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第一债权人是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11:54:30 392 人看过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破产后债务的清偿是有一定顺序的,最优先清偿的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所以第一债权人是破产管理人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第四十三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破产申请的受理时限

1、对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受理时限以及债务人的异议期限。破产法第10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5日内通知债务人。另外破产法规定,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申请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债务人接到人民法院所送达的破产申请通知之日起7日内为债务人对破产申请的异议期。债务人有异议的,必须在异议期内提出。

异议期满后,无论债务人是否提出异议,法院有不超过10天的审理期。也就是说,法院将在异议期满后10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

2、债务人或清算责任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受理时限。在债务人或者清算责任人提出破产申请的情形下,不存在债务人提出异议的问题。因此,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15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3、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期限的规定。以上是对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限规定。但是,当出现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时,例如债权人人数众多、债权债务关系复杂、资产状况混乱等,人民法院难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对破产申请的审查。此时,为了保证受理裁定的正确性,人民法院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将裁定受理的时间延长15日。因此,在特殊情况下,从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到法院作出受理裁定的最长时间,债权人提出申请的案件为37日,债务人或清算责任人提出申请的案件为30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19: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破产债权(一)
    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的概念与性质破产人所欠的各种债务性质不同,负债时间不同,要做到公平清偿,首先就必须解决在破产程序中,哪些种类的债权享有受偿权利,即明确破产债权的性质、范围与清偿方法等问题。根据我国破产法律的有关规定,破产债权是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经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破产债权系特定性质的债权在破产宣告后依法演化而来,它应具备以下几个特征:第一,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成立。破产债权应当是基于债务人受破产宣告之前存在的原因成立的债权。若从时间上讲,除法律有特别规定者外,破产债权必须是在债务人受破产宣告之前成立的债权。据此,破产宣告之前成立的债权,包括未到期的债权、附条件的债权、担保之债权等,均属破产债权。破产宣告后,破产企业即丧失对财产的管理、处分权,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掌管,任何其他人以破产企业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所发生的债务都不属于破产债权,
    2023-04-24
    239人看过
  • 法院召开一厂破产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近日,经娄底中院批准,由冷水江法院立案受理的冷水江市XX厂破产重整案,在清算组3个月的不懈努力下,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冷水江法院正式召开。原XX厂管理人员、破产重整清算组全体成员、66位债权人代表参加了会议。冷水江市XX厂于2002年注册成立,2006年建成投产,位于冷水江市YY园区,占地面15.34亩,系娄底市唯一一家取得国家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认证(3C认证)、国家电网入网证等相关证照的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出现亏损2841万元,自2012年3月停产至今,已严重资不抵债。据清算组统计,XX厂债务多达3000余万元,债权清偿率不足10%。因此,债务人提出重整申请,并征询了债权人意见,经冷水江法院审查,该厂符合破产重整条件,并依法受理了此案。会上,清算组负责人向到会债权人报告了3个月来为争取债权人利益最大化所做的工作,并从市场前景、XX厂的技术实力角度对盈利做了评估说明。通过前
    2023-04-24
    386人看过
  • 破产债权和普通破产债权是不是一样的呀
    一般债权和破产债权的区别具体有以下几点:1、履行债的意愿不同。普通债权是当事人依一定法律事实,由合同约定或民法规定所享有的权利,它的履行是由债务人根据债的内容自愿完成的,而破产债权具有明显的强制性,要通过破产程序而受到清偿。2、履行债的程度不同。债权人的权利是通过债务人的行为或不行为而实现的,它一般不受债务人财产的限制,债务人在完成特定行为中必须如数完成义务。而破产债权则要受债务人财产即破产财产价值的限制。破产债物人仅在破产价值内履行债务,或如数履行、或不如数履行(比例偿还),甚至根本不履行。3、产生的条件不同。债权的享有人在享有债权的同时,往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而破产债权人是在债的关系中履行了自己的义务后享有财产请求权,债权是破产债权取得的前提和条件。一、担保人超过几年不追究责任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期限由债权人于担保人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是六个月。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
    2023-03-20
    414人看过
  • 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还要多久就破产了
    一、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还要多久就破产了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召开,或者在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二、债权人会议包括哪些内容宣布债权人会议职权和其他有关事项;宣布债权人资格审查结果;指定并宣布债权人会议主席;安排债务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接受债权人询问;由清算组通报债务人的生产经营、财产、债务情况并作清算工作报告和提出财产处理方案及分配方案;讨论并审查债权的证明材料、债权的财产担保情况及数额、讨论通过和解协议、审阅清算组的清算报告、讨论通过破产财产的处理方案与分配方案等。讨论内容应当记明笔录。债权人对人民法院或者清算组登记的债权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审查并作出裁定;根据讨论情况,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的过半数通过债权人
    2023-04-24
    476人看过
  • 破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什么样的规定
    一、破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什么样的规定破产第一次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举的债权人代表和债务人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得超过九人。债权人委员会行使的职权有: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理;监督破产财产的分配;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七条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第六十八条债权人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二)监督破产财产分配;(三)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四)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债权人委员会执行职务时,有权要求管理人、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务作出说明或者提供有关文件。二、债权人会议有什么样的职权债权人会议的职权内容如下:(
    2024-01-15
    315人看过
  •  债务人破产的申请人是谁?
    债务人和债权人本人都可以提出重整或破产清算的申请。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到期的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债务人和债权人本人都可以提出重整或破产清算的申请。当债务人无法偿还到期的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谁 可 以 申 请 债 务 人 破 产 ?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可以申请自己破产。同时,债务人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对债务人的债务有直接关系的法人或者自然人,也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此外,债务人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包括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等,也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综上所述,债务人
    2023-09-11
    61人看过
  • 规定破产债权是指债权人于破产申请
    一、规定破产债权是指债权人于破产申请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它包括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虽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等。《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二、债权人提出破产清算申请需具备的条件是什么债权人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如下:(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务
