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备案应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0 10:02:27 475 人看过

1、符合合同备案需要递交的材料。

2、合同主要条款齐全,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经招标的建设项目合同的主要条款应与招标、中标文件相一致。

3、合同订立后,承包方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送备案机关备案,合同备案后方可领取施工许可证;变更、补充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应当自签订变更、补充协议15日内,将合同报送备案机关备案。

4、合同中约定需提交工程担保、保险的应将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保险和承包商履约担保、保险等资料随合同一并备案。

最后,应急工程必须是提前开始,在预知危险之前开始行动,而且施工过程要快,需要市政府等相关部门进行认定,并且主导,这类工程一般是先确定工程项目,然后进行会议研究。

一、施工合同没有备案什么后果

备案不是效力性强制规定,不备案的合同仍可以是有效的合同。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在自投标人中标时就已成立。法律并未规定需经登记备案才生效。发包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30日内,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发包单位应自合同变更后1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合同发生纠纷的,以备案合同为准。

因此,备案与否在工程款结算方面有很大影响。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二、昆明施工合同备案时限是多久

昆明施工合同备案时限是不存在了,目前我们国家也不需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备案。工程施工合同不需要备案,只要工程施工合同签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并且经过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确认,中标人在中标之日起15日内,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且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当事人签订施工合同后,不需要去办理备案登记了,施工合同的内容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并且是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的,就不需要去办理备案登记了,毕竟我国现在已经取消了施工合同备案登记程序了,当事人不用去相关机构办理备案,只需要保证施工合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合法的就可以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需要备案。现在已经取消了建筑施工合同的备案。之前的规定是施工企业应在中标后一个月内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并在项目开工前进行合同备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11: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一)具有满足本标准的资产(二)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三)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四)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建筑企业资质是衡量企业的资源要素、施工能力、以往业绩、企业信誉、人员状况、管理水平、报价水平、财务能力等众多因素的参照系统,建筑企业资质等级高低、类别,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竞争力和品牌优势。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条件建筑业企业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内核定的经营范围和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的建筑业经营活动。
    2023-08-17
    299人看过
  • 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要具备哪些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从这里看,企业与无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是无效的,另外根据《建筑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建筑施工企业工法管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工法管理办法【实施日期】1996/03/22【颁布单位】建设部建筑业司建〔1996〕163号文【失效日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建筑
    2023-08-12
    132人看过
  • 附条件合同要具备哪些条件?
    附条件的合同是指第三人在合同中特别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者消灭的根据。这里所说的条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2、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即当事人不能肯定条件在将来是否会成就。如果将将来肯定要发生的事实作为条件的,应视该条件为期限;如果将将来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作为条件的,应认定该合同无效。3、条件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法定的。如果将法定条件约定在合同中,应视为未附条件。4、条件必须合法。在将不法事实作为条件的情况下,应认定该合同无效。5、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如果二者之间相互矛盾,则表明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应认定合同不成立。一、可以转让的债权包括什么1、可转让的债权应为有效存在的债权。如果转让的债权不存在或无效或已经消灭,多数观点认为,转让合同因标的物不存在或者标的物不能而无效。但债权形成的前因行为的效力对债权转让合同不产
    2023-03-14
    370人看过
  • 建筑施工合同解除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建筑施工合同发包人可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形: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3、己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建筑劳务合同是否属于建筑施工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劳动者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际上就是劳动合同。双方的关系属于劳动关系,由劳动合同法调整。但是劳务分包合同的性质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作业分包是将简单劳动复杂劳动剥离出来单独进行承包施工的劳动。因此,总承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分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之间既不是劳务关系也不是劳动合同关系,而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劳务作业的性质本质上也属于建设工程施工。我国
    2023-07-04
    480人看过
  • 2024确认合同无效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确认合同无效应具备哪些条件1、主体不适格签订的合同;2、意思表示不真实签订的合同;3、签订违法违规的合同;4、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6、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7、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8、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二、无效合同的特征有哪些1、具有违法性,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2、具有不履行性,不履行性是指当事人在订立无效合同后,不得依据合同实际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3、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无效合同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国家不予承认和保护。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
    2023-12-21
    450人看过
  • 建筑工程资质办理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建筑公司资质资质标准企业资产:净资产800万元以上。企业主要人员: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新成立企业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表》及其电子文档二、附件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章程;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4、投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5、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
    2023-04-23
    500人看过
  • 2024自建房屋出售应具备哪些条件
    自建房屋出售应具备哪些条件(一)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城市居民不具备购买农村房屋的主体资格。(二)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卖房人必须对自己所有的财产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对于共同共有的人员来说,其中的共有人一方若单方面处分房屋的,并不能使房屋买卖有效。(三)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已有宅基地的村民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如果买房人不符合上述条件,以买卖形式变相的占有更多的宅基地,这样的买卖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四)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这是必经程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对这种物权作出实质性处分。
