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房产物权登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7 15:11:58 138 人看过

转让房产的必须进行无权登记,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的转让必须经登记后才发生效力,登记是不动产的公示方式,只有公示了才产生物权变更。若不登记,房屋转让无效,合同仍然有效,但合同只产生债权债务关系。

一、继承房产一定要过户才能买卖吗

继承房产一定要过户才能买卖。我国住房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住房必须办理过户手续,这样住房产权才属于继承人所有,此时继承人才可以任意处置该住房。

二、物权变动有什么原则

物权变动原则:

1、公示原则。宣传原则要求产生、变更、消灭物权,必须以一定的方式从外部查明;

2、公信原则。物权变更定以登记交付为公示方式,当事人信任这种公示为一行为;即使登记或交付的物权状态与实际物权状态不一致,也不能影响物权变更的效力。这是信用原则的基本要求。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三、合同房怎么买卖才有效合同房买卖具有效

合同房的买卖双方需要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之后,买卖才会有效。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7日 23: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物权登记相关文章
  • 著作权转让登记流程,著作权转让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著作权转让登记的流程如下:1、提交申请;2、登记机构查询;3、登记机构受理;4、登记人员审查;5、登记完成。著作权转让登记需要的资料如下:1、合同登记申请表及复印件;.2、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3、转让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4、计算机软件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一、新注册公司股权变更流程一、股权转让流程:1、填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变更营业执照;3、变更银行信息。二、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二、公司股东更名程序有哪些需要以下手续:1、股东变更的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2、《企业(公司)申
    2023-04-05
    325人看过
  • 转让房产登记的作用是什么
    房地产转让是指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买卖、交换、赠与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不动产的转让必须登记才产生效力,登记是不动产公示方式,只有公示了才产生物权变更。若不登记,房屋转让无效,但是房地产转让合同仍然有效,但合同只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之间订立房产转让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024-04-13
    462人看过
  • 不动产转让预告登记
    法律综合知识
    预告登记: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买受人为限制出卖人再次处分该不动产,以保障将来能顺利取得物权,向登记机构申请的一种登记行为。买受人已经支付一半以上价款或者出卖人书面同意预告登记的,登记机构应当进行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不得再次处分该不动产。
    2022-04-11
    153人看过
  • 房地产权其他转移登记
    一、提交资料1、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转让方为自然人,委托书需公证:1)在香港申办的公证文书须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确认。2)台湾同胞持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文书须经上海市公证员协会核对,并出具确认当事人持有的正本与海基会寄送的副本核对一致的证明。3)在境外的中国公民、华侨、外籍华人、外国人提供的公证文书须经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的机构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4、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原件);合同当事人中一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需公证:1)外国人;2)华侨,包括居住在境外,持有中国护照者;3)港澳台地区居民;4)在外国或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法人及其他组织。5、房地产权证(原件);6、契税完税凭证(原件)。二、因共有人发生增减,引起房地产权属
    2023-06-10
    120人看过
  • 登记的不动产物权的转让什么时候发生效力
    一、登记的不动产物权的转让什么时候发生效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确立了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的原则。本条则具体明确了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登记生效的时间,即“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也即是说,不动产物权登记,自登记机构将不动产物权有关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始告完成。不动产登记簿是法律规定的不动产物权登记机构管理的不动产物权登记档案。一般认为,根据物权公示原则的要求,不动产登记簿应当具有这样一些特征:一是统一性,一个登记区域内的不动产登记簿只能有一个,这样该区域内的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各种情况才能准确地得到反映,物权交易的秩序才能良好建立;二是权威性,不动产登记簿是国家建立的档案簿册,其公信力以国家的行为担保,并依此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可信性提供保障;三是持久性,不动产登记簿将由登记机构长期保存,以便于
    2023-06-08
    466人看过
  • 购买商品房私房转让产权登记税费有哪些
    购房已经花了20多万元,现在办理产权登记怎么还要4000多元?昨日,武昌李先生就此提出咨询。据武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所有关人士介绍,根据规定,办理住房交易产权登记所交的税费根据房屋新旧、房屋获取方式等不同,所缴的项目和费用均不同。具体费用如下:个人购买商品房(指普通住宅)1.契税:按成交价(注:以下均指房价)的2%征收(单位面积价格较高的别墅、度假村、商住楼、高级公寓等不在此类)。2.住房转让手续费:普通住宅按每平方米3元征收,由开发商交纳。经济适用房按每平方米1.5元征收,由开发商交纳。3.印花税:由买卖双方各自按成交价的0.05%交纳。4.产权登记费80元/户、印花税5元/证。私房转让(普通住房,含房改房再上市)1.契税:(1999年8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按审定价格(注:以下均相当于成交价)的2%征收,由买方交纳。2.住房转让手续费按每平方米5元征收,买卖双方各半。3.土地收益金:按房屋
    2023-04-22
    369人看过
  • 转让的房产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
    前年8月,小张购买了市郊一套商品房,因忙于婚事,一直未领证。去年10月,小张向房管部门申请权属登记,却被登记机关告知无法办理。小张大惑不解:我买的房子,有合同,有发票,为何办不了房产证?生活中还会碰到这样的情况:买卖双方当事人为少交税费,仅对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而不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是买卖双方办理委托公证,以卖方委托买方全权处理的形式来转让房地产。房地产的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予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其他合法方式是指变换、以房抵债、作价入股、因企业收购、兼并或合并引起的房地产权属转移。根据《江苏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转让合同签订后,持房地产证书、转让合同等向房产管理部门提出房屋转移登记申请;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予、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应当自事
    2023-04-22
    200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备案登记
    办理须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
    2023-06-10
    346人看过
  • 小产权房申请转让是先登记还是先过户?
    小产权房转让不需要办理登记。房产过户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为准,小产权房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不具有国家发放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一、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拿到手要多久拆迁安置房的房产证拿到手时间要取决于当地政策。有的地方规定5年后可以补缴土地出让金办理房产证。拆迁安置房多为小产权房,即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或国有划拨土地。在政府允许之前,此类房地产不允许上市交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登记事项自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之日起完成。房地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后,应当依法向申请人颁发房地产所有权证书或者登记证书。二、小产权房是什么意思?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
    2023-06-19
    469人看过
  • 版权登记合同转让协议
    【合同转让】版权登记合同转让协议甲方:乙方:中国国际日用、工艺玻璃制品设计大赛组委会甲、乙双方就首届中国国际日用、工艺玻璃制品设计大赛部分玻璃作品版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确认是日用、工艺玻璃设计作品(以下简称玻璃设计作品)唯一的合法版权所有人。2.甲方保证玻璃设计作品为其合法拥有并且不涉及侵权或泄密问题。若发生侵权或泄密问题,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3.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对该玻璃设计作品的以下权利转让给乙方:(1)汇编权;(2)印刷版和电子版的复制权;(3)网络传播权;(4)发行权。4.该玻璃设计作品版权归中国国际日用、工艺玻璃制品设计大赛组委会所有。5.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况外,在本合同第3条中转让的权利,甲方不得再许可他人以任何形式使用,但甲方可以在其非商业盈利用途引用该玻璃设计作品中部分内容或将其汇编在甲方非期刊类的文集中。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
    2023-06-08
    362人看过
  • 转让股权时未办登记能否解除转让
    一、转让股权时未办登记能否解除转让转让股权时未办登记可以解除转让。因为没有变更登记虽然可以获得股权,但是对抗善意第三人,转让人依然可以出售股权。合同解除后,已经支付款项的应当退回,股东名册的变更应当再次变更。《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二、尚未足额出资的股东能否转让股权尚未足额出资的股东能转让股权。股东未足额出资的情况下转让股权又称为瑕疵股权转让,受让人是否承担责任要分情况看。第一种情况:受让人不
    2024-01-17
    145人看过
  • 著作权转让登记在哪里
    著作权登记是指著作权有关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将作品及其权刊登载于登记簿的行为。为进一步规范全国作品登记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现公布全国作品登记机关和办理机构名录。其中,作品登记机关是国家版权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办理机构是部分作品登记机关为方便著作权人,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委托办理作品登记业务的机构。著作权人可以按照《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和各办理机构受理作品登记申请的要求,直接到办理机构(无办理机构的可到登记机关)申请作品登记。各作品登记机关出具的作品登记证书均为国家版权局统一监制,加盖由各登记机关单位名称和作品自愿登记专用章字样组成的印章,具有同等效力。一、著作权登记的意义我国实行著作权自愿登记制度,企业可以依法就文字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说明等向各地版权局申请登记,取
    2023-02-18
    136人看过
  • 房地产转让应在什么情况下登记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交换;
    2023-05-08
    136人看过
  • 转让房产不登记的话有哪些隐患
    房地产转让是指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买卖、交换、赠与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不动产的转让必须登记才产生效力,登记是不动产公示方式,只有公示了才产生物权变更。若不登记,房屋转让无效,但是房地产转让合同仍然有效,但合同只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之间订立房产转让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民法典》第215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2024-04-16
    131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物权法中应当确立物权登记,已成为中国理论界和立法者的共识。 较之于不动产物权登记与船舶、航空器物权登记,物权登记尤其是机动车所有权登记可谓物权法草案的一项创新。将机动车物权登记纳入物权法体系,一方面是对既有的物权公示制度的充实与发展,另一方... 更多>

