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是: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
被继承人的子女也就是被代位人,包括有继承权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被继承人子女的死亡,包括民法所涉及的自然死亡和被宣告死亡。
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或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等。代位继承不受辈数限制。
3、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无论代位继承人人数多寡,也只是代替被代位人行使继承权。
4、被代位继承人生前必须具有继承权。
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生前已经丧失了继承权,则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方式。
我国代位继承制度的法律特征是怎样的
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而孙子女、外孙子女则不是当然的法定继承人。然而,作为一种平衡措施,我国民法典所确立的代位继承制度,则赋予了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其父或母先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死亡的情况下,享有对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遗产的法定继承权。由于代位而取得法定继承权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实质上成为了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那么,孙子女、外孙子女的这种法定继承权是依据是什么呢?思索这个问题并进行分析研究,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理解代位继承制度的实质。在理论上,对这个问题曾有过两种主要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代位人的继承权来源于被代位人的继承权;与之大相径庭的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代位人的继承权并不是来源于被代位人的继承权(被代位人根本就不享有继承权),而是来源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对前一种观点,笔者不敢苟同,而倾向赞同后一种观点。
首先,从我国代位继承制度的法律特征来看,被代位人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并没有继承权。
代位继承制度作为法定继承的一部分,作为对法定继承的补充,不同于其他继承制度(如转继承等)。它有着其自身固有的特点,表现为(1)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以及(3)先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必须有晚辈直系血亲,亦即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等。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特点是被代位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公民享有继承权,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剥夺。这种继承权只是一种期待权,是法律赋予公民在一定情势下实际享有继承权的一种资格,是公民现实地享有继承权的前提和依据。公民的这种继承期待权,要转化为现实的既得权即实际享有继承权,还必须要有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也就是被继承人的死亡并且留有合法的个人财产。
从代位继承制度来看,被代位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其生前应享有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然而,据前文所述,这种继承权只是一种期待权而不是既得权。这是因为在被代位人生前始终没有发生被继承人先于其死亡的法律事实,而恰恰相反,对被继承人享有继承权的被代位人却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了。按照《民法典》“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的规定,那么,被代位人对被继承人的继承期待权,在其死亡时仍未转变成继承既得权,而始终处于期待的状态,这正是代位继承不同于转继承之所在。
我们知道,在转继承中,被转继承人是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并且是在继承已经开始,被继承人的遗产尚未实际分割的时候死亡的。那么,被转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期待权业已由被继承人的死亡这一法律事实的发生,而转化成了继承既得权。也就是说,被转继承人已经实际上享有被继承人遗产中属于其应当继承份额的所有权。只是在遗产没有具体分割之前,被转继承人同其他继承人一起对所有遗产共同享有所有权(即共有权)而已。明确地说,被转继承人已经在生前现实地享有了继承既得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探讨代位继承的条件
263人看过
-
代位继承中的继承次序探讨
441人看过
-
深入探讨伪证罪的概念和特征
425人看过
-
探讨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134人看过
-
代位继承权指什么,代位继承有哪些法律特征?
67人看过
-
深入了解继承、转让和代位继承的法律知识
316人看过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本应由继承人继承的遗产,由已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法律制度,又称间接继承。其中,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代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人被称为代位... 更多>
-
代位继承特征和范围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2代位继承人包括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和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代位继承具有什么特征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09代位继承的特征: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建立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位继承人一般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
外孙代位继承特征,法律上该如何规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01法律分析 以下特征是外孙代位继承遗产时会产生的: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
遗产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是什么,有没有法律规定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04遗产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 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 2、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法律事实存在; 3、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享有继承权的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亲属,包括子女、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等,代位继承没有辈数的限制; 4、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未丧失继承权。
-
什么是代位,代位继承特点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8代位继承权指什么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该制度的设立是基于,继承权的行使主体应为实际生存,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显然无法行使继承权利。为了保障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的物质及经济利益,因而设立了代位继承制度。《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