    2024-02-04
    192人看过
  • 按时召开的破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有哪些
    破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通常由人民法院召开。除了第一次,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破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办法规定有哪些破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规定: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第六十三条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第六十四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
    2023-08-01
    329人看过
  • 破产人在破产程序中是不是一定要申报债权
    别除权人在破产程序中仍然申报债权,其不申报债权的,不可以就特定的财产有限进行清偿。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一、破产清算和破产重整有什么区别?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区别是:(一)二者申请条件不同,具体包括:(1)申请原因有别。破产重整的前提是法人企业仍有挽救的希望,并获得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同意。(2)申请时间不一。破产清算,以债务人已发生破产原因为前提,而重整申请则在债务人有发生破产原因的可能时即可提出。(3)申请主体有所不同。破产清算的申请人只能是债务人和债权人,而破产重整的申请人既可以是债务人债权人,债务人的股东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提出。(二)二者过程不同,具体包括以下:(1)参与破产清算与重整活动的主体不同。破产清算的主要是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2023-02-04
    255人看过
  • 破产企业债务责任人是谁?
    以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公司的主要类型,有限责任指的是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是有限的,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就需要进行破产的清算偿还债务,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出资承担,所以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公司宣告破产后债务谁还《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出资承担,所以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
    2023-07-07
    203人看过
  •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谁组织召开?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人民法院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召开。之后的债权人会议则在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破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开多长时间破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是由所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以保障债权人共同利益为目的,为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讨论决定有关破产事宜,表达债权人意志,协调债权人行为的破产议事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第六十三条召开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已知的债权人。第六十四条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
    2023-07-27
    418人看过
  •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
    8月18日下午,上海XX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位于上海市奉贤区某某镇的XX公司召开。该次会议采取现场参会、邮寄表决票参会,以及为11XX债债券持有人提供网络投票参会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到会债权人共857家,其中现场参会及邮寄表决票参会266家,网络投票591家。考虑到会场容纳人数的需求,本次会议在XX公司食堂举行,到场参会的除债权人外,还有XX公司职工和工会代表、XX公司管理人和债务人代表等共计近300人。会议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集,此前,上海一中院于2014年6月26日裁定受理XX公司破产重整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担任XX公司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立即全面接管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进行相关财产调查及重整推进工作。在债权人会议上,XX公司管理人通报了《阶段性工作报告》、《财务分析报告》、《债权申报及审
    2023-04-24
    101人看过
  • 公司债权人进行破产债权应向谁来申报
    一、公司债权人进行破产债权应向谁来申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将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按照《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申报债权。《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债权人申报债权向什么申报破产债权人应当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我国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
    2024-02-07
    148人看过
  • 破产管理人不确认债权起诉谁是被告人
    一、破产管理人不确认债权起诉谁是被告人当因为破产管理人不确认债权而提起诉讼,一般破产管理人是被告。二、破产管理人的报酬怎么确定1、管理人报酬的支付机构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债权人会议对管理人的报酬有异议并且无法与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调整,债权人会议无权直接调整管理人的报酬。2、管理人报酬的性质管理人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为破产费用。管理人获得的报酬是纯报酬,不包括其执行职务的费用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3、管理人报酬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采用的是按标的额计酬法,实行分段累进递减制,其第2条规定:人民法院应根据债务人最终清偿的财产价值总额,在以下比例限制范围内分段确定管理人报酬:(1)不超过100万元(含本数,下同)的,在12%以下确定;(2)100
    2023-04-24
    482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 ? 谁能提供一份债务人破产授权书呢?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2
      下面为你提供申请债务人破产授权书,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申请人(债务人)有限公司住所地: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职务:董事长,电话:申请目的:申请宣告债务人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事实与理由:申请人年月日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设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经营范围为.自年起,由于公司主要依靠举债进行外延式发展,发展规模过快,资金周转出现较大困难,而产品选型由与市场需求存在较大差距,
    • 对破产人发生的债权是否都是破产债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5
      根据我国立法规定,并非所有对破产人发生的债权都是破产债权。债权分为有担保的债权与无担保的债权两种。根据担保形式的不同,有担保的债权又分为由物(或称财产)担保的债权和由保证人担保的债权。无担保的债权与保证人担保的债权统称为无担保物的债权。这种债权是针对债务人设立的,即以债务人所有的非特定的全部财产为清偿保障,债务的清偿必须经过债务人的履行行为。因其是设定于债务人非特定财产上的权利,没有因物权担保而产
    • 破产债权和普通破产债权是不是一样的呀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5
      一般债权和破产债权的区别具体有以下几点: 1、履行债的意愿不同。普通债权是当事人依一定法律事实,由合同约定或民法规定所享有的权利,它的履行是由债务人根据债的内容自愿完成的,而破产债权具有明显的强制性,要通过破产程序而受到清偿。 2、履行债的程度不同。债权人的权利是通过债务人的行为或不行为而实现的,它一般不受债务人财产的限制,债务人在完成特定行为中必须如数完成义务。而破产债权则要受债务人财产即破产财
    • 第一次破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提出时间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1-08
      破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是由所有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以保障债权人共同利益为目的,为实现债权人的破产程序参与权,讨论决定有关破产事宜,表达债权人意志,协调债权人行为的破产议事机构。
    • 破产债权清偿顺位第一的是谁,有没有法律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0-14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破产债权清偿顺位第一的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管理人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多次分配的,应当公告本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