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条款是刑诉法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21:17:09 386 人看过

一、概念

延期审理的法定情形共有五种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4、对于辩护人依照有关规定当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准许,同时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合议庭应当宣布延期审理;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

5、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然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提出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公诉人向法庭提出延期审理的建议。其中,前三项是“可以”延期审理的情形,后两项是“应当”延期审理的情形。

刑诉法第198条规定了3种情形,及相关司法解释

1、需要通知新证人到庭,调取新物证,重新鉴定或勘验的

(延期的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不计入审限,)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适用补充侦查的规定,重新计算审限)

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延期审理(不另外给时间)

①拒绝辩护时,另行委托或指定辩护②补充起诉③变更起诉④公诉人提出了新证据(不在证人名单和证据目录内的)

4、准备辩护时间(10天,不计入审限,解释165条等)

二、相关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应当延期审理的情况

第157条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但是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法庭宣布延期审理后,人民检察院在补充侦查的期限内没有提请人民法院恢复法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决定按人民检察院撤诉处理。

第164条对于辩护人依照有关规定当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准许。如果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合议庭应当宣布延期审理,由被告人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为其另行指定辩护律师。

第165条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

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重新委托的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律师为其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分别情形作出处理:

(一)被告人是成年人的,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另行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也不再另行指定辩护律师,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二)被告人具有本解释第三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准许。

