给予下岗失业人员经营的徽风报刊亭相应税、费减免。?

1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银发〔2002〕394号),有关商业银行可向徽风报刊亭再就业人员发放小额贴息贷款,有关部门要简化手续,以市、县为单位,集中统一办理,徽风公司作为反担保人。

15.对组织起来就业的“4050"人员,省按以奖代补形式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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