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一、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具体地说,它包含以下二种行为:
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其构成特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而挪用本单位资金,具用途主要是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未用于从事不正当的经济活动,而且挪用数额较大,且时间上超过三个月而未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出、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厂]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三是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另外在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其他职工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只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已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
挪用小金库的款项是否构成挪用公款
436人看过
-
挪用个体户的资金构成挪用资金罪吗?
66人看过
-
公款挪用是否属于挪用资金罪行为?
116人看过
-
挪用资金的具体用途是否应当成为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
472人看过
-
挪用资金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挪用公款与挪用公款罪
428人看过
-
挪用资金罪挪用物品是否包括?
233人看过
预付款是在合同签订成立后,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预先向另一方所支付的部分款项,其特点在于预付款的支付行为无数额限制且具有一定的承诺作用,同时也是一项无双向或单向担保效力的清偿行为。... 更多>
-
改变资金用途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231、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改变公款的资金用途,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可构成该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
-
挪用小金库的款项是否构成挪用公款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04不构成。小金库首先就是违法设立的,小金库里的资金本应依法上缴国家财政,依法予以支配,小金库里的资金本身就属于公款。小金库的这种性质应当是没有争议的。但是,任何犯罪的成立除了必须符合相应的客观要件之外,行为人还必须具备相应的主观要件,也就是必须具有犯罪故意。对挪用公款犯罪而言,要求行为人意识到自己所挪用的资金属于公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
-
公司法人挪用资金100多万元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云南在线咨询 2023-05-26一、公司法人挪用资金100多万元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中单位资金的认定,主要看资金的来源而定,如果资金是属于单位的,就是挪用单位的资金,如果超三个月不归还或者用于非法活动的,就会构成犯罪。 二、《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
-
贷款人挪用资金是否构成诈骗?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5有的,借款人挪用贷款,是指取得贷款以后,没有按照借款申请或借款合同约定的资金用途使用,挪作他用的行为。如果是借款发生之后发现借款人有挪用资金的行为,一般是采用实施罚息的办法,同时要求借款人整改,归还挪用的信贷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
-
股东挪用本单位资金构成挪用资金罪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4-09-05这个问题呢,要看具体情况!要看你挪用了多少钱~股东挪用公司的钱可是违法滴,如果达到一定程度的话,就有可能被判罪。这个罪叫做什么呢?就是“挪用资金罪”!它说的是那些在公司里混日子的人,利用自己手头的权力,把公司的钱偷偷地拿出来自己花,或者借给别人用,而且金额还不小,超过三个月都没还回来;或者虽然没有超过三个月,但是金额也很大,用来做生意赚钱了;甚至还有些人,把这些钱拿来干坏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