依照本解释第一百六十四条、本条第一、二款规定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或者辩护律师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时间不计入审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03: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刑法中有期徒刑的内容是怎样的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一、在押人员在看守所的时间算不算刑期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4.无期徒刑和死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不能折抵刑期。二、拘役的期限的时间是多久拘役期限,为1个月到6个月。拘役的执行是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是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
    2023-02-18
    175人看过
  • 延期审理刑诉法是怎么规定的?
    一、延期审理刑诉法是怎么规定的?人民法院开庭审判后,一般应当连续进行审判,但是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刑诉法165条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2、检查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还规定了两种情形:第一,由于辩护人依照有关规定当庭拒绝继续为被告人辩护的,合议庭应当准许。如果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合议庭应当宣布延期审理,由被告人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为其另行指定辩护律师。第二,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刑诉法126条规定的4种情形: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
    2023-06-03
    116人看过
  • 合同中延期付款违约金内容约定是怎样的?
    一、《民法典》中合同中延期付款违约金法律依据。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数额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民法典》第585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减少。”二、约定违约金的原则。(1)约定违约金条款前,应充分评估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能遭受的损失额,并以此为基准,正确约定违约金金额或违约金计算方
    2023-06-26
    209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律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法条规定:当庭宣判的,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一审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的话3个月。仲裁仲裁是由双方当事人选定的仲裁机构对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仲裁不同于调解,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但是,仲裁与调解一样,也是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条件的,只有纠纷的双方达成仲裁协议,一致同意将纠纷交付裁决,仲裁才能够开始。涉外诉讼所谓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是指一国法院受理、审理和执行涉外民事案件的程序。有的又称为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从各国立法实践看,有的国家在《民事诉讼法》之外另行制定涉外民事诉讼法;少数国家在《民事诉讼法》和国际私法中分别作相应规定;还有的国家则在《民事诉讼法》中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加以专门规定。我国属于最后者,大多数国家都采用这种立法例。严格地说,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不是独立的程序。它的全称应是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这种特别
    2023-06-20
    208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第27条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一、行政处罚法第27条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实施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制度,加强证据材料移交、接收衔接,完善案件处理信息通报机制。二、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三、行政处罚的管辖范围行政处罚的管辖范围是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
    2023-11-29
    286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解释全文的内容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一、第一章管辖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本项规
    2023-06-03
    166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延期审理规定是怎样的,延期审理期限多长
    一、刑事诉讼法延期审理规定是怎样的刑事诉讼法延期审理规定是:《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一)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三)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由检察人员认为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而延期审理的,检察机关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这就是说,由检察人员提出延期审理的案件,在延期审理前人民法院对该案的审理归于消灭。二、延期审理期限多长延期审理期限多长需根据具体情形确定:1.刑事案件延期审理的期限,要延期审理的原因而定,一般是延期审理情形结束后,恢复案件审理。2.因补充侦查延期审理的,延期的期限是一个月。三、延期审理期限会计入审限吗延期审理原则上计入审限,但不是
    2022-06-08
    75人看过
  • 刑法规定的第236条内容
    刑法236条规定: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强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3、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什么是刑法236条的内容刑法二百三十六条是关于强奸罪的相关规定,具体摘录如下: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中华人民
    2023-07-04
    204人看过
  •  医疗期延长规定的内容
    根据《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在某些患特殊疾病的职工(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情况下,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根据《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在某些患特殊疾病的职工(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情况下,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企 业 如 何 批 准 职 工 延 长 医 疗 期 ?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可以批准职工因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情形。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首先,企业必须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如果职工因工负伤,则企业应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责任。工伤保险费的缴纳,应由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其次,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经工伤认
    2023-09-02
    226人看过
  • 有期徒刑取保候审的规定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有期徒刑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虽然罪行较重,且有可能被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但由于其逃避侦查、实施妨碍刑事诉讼活动的可能性不大或者人身危险性不大的,都可以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当然还得相关司法机关审批同意才行。第五十二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
    2023-04-28
    231人看过
  • 2023刑法追诉期限的延长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法追诉期限的延长是怎么规定的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即此类追溯时限可以无限延长。《刑法》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二、犯罪追诉时效期限追诉时效是刑法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2023-05-02
    171人看过
  • 死刑执行刑诉法解释的内容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对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不同的责任承担。其中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指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即轻度精神病人,包括那些患有轻度精神病、精神发育不全、神经官能症及病态人格的精神障碍者。我国《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上述刑法规定可以看出,对限制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进行刑事处罚,既不同于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人,又不同于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其实精神病人触犯我国的刑法不一定所有的情况都会被无罪释放的,有一些精神病人其实是具备一定承担法律责任的条件的,就像是精神病人在自己没有犯病期间,故意做出的一些行为,想要通过装疯卖傻逃脱法律责任的可能性是没有的,然后刑诉法释放精神病人只是精神病人不需要坐牢,但仍然需要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强制性治疗。死
    2023-08-06
    460人看过
  • 刑诉法搜查的紧急情况的内容规定是什么样的
    刑诉法搜查的紧急情况的内容规定是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一、警察如果没有足够证据会怎么样警察没有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一个人违法犯罪的,是不会拘留,只能适用于留置盘查、传唤,而不能适用于拘留。最长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但警察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收集证据时,如因事出突然,或在紧急情况下,可以不必出示拘留证或搜查证,执行完拘留和搜查后必须补齐有关手续。二、哪些是常见侵害身体权的行为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保持其身体组织完整并支配其肢体、器官和其他身体组织的权利。侵害身体权的行为,是以身体权为侵害客体的侵权行为。侵害身体即指损害身体内部或者外部之组织,而且这种损害不破坏受害人的生理机能和身体完整,不以受害人感到肉体上之痛苦为必要。侵害身体权有下列几种种类:(1)非法搜查公民身体。身体的完全性、完整性,包括形式上的完全、完整和实质上
    2023-02-18
    247人看过
  • 货款欠条的诉讼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一、货款欠条的诉讼期限是怎样规定的货款欠条的诉讼期限适用我国普通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所以诉讼期限应当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保护,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期限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期限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法律规定欠款诉讼期限有多长时间法律规定欠款诉讼期限是三年。对于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款,诉讼期限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或还款期限约定不明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此
    2024-01-28
    38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刑事诉讼中延期的法律条款,刑事诉讼法延长有哪些内容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25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的,可以延期审理: (一)需要通知新证人出庭,取得新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二)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三)因申请回避而无法审判的。 第二百零五条规定,根据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
    • 延长拘传期限的条款是怎样规定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1
      传唤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使用传票通知犯罪嫌疑、被告人在指定的时间自行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讯问。如果传唤不到的话,可以对当事人进行拘传。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它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
    •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的内容是什么,相关法律规定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02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是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先行拘留的规定,与是否有罪无关。公安机关经初步审查,认为构成犯罪的,经领导批准立案,采取侦查措施。侦查终结后经领导批准,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然后等待法院审理判刑。《刑事诉讼法》
    • 刑事诉讼法的三个特点的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03
      1、刑事诉讼是法定的国家机关(如检察机关和法院等)行使国家刑罚权的活动。 2、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的动用具有主动性、普遍性和深刻性的特点。 3、刑事诉讼是诉讼主体遵循诉讼规则的相互作用过程。
    • 新的司法挪用公款量刑规定的相关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9
      一、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1、数额较大的认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数额巨大的认定 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