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质押借条还债的性质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11:53:25 171 人看过

公诉机关:海门市人民检察院。

2008年7月至9月间,被告人袁某某在江苏省海门市海门镇、三厂镇等地,为获取钱款归还所欠债务,以先租赁车辆,后用租赁车辆质押的方法向他人借款人民币45000元。被告人袁某租赁轿车2辆未归还车主,涉案的2辆轿车的价值共计人民币91000元。案发后,被告人袁某已退赃人民币45000元,并已发还质押权人,被害人已取回被骗车辆。另查明,2010年3月16日下午,被告人袁某在其母亲向公安机关报案后被抓获归案,其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审判]

海门市人民检察院以海检诉刑诉〔2010〕17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袁某犯合同诈骗罪,于2010年5月25日向海门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海门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产,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告人袁某在其母亲报案后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应当视为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袁某归案后有一定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为惩治犯罪,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不受侵犯,维护经济合同管理秩序,依照《中某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五)项、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袁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

[评析]

对于本案的处理,有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袁某在签订租车合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拿租的车去抵押还债,客观上也实施了租车抵押借款的行为,其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该行为侵犯了市场秩序的法益,且涉案财物价值较大,应构成合同诈骗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袁某的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理由是:被告人在租赁车辆的过程中,并未使用虚假的身份欺骗承租人,在抵押车辆时也并未伪造汽车的行驶证明等文件,只谎称是朋友的车而质押,行为人的客观行为难以反映其非法占有的目的。被告人签订租车合同的行为只是一种合同欺诈行为,被告人将租来的车质押借款的行为是一种民事上的无权处分行为,只是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租赁物难以归还。因此,本案只是一般的租赁合同民事纠纷。

笔者同意第一种意见。

一、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界限

合同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其表现形式主要有:(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履行部分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民事欺诈行为是指行为人故意欺骗他人,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从而为意思表示的行为。民事欺诈行为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民事行为。

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主要区别是:(1)在合同诈骗中,行为人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方履行合同义务而非法占有对方的财产,自己不履行或者只履行部分合同义务。而在民事欺诈行为中,行为人的主观目的虽然也是为了获取一定的非法利益,但是行为人的主要目的是履行合同,而且这种非法利益的取得是要通过全部履行合同义务来实现,行为人必须支付一定的对价。(2)合同诈骗罪是非法占有他人数额较大财物,侵犯市场经济秩序的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民事欺诈行为发生在订立合同阶段,是一种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民事行为,受民事法律的调整。

两者的基本界限是:(1)在合同诈骗罪中,行为人签订合同的主要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2)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才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因为犯罪的本质是侵犯刑法法益,只有严重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才能侵犯刑法法益,才能受刑罚处罚。合同诈骗罪是数额犯,只有达到一定数额才能被追诉。

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区分是相对的,民事欺诈行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合同诈骗犯罪行为。条件是(1)合同得到了履行。只有合同得到了履行,才可能造成对方的财产损失;(2)行为人在订立合同前、订立合同中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数额较大财物的目的;(3)合同相对方必须遭受了数额较大的财产损失。

二、非法占有目的

1、何谓非法占有

“占有”是民法中物的所有权中四大基本权能之一,是指主体对物的一种实际控制状态,表现为对特定客体进行事实上的控制。而刑法上的“占有”不仅包括民法意义上的“占有”,而且以所有人或占有人的意思对物的使用、收益和处分;不仅包括行为人“占有”,而且包括第三人“占有”。区别二者的关键是,刑法意义上的“非法占有”是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主观上具有有使财物脱离其合法所有人或占有人的支配、控制而由自己进行非法支配、控制的心理。将租赁物进行抵押,从而获取非法利益,从民法上来说属于无权处分,而从刑法意义上来说即属于非法占有。

2、怎样判断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合同诈骗犯罪行为是犯罪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意思和能力的情况下,以签订、履行合同为幌子骗取公私财物;而一般的合同纠纷是行为人有履行或基本履行合同的意思和能力,只是由于客观原因而未能完全履行。区分二者的关键在于对行为人非法占有的主观目的的认定。

