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事法律的规定霸占财产是什么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21:45:19 396 人看过

霸占他人财产是侵犯财产罪中的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1、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合法持有的形式多种多样,如接受他人的馈赠、通过合法交易等,但本罪的合法持有情况,仅有《刑法》规定的下列三种:

(1)代为保管,及包括受他人委托,代为收藏、管理其财物,如寄存、委托暂时照看,又包括未受他人委托因无因管理而代为保管他人财物;既包括依照有关规定而由其托管的财物,又包括依照某种契约如借贷、租赁、委托、寄托、运送等而持有大卫保管;

(2)捡拾他人的遗忘物;

(3)发掘得到他人的埋藏物,但这种发掘得到不能属于非法。

2、必须是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所谓占为己有,是指应当将他人交为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当成自己的财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处分、使用和收益。所谓拒不交还,是指依法、依约而应当将他人的财物退回而拒不退回。

本罪是亲告罪,告诉才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4: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根据刑事法律规定定罪免处由谁决定?
    一、根据刑事法律规定定罪免处由谁决定?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是刑事公诉案件的,定罪免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于刑事处罚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刑法规定了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
    2023-04-29
    462人看过
  •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分配破产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需要按照顺序分配破产财产,破产财产分配如下顺序:(1)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的清偿顺序:①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②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③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
    2023-03-20
    100人看过
  • 根据规定职务侵占罪的判刑标准具体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的判刑标准需要根据侵占数额确定,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涉嫌职务侵占罪法院量刑原则有哪些?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被告人的刑罚。2、量刑既要考虑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又要考虑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等情况,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4、量刑要综合
    2023-06-22
    340人看过
  • 根据规定罚没款占用什么罪
    根据规定罚没款占用是贪污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从《刑法》的明确规定可以看出,是否成立私分罚没财物罪主要是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满足以下四个构成要件:(一)本罪的犯罪主主体是单位。本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法人单位、也可以是非法人单位。(二)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上述单位明知罚没财物应依照有关国家规定,上缴国库,但仍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行为。(三)客观上具私分罚没财物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
    2023-02-22
    243人看过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是不报安全事故罪?
    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引是刑法第139条之一规定的一种犯罪行为。是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第4条新增设的犯罪。二、简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对当前危害矿山生产安全犯罪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了法律适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今天就相关问题作出解读。实践中法律适用不明确从已查处的矿山生产安全案件看,许多重特大事故的背后都存在着腐败行为。同时,矿山安全生产领域相关犯罪的法律适用问题亟待明确。虽然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对刑法有关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的条款作了补充修改和完善,但是,由于危害矿山生产安全案件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实践中因有关定罪量
    2023-04-28
    214人看过
  • 根据什么法律依据要没收财产
    一、没收财产有什么法律依据我国《刑法》第59条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有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有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据此规定,对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可以没收一部,也可以没收全部。至于具体没收多少,要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分子罪行的轻重和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但不能没收属于犯罪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所谓“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的财产”,是指所有权明确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本人的哪一部分财产,或者犯罪分子家属用本人劳动所得购买的归本人使用的生活用品等。所谓“属于犯罪分子家属应有的财产”,是指家庭共同所有财产中,应当归家属所有的那部分财产。二、没收财产方式有哪些1、选科式,刑法分则对某种犯罪或者某种犯罪的特定情节规定为并处或者没收财产。也就是说既可以适用没收财产,也可以适用其它刑
    2023-06-04
    407人看过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是什么?
    没收财产没收的是哪些财产(一)没收财产不同于罚金,也不同于追缴非法所得、没收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罚金是较轻的财产刑,适用于情节较轻的犯罪;没收财产是较重的财产刑,适用于情节较重的犯罪。罚金是让犯罪分子缴纳一定的金钱;没收财产剥夺的是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全部,可以是金钱,也可以是其他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没收财产是刑罚方法,追缴非法所得、没收违禁品和犯罪物品不是刑罚方法。任何犯罪分子非法所得的财物,都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是没收一部分还是全部,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不论是没收一部分还是全部,都应当对没收的财产名称、数量等在判决中写明,不能笼统地写判决没收被告人财产一部分或者全部。(二)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的只能是属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包括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物
