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犯罪是否既遂,应以某一犯罪行为是否具备刑法分则规定的该罪全部构成要件为标准,而不应一概把实现行为人的预期目的作为既遂,反之,就是未遂。将犯罪目的实现与否作为既遂和未遂的标准,是不符合立法本意的。犯罪目的的有无,只是鉴别故意形式即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的标准。刑法分则对不同的犯罪,分别规定了不同的构成要件。同是具有确定目的的直接故意犯罪,有的还规定了结果,如盗窃罪等;有的仅规定了行为,如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等。前者的罪状表述是行为加结果,即当行为与结果都符合之,就构成犯罪既遂。后者只要求行为与罪状表述相一致即为既遂,而不问牟利的结果是否发生。刑法分则有关罪状表述含有“以牟利为目的”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等内容的,即便从条款的逻辑结构上分析,也只是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直接故意,至于行为人希望或追求的目的或结果有否发生,还应有明确的规定。如无明确规定,则为行为犯,反之,则为结果犯。同理,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罪状表述,并无“结果”上的规定。因此,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该罪六种行为的任何一种,就具备了该罪的全部构成要件而为既遂。但当出卖的目的尚未实现时,该罪是既遂还是未遂,至今仍有争议。第三种观点主要是针对有分工的共同犯罪而言的,但割裂了有组织分工的共同犯罪各个阶段行为的有机联系,忽视了共同犯罪的整体性和统一性。如果按此观点,不同阶段的行为人只要完成了分工范围内的行为,比如行为人收买了妇女、儿童,则不论在中转、接送阶段的行为人是否得逞,既遂即告成立。由此可必然推理出如下结论:收买或拐骗或绑架者将被害人交与下一个阶段的行为人,如负责中转或接送者,且正当交接的同时,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导致中转或接送者未能完成分工范围内的行为,即为未遂,而前一个阶段的行为,因其完成了分工范围内的拐骗或收买或绑架的行为,构成既遂。这显然是荒谬的,因为同一个共同犯罪中,不可能有的行为人构成既遂,有的行为人构成未遂。对拐卖妇女、儿童罪未遂、既遂状态的认定,实践中存在三种不同的说法。而大多数人都偏向认为第一种说法是正确的,即在区分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未遂与既遂时,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就能认定为犯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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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儿童既遂认定具体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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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收买拐卖妇女的儿童罪的既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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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22名儿童获刑,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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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目的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人主观上所追求的非法利益。这种非法利益可以是物质性的,也可以是精神性的;可以是违法的结果,也可以是不法状态本身。犯罪目的对犯罪动机具有决定和制约作用,它支配着行为人对犯罪对象的选择和对危害结果的追求。...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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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儿童罪未遂算犯罪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30拐卖妇女儿童罪未遂同样也算是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是属于行为犯,只要有此行为就可以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但在处罚上面是会按照既遂的标准进行从轻或者是减轻相应的刑期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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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罪中既遂与未遂如何区分?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根据本条的规定,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被拐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既遂。至于是否卖出,即犯罪目的是否实现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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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儿童罪怎么认定, 拐卖妇女儿童罪与拐卖毒品罪应该怎样区分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14一、什么是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或收养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本罪的对象仅限于妇女和儿童,侵犯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利与人格尊严。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并且具有出卖的目的,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本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七种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本罪,同时实施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亦构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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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儿童罪既遂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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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妇女儿童罪与拐卖妇女未成年人数如何认定, 拐卖儿童罪如何处罚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5拐卖妇女、儿童3人以上既可以是一次拐卖妇女、儿童3人以上,也包括多次拐卖妇女、儿童3人以上;行为人既可以是实施拐骗等6种行为之一而对象为3人以上,也可以是两种以上行为而对象总计为3人以上,如拐骗1人,中转过另外2人。但是,实践中往往出现被拐卖的妇女自愿随带自己不满14周岁的子女的情况,对此应如何认定行为人拐卖的人数呢,跟随被拐卖妇女的儿童能否计入总数?关键要看行为人是否有将儿童一并出卖的目的,对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