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总是要通过客观行为才能表现出来。对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1)明知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而与他人签订合同骗取大量钱财的;(2)获取他人为履行合同而支付的款物后逃跑或肆意挥霍的;(3)利用他人为履行合同而支付的款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4)获取他人为履行合同而支付的款物后转移、隐匿财产或抽逃资金,以逃避归还钱款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在签订合同之前或者在签订合同之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但是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放弃非法占有目的,积极、全部履行合同义务的,不宜认定为合同诈骗罪。

本案中,被告人袁某租赁汽车后立即将之质押给他人,向他人借款还债,其在签订租赁合同之时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且在两年多时间里没有履行归还汽车的合同义务,可以推断出被告人袁某具有非法占有他人数额较大财物的主观目的。因此,被告人袁某的行为符合合同诈骗罪的基本要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6日 02: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质押相关文章
  • 租房押金的性质是怎样的
    租房押金的性质是怎样的网友提问:之前租了一间房,现在想要退租,房东来看后说地面有损坏等等,要求扣除押金并赔偿,请问关于押金这方面有没有什么条例之类的?找中介如何呢?中介能不能开个类似于赔偿额证明之类的东西呢?律师解答:1、你向房东租赁房子,你和房东自己是租赁合同关系,你遇见的情况在《民法典》上有明确规定。2、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你应该按照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如果你在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对地板要怎么保护,那么,由于木地板被桌子划伤是正常现象,按照第七百一十条规定,不承担赔偿责任。至于煤气灶上的油印,排烟罩上的油滴,木质门上贴画留下的不干胶印,都是可以通过搞清洁去除的,你在离开前把这些东西搞干净就可以了,根本不需要赔偿。3、押金是在民法典里面规定的,如果你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房东就不能扣你的押金。4、如果和房东有纠纷不能解决,建议你找所在辖区街道办下面的房屋租赁管理所,他们是专门
    2023-04-19
    448人看过
  • 什么是质押债权?质押债权与债务是什么关系?
    合法债权是作为质押标的的债权应当合法有效且无瑕疵。首先,以不存在的、无效的、或者已经消灭的债权设定质押的,质押无效;其次,存在法律瑕疵的债权,比如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债权不宜设立质押;最后,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的债权因次债务人已取得对债务人的时效抗辩权,质权人主张第三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请求得不到法律的保障,担保的目的无法实现,因此,也不宜设定质押。质押债权车可以买吗能买,抵押车就是贷款车,指车主贷款时抵押给银行或者贷款机构的汽车。抵押车与二手车二者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抵押车不能过户,但抵押车与二手车比起来,车况更好,车更新,价格也更低廉。抵押车不能过户,是因为车子已经办理了抵押,物权暂时不属于车主所有,故车主无权将暂时不属于自己的车过户给他人。需还清抵押款,解除抵押后方可办理过户。还有注意买车时查档确定这车是不是盗抢车,租赁车,交易时要签转押合同。在购买前要了解清楚手续是否齐全,车辆资料是否清楚可靠
    2023-07-21
    390人看过
  • 仓单质押的性质
    仓单质押
    关于仓单质押的性质,即仓单质押为动产质押还是权利质押,学说上有不同的看法。日本通说认为,仓单系表彰其所代表物品的物权证券,占有仓单与占有物品有同一的效力,因而仓单质押属于动产质权。《日本商法典》第575条规定:交付提单于有受领运送物权利之人时,其将就运送物所得行使的权利,与运送物之交付,有同一效力。这里明确规定的提单的交付与运送物的交付有同一效力,系泛指就运送物所得行使的权利,所以除运送物所有权转移外,自可包括动产质权之设定。而《日本商法典》第604条规定,关于仓单准用于第575条的规定,因而,可解释为仓单质押为动产质权。我国台湾地区学者对仓单质押的性质存在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仓单质入应解释为动产质,因为仓单系物权证券,而占有证券,即与占有物品有同一效力。有人认为,民法所规定交付物品与交付物品证券有同一之效力,乃仅就物品所有权转移之关系而为规定,并不及于动产质权的设定,且因物品证券所表彰
    2023-06-08
    112人看过
  • 权利质押的性质,权利质押合同生效条件
