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致伤员工是否能获得工伤待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4 22:04:23 242 人看过

员工在工作时间打架不一定都是工伤,也不一定都是工伤,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

应认定为工伤:

1、必须在工作时间和场所;

2、因履行职责必须遭受暴力伤害;

3、不符合第十六条规定。

不应认定为工伤:

1、很容易确定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打架受伤不能确定为工伤;

2、履行职责是否存在争议。其实关键是看双方打架的原因是否与被害人的工作有关,因为每个员工在单位工作都有明确的工作内容。

公司的股东受伤算不算工伤

公司的股东受伤应进行鉴定,符合工伤规定的按照工伤进行赔偿。

1.申请工伤认定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3.有缴纳工伤保险,申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余工伤赔偿。未缴纳的,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拒不支付,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5日 06: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申请劳动仲裁相关文章
  •  包工头失误导致员工受伤,员工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这段内容讲述了雇工和雇主之间的关系以及员工在雇佣过程中遭受人身伤害时雇主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如果雇员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要求第三人或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总之,在雇佣关系中,雇主有责任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雇工和雇主之间,存在雇佣关系。若雇员在雇佣过程中遭受人身伤害,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给员工造成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 主 雇 佣 人 受 伤 , 能 否 向 第 三 人 追 偿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
    2023-09-10
    267人看过
  • 在工伤后工人能否获取哪些工伤待遇
    一、在工伤后工人能否获取哪些工伤待遇在工伤后工人能获取以下工伤待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符合医疗标准的工伤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经同意的异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用等费用;享受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
    2024-03-02
    486人看过
  • 工伤事故后未停工能否获得留薪期待遇
    一、工伤事故后未停工能否获得留薪期待遇工伤后未停工的,一般不能获得留薪期的待遇,但是职工在该期间付出了正常的劳动的,单位仍然需要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向其支付劳动报酬。如果职工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则可以申请停工留薪,并依法享受相应的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二、工伤请律师作用首先,可以帮助当事人分析案件和利弊得失,为当事人做出理想的决策,提供具有建设性的意见,提醒当事人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法律手段;其次,律
    2023-06-11
    338人看过
  • 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可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吗
    1、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一、职工认定工伤后享受哪些待遇职工被确认为工伤后,在评定伤残等级前享受以下待遇: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交通、食宿费用。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4.康复性治疗的费用。
    2023-02-25
    87人看过
  • 工伤职工是否可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赔偿?
    工伤保险与民事损害赔偿的关系,在审判实践中长期存在争论。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民事损害赔偿性质上存在根本的差别。但是,由于工伤保险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与劳动安全事故或者劳动保护瑕疵等原因有关,因此,工伤事故在民法上被评价为民事侵权。这就产生了工伤保险赔付与民事损害赔偿的相互关系问题。对此问题世界各国有四种处理模式:第一,工伤保险取代民事损害赔偿;第二,受害人可以同时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损害赔偿,但劳动者个人需交纳高额保险费。第三,受害人可以选择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或者民事损害赔偿;第四,民事损害赔偿与保险待遇实行差额互补。国务院今年公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将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伤户都要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应当参保的企业违法不缴纳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也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
    2023-07-07
    53人看过
  • 农民工工伤期间可以获得工伤待遇吗
    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2024-04-22
    478人看过
  • 如果在上班途中受伤能否获得工伤待遇赔偿
    一、如果在上班途中受伤能否获得工伤待遇赔偿如果在上班途中受伤能获得工伤待遇赔偿。上班路上如果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是上班途中因为本人故意犯罪或自残自杀等由本人承担主要责任的则不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工伤待遇官司打多久工伤待遇官司打三到六个月,一
    2023-12-07
    137人看过
  •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注销后职工能否获得工伤待遇
    一、春节放假十多天会有工资吗1、有工资的。春节属于国家的法定节假日,职工在休假期间依法享有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报酬。如果单位安排员工休十多天假,需要依法向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其他的7天为调休放假,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3、试用期的时候过春节,休息也是有工资的。付款方式:每月,不扣除工资;到了当天,工资发出;按照基本工资,根据基本工资,没有基本工资,按平均工资(即上个月的实际工作日,不包括上个月的工资总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
    2023-11-18
    456人看过
  • 在“黑工厂”打工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网友:我在火车站附近的一家纸箱厂当搬运工。不久前,我在搬运纸箱时跌倒,左腿骨折住进医院,老板预付了1000元医疗费后就不管我了,而且还扣了我住院期间的工资。我要求老板为我申报工伤,老板却说他的厂没有办理工商登记,职员都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请问,我该怎么办?律师答疑:《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由于这里所指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只限于经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因此,在“黑工厂”做工受伤是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但这并不是说“黑工厂”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63条第1款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
    2023-06-08
    191人看过
  • 信用社员工无证驾驶致伤,能否获得工伤赔偿?
    职工无证驾驶不幸受伤可以进行工伤赔偿。在一般情况下,工伤认定实行的无过错原则,也就是说即使劳动者在主观上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过错,也不影响对其的工伤认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由于劳动者的主观恶性比较大,才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职工工伤赔偿是否个税?根据相关条例的规定,职工因为工伤事故取得的工伤赔偿,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等,是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出现工伤事故,相关补偿费用需要由单位来支出,只要职工取得的这笔所得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范围,就能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中,对停工留薪期工资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理解和做法存在争议。有人认为,停工留薪期工资属于工伤保险待遇的一部分,所以不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也有人提出质疑,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内容中并不包含停工留薪期工资,并且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是按
    2023-07-02
    246人看过
  • 工伤职工依法获得哪些工伤待遇,规定是什么
    工伤职工依法获得的工伤待遇的规定是: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工亡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康复性治疗费、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其他待遇包括伙食补助、外地就医差旅费、停工留薪待遇;工亡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相关法律依据1、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1)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费用支付也是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
    2023-02-24
    407人看过
  • 职工负伤和死亡哪些情况下能获得工伤待遇
    一、职工负伤和死亡哪些情况下能获得工伤待遇职工负伤和死亡可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等。二、员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1.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40%;其他亲属,每月按工亡职工本人月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供养亲属范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
    2023-09-30
    73人看过
  • 工伤十级伤残职工可以获得哪些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16个月,8级14个月,9级12个月,10级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25个月,8级20个月,9级15个月,10级10个月。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
    2023-02-13
    492人看过
  • 收到工伤认定书后怎么获得工伤待遇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进行工伤鉴定,持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得到工伤赔偿。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发生工伤事故后,一般是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而有些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可以自己申请,个人未申报工伤,用人单位也没有申报,造成工伤申报超过期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
    2024-04-27
    12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仲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申请劳动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 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 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 更多>

    #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 员工全责工伤能否获得六级伤残待遇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4-05
      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 见义勇为造成员工工伤可否获得工伤待遇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20
      公司应给予见义勇为的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第 (二)项指出:“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8条第 (六)项规定得更为明确:“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中伤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即只要职工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而受到伤害,则不论是否发生在工作场所、是否由于工作原因,都应按工伤对
    • 获得高于工伤保险待遇的亲属在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后是否还可以获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0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 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 ([2006]行他字第12号) 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你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死亡的亲属在获得高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院审判委员会的倾向性意见。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八
    • 加班能否获工伤待遇?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10
      工伤是职业伤害的简称,主要指职工在生产工作中因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和死亡。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社部发266号)第八条规定,职工由于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负伤、致残的,应认定为工伤。
    • 农民工工伤期间能获得工伤待遇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2-01
      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经工伤认定为工伤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