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种类如何区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4 20:35:32 56 人看过

定金的种类包括违约定金,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和证约定金五种,很多当事人之间发生民事关系选择签订合同时都是会约定定金的,一方会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定金,定金是担保的一种方式,由当事人双方进行约定。

一、定金种类如何区分

1.违约定金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86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理解:速约定金,指以定金的丧失或者双倍返还作为违反主合同的补救方法而约定并交付的定金

2.立约定金

概念:立约定金,指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合同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理解:立约定金,系约定并交付定金作为履行订立本约义务的担保。本质上属于预约的违约定金

3.成约定金

概念:成约定金,指当事人以约定定金之交付作为主合同成立要件或者生效要件所约定的定金。并且,成约定金并不适用定金罚则。

理解:成约定金,究其实质,就是将定金的交付约定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的条件。原则上,支付成约定金前,主合同未成立或者未生效。但有例外!虽未支付成约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展行主要部分,且对方接受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

4.解约定金

法条:解约定金,以丧失定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所约定的定金。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

理解:解约定金,系以定金罚则的适用作为解除主合同代价的定金。其实质为以丧失定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购买一个约定任意解除权

5.证约定金

证约定金,指以定金交付作为证明主合同成立的证据的定金。证约定金是违约定金、解约定金、立约定金、成约定金附带的功能

二、定金的性质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定金中有一个专用法律概念是定金罚则,指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三、定金与押金的区别

定金与押金也不同:一般而言,押金的数额不受定金数额的限制,而且没有定金罚则的适用。押金类型非常多,无法统一确定,甚至有的押金需要清算,多退少补。履约保证金的类型也是多种多样,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有定金性质的,不能按照定金处理,但是,如果押金和保证金根据当事人的约定符合定金构成的,可以按照定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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