    2023-03-23
    353人看过
  • 根据刑事法律的规定如何判断一罪和数罪
    一般来说,单纯的一罪与典型的数罪,是容易认定的。所谓单纯的一罪,是指行为人以一个罪过、实施一个行为,侵犯一种社会关系的犯罪。典型的数罪,是指行为人以数个罪过,实施数个行为,侵犯数种社会关系,而且数个行为之间没有牵连、连续等关系的数个犯罪。区分罪数,也就是区分一罪与数罪。判断标准:构成要件说,同时考虑《刑法》的特殊规定:1、明确禁止重复评价原则。2、对几次相同的犯罪行为进行一次评价,累计数额的犯罪。3、对一个犯罪行为的评价能否包含对另一个犯罪行为的法律评价。例如故意杀人罪和保险诈骗罪,盗窃罪和信用卡诈骗罪。4、是否只对一个法益造成侵害。5、行为是否具有持续性和连续性。犯罪构成,是主客观要件的统一,是犯罪成立要件的整体,行为符合犯罪构成,犯罪即可成立。所以判断罪数是一罪还是数罪,应当以犯罪构成为标准,行为具备一个犯罪构成的,是一罪;行为具备数个犯罪构成的,是数罪。另外还应结合刑罚的具体规定,《
    2023-06-28
    118人看过
  • 根据刑事法律的规定缓刑是不是监外执行
    缓刑不是监外执行,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区别具体如下:1、监外执行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缓刑适用的范围则小于监外执行。2、监外执行以有碍关押执行的法定情况,也就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为条件。而缓刑则是以不致再危害社会为条件。3、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才适用的变通执行方法,在判决宣告和刑罚执行期间均可适用,并不具有考验期。而缓刑则是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决刑罚的制度,在判决刑罚的同时即可宣告。4、适用监外执行的条件一经消失,即应收监外执行,差别只是执行的场所不同。而缓刑只有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或者被发现漏罪,或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关规定的,才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刑罚,除此这外不再执行原判刑罚。一、可以执行缓刑、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1、可以执行缓刑的情形《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
    2023-03-16
    341人看过
  • 根据规定婚后共同财产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民法典》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具体包含: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
    2023-06-17
    248人看过
  • 根据法律规定经济类过失犯罪的规定是什么?
    一、根据法律规定经济类过失犯罪的规定是什么?经济类过失犯罪的规定是经济犯罪一般是属于故意犯罪,是存在主观是的故意犯罪行为,如诈骗罪、非法经济罪、走私罪等。过失的种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应当预见的前提是能够预见:需要考虑行为人的知能水平、行为本身的危险程度以及行为时的客观环境。应当预见的内容是法定的危害结果,即构成要件意义上的实害结果,而非任何结果。2、过于自信的过失。又被称为有认识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行为人在已经预见危害结果的同时还实施该行为,是因为行为人凭借一定的主客观条件,相信自己能够避免结果的发生,但所凭借的主客观条件并非真实可靠:过高估计自己的主观能力、不当地估计了现实存在的客观
    2023-04-29
    438人看过
  • 根据规定非法侵占会判刑吗?
    一、根据规定非法侵占会判刑吗?非法侵占可能会判刑、也有可能不会,若是法院决定判定,需要遵守以下的规定:《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
    2023-04-20
    201人看过
  • 法律规定什么是刑事证据?
    一、法律规定什么是刑事证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一般认为,所有证据都应当具有证明力和证据能力。证据证明力是指证据对于待证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证据的证据能力,是指证据资料在法律上允许其作为证据的资格。这是证据的基本特征。我国刑事证据制度也基本反映了上述特征,具体表现为:1、客观性。诉讼证据的客观性是指诉讼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不是人们主观猜测和虚假的东西。诉讼证据的客观性,是诉讼证据的本质特征,是由案件事实本身的客观性所决定的。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证据的本质是事实。证据事实的存在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诸如物品、痕迹、文件等客观存在的物质;一种是被人们感知并存人记忆的事实。无论以哪种形式存在的事实,都可以成为证据。二是证据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的事实。伴随着案件事实的发生,证据事实便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地形成了。证据的客观性,为公安司法人员调查收集证据,
    2023-04-20
    229人看过
  • 根据刑事法律的规定强奸判多久?
    1、强奸行为入罪的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强奸罪也有被量刑的可能《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
    2023-06-26
    411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如何根据法律上的规定认定霸占房屋罪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14
      霸占他人房屋的,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 霸占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法律规定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07
      这种情况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缴纳诉讼费用。夫妻俩结婚之后获得的财产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管理,共同所有,若是夫妻俩感情破裂办离婚手续,需要均等分割这部分财产。
    • 侵占罪的量刑根据法律规定是多少年呀?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3
      侵占罪:数额较大,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为告诉的才处理,即自诉案件,受害人需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婚内妻子霸占财产离婚的有什么法律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2-06
      婚内妻子霸占财产的,如果被霸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男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分割这部分财产以及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不同意分割的,则男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如何分割财产;如果被霸占的是男方的个人财产的,则男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女方返还这部分财产。
    • 霸占财产罪如何定罪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09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我国刑法第270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我国刑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