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管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1 22:10:56 200 人看过

公司高管,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对于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同时规定了,公司违反以上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以上五种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公司高管能担任监事吗

1、公司高管不能担任监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监事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负有监督、纠正义务。因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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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14日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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