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当事人要起诉对方多年不给抚养费的,应当递交起诉状。离婚后,对方多年不给抚养费,当事人要起诉的,应当去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向人民法院提起抚养费诉讼,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必须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发现当事人的起诉是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予以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不予立案,当事人不服的,还可以提起上诉。
离婚后女方抚养费给少了如何起诉
离婚后,女方抚养费给少要起诉的,必须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男方因抚养费给少要起诉的,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且提交相应的证据,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对案件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必须在七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不予立案,并且告知不予立案的理由,当事人收到回复后,认为应当立案的,可以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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