    #物权登记
    相关咨询
    • 房产转让必须做物权登记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4
      房地产转让是指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买卖、交换、赠与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不动产的转让必须登记才产生效力,登记是不动产公示方式,只有公示了才产生物权变更。 若不登记,房屋转让无效,但是房地产转让合同仍然有效,但合同只产生债权债务关系。 当事人之间订立房产转让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
    • 房产转让时是怎样办理物权登记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15
      房地产转让是指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买卖、交换、赠与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不动产的转让必须登记才产生效力,登记是不动产公示方式,只有公示了才产生物权变更。 若不登记,房屋转让无效,但是房地产转让合同仍然有效,但合同只产生债权债务关系。 当事人之间订立房产转让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
    • 房产转让中需要物权登记的事项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02
      房地产转让是指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买卖、交换、赠与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不动产的转让必须登记才产生效力,登记是不动产公示方式,只有公示了才产生物权变更。 若不登记,房屋转让无效,但是房地产转让合同仍然有效,但合同只产生债权债务关系。 当事人之间订立房产转让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
    • 2022年转让房产的必须物权登记是怎样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1-02
      房地产转让是指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买卖、交换、赠与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不动产的转让必须登记才产生效力,登记是不动产公示方式,只有公示了才产生物权变更。 若不登记,房屋转让无效,但是房地产转让合同仍然有效,但合同只产生债权债务关系。 当事人之间订立房产转让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
    • 转让房产不登记能撤销转让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28
      不动产的转让必须登记才产生效力,登记是不动产公示方式,只有公示了才产生物权变更。若不登记,房屋转让无效,但是房地产转让合同仍然有效,但合同只产生债权债务关系。 当事人之间订立房产转让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