    2023-12-07
    266人看过
  • 申请在建工程抵押备案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在建工程抵押备案,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项目建设已具备预售条件,但尚未预售;②抵押权人必须是金融机构;③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抵押;④抵押房屋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的面积;⑤在建工程以土地服务设定抵押的使用年限内,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不得超过土地使用年限;⑥以企业经营年限内的在建工程设定抵押的,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不得超过企业经营年限。申请在建工程抵押备案,应提交下列文件:①抵押备案申请表;②抵押人法人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证明;抵押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必须提交;③抵押合同;④国有土地使用许可证;⑤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规划;⑥国有企业还必须有资产办或资产管理局批准的书面同意书资产管理公司;其他企业须经资产办或资产管理公司书面同意;集体所有制须经职工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决议;合资、合作、外资企业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
    2023-05-08
    139人看过
  • 建筑工程哪些分包合同必须备案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分为: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监理合同、合同变更备案。一、建筑工程合同备案所需材料(一)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4、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承包人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5、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6、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政府投资工程(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应急建设工程和抢险救灾的建设工程)还需提供审计专业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二)专业分包合同1、《建设
    2023-02-28
    239人看过
  •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一、那么,建设工程的承包有哪些类型?建设工程合同的类型主要有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的标的是为建设工程需要而作的勘察成果。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的第一个环节,也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基础环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承包方进行工程设计,委托方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也就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以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为目的,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建设工程的承包主要有三种类型:(1)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如水利、水坝、运河工程路和铁路建设下建筑工程梁、港口和岸
    2023-04-03
    110人看过
  • 建筑项目中哪些施工合同要备案
    一、建筑施工项目中哪些施工合同要备案?目前建筑施工合同已经不需要再备案登记,经过招投标流程的施工合同签订后即生效。具备相应法律效力,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类似阴阳合同之类违法事件的发生几率,并且使施工在法律依据上更加公开化和合法化,使相关程序得到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签订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且签订施工合同须以履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为前提。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需要备案并没有在法律上强制规定,备案不是效力性强制规定,不备案的合同仍可以是有效的合同。备案与否在工程款结算方面有很大影响。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在自投标人中标时就已成立。法律并未规定需经登记备案才生效。这条规定是国家政府管理部门为了严格管理和监督建设工程合同而采取的行政管理方法。设立这种备案制度,并不是中标合同必须经过行政部门审查批准才生效,而是确定以经过备案的中
    2023-03-16
    90人看过
  • 自诉案件具备哪些条件?
    一、自诉案件具备哪些条件1、自诉人符合自诉的主体条件,仅限于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3、案件属于法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4、被害人有能够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5、受诉人民法院在地域上有管辖权。自诉人应当依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地区管辖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在我国港、澳、台居住的中国公民或者其住所地是在我国港、澳、台的,由犯罪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港、澳、台同胞告诉的,应当出示港、澳、台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证明。二、哪些人可以提起刑事自诉刑事自
    2024-01-31
    340人看过
  • 刑事案件抗诉应具备条件有哪些
    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刑事抗诉包括两种形式:1、第二审程序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2、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第二审程序抗诉的条件是:1、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的。3、人民法院审判
    2023-04-03
    59人看过
  • 建筑施工合同应该由谁去备案
    一、建筑施工合同应该由谁去备案建筑施工合同应该由发包方备案。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备案)发包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30日内,送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合同发生重大变更的,发包单位应自合同变更后15个工作日内,将变更协议送原备案机关备案。同时,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9号令)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施工过程中,各级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还要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督。日常中施工合同备案是由建设单位办理的,但也存在双方一同办理备案的情况。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包括什么内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包括的内容如下:1.工程的具体范围;2.建设工程的具体施工期限和质量要求;3.建设工程的总价款、拨款和结算;4.工程竣工完之后的验收、相互协作等条款。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
    2023-04-30
    427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合同有效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具备什么条件合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24
      合同有效的条件有: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内容?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10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有:发包人与承包人身份信息、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保修责任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第七百九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
    • 建筑工匠必备哪些条件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2-06
      建筑工匠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达到四级以上专业技工技术水平; (二)独立承担过二层及二层以下房屋的建筑施工; (三)具有五年以上施工经验,期间没有发生过伤亡事故和质量事故; (四)能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
    • 辽宁建筑工程合同备案去哪里备?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30
      对于辽宁建筑工程合同备案去哪里备,这个应该到你公司所在地的住建局备案。各地都有适合自己本地方的备案管理办法。
    • 建筑劳务公司都要具备哪些条件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9
      设立建筑劳务公司的条件为: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