    一、权利质押的性质关于权利质权的性质,主要有权利让与说和权利出质说两种观点:1.权利让与说权利让与说认为,原来质权的标的限于有体物,而所谓质权本仅指物上质,权利之上不可以设立质权。权利质权实际上是以担保为目的,而为权利的让与。2.权利出质说权利出质说又称权利标的说。此说认为,权利质权与物上质权在本质上并无差别,所不同的只是其标的而已:物上质权以物为标的,而权利质权以权利为标的。权利人让与有交换价值的权利,与让与有交换价值的物,应依同一的理由,权利可以是交易上的标的。二、权利质押合同生效条件权利质押合同生效条件如下:1.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质押合同。2.出质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将权利证书交给质权人。3.订立权利质押合同的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4.权利质押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意思表示真实。三、哪些权利可以质押下列权利可以质押: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
    2022-05-31
    388人看过
  • 刑事羁押的性质是什么?
    刑事羁押是一种强制性的处罚,强制措施有五种即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强制措施主要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照法律对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采取一定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强制措施很明显的一个特征则是具有强制性。一、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最长是多久?1、一般情况下的逮捕期限、关于羁押期限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特殊案件的逮捕期限对于某类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还可再延长二个月。如:(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
    2023-03-24
    272人看过
  • 借据的性质与借条有什么不同
    借条借据没有区别。借据和借条,都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并交债权人,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据是个人或单位借用个人或公家的现金、财物时所写的凭证性的一种应用文。“借条”是指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一、借条己用转账方式要怎么写借条以转账方式借钱借条的基本内容包括: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本外币)、利息计算、还款时间、违约(延迟偿还)罚金、纠纷处理方式,以及债务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只要具备债权人姓名、借款金额、债务人姓名及借款日期(尽管是后来添上的),但符合借条的主要要件,因此具有法律效力。一旦产生争议,是可以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主张债权的,人民法院也会采信的。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
    2023-03-12
    475人看过
  • 借款合同:明确借款的性质:借条、欠条还是借条?
    借钱写借条。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借条与欠条的时效性有着很大区别。借条与欠条的时效性关系着追讨借款/欠款的时间,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欠条的时效性只有3年,而借条的时效性最长可达20年。给人借钱是写欠条还是借条?借钱应该写借条,借条和欠条是有区别的:1、含义及其相应法律关系不同:借条一般反映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关系,借条则是借款合同的凭证;而欠条则是往往是当事人之间的一个结算,是一种比较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2、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条一般是基于借款事实而产生;但是欠条则可能是多种法律关系产生的后果:譬如买卖、服务等。3、诉讼时效不同未规定具体还款期限的借条及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在债务人出具欠条时,债权人就应当在欠
    2023-07-22
    398人看过
  • 什么是质押车和抵押车
    质押车汽车质押就是通过将车押给对方,换取一些资金,此时汽车所有权归对方所有。到期还款后,可以重新获得汽车所有权,但是还需要交给对方保管汽车的费用。抵押车汽车抵押: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即机动车)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一、质押车和抵押车区别第一:抵质押物归谁所有的区别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抵押和质押手续办理流程的区别用作财产抵押的物品必须到相应的登记部门进行抵押登记,否则,抵押合同无效。而用作质押的物品当事人可以在签定质押合同后,将质押物移交给另一方。第三:还款处理流程的区别如果抵押人与债权人双方事先约定的借款期限到了。而抵押人无法还清债务,债权人需通过与抵押人协商折价或变卖抵押物
    2023-02-21
    298人看过
  • 抵押担保的债权性质
    (一)抵押权是担保物权抵押权时针对财产的交换价值而设定的一种物权,它本质上是价值权,其目的在于以担保财产的交换价值确保债权得以清偿。故从抵押权的性质和目的的角度来看,抵押权是担保物权。(二)抵押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债权人无须为了自己债权的清偿而在自己的财产上设定抵押权,抵押权时为担保债权的清偿而设定的,它只能存在于债权人以外的债务人或者愿意提供财产为债务人履行债务作担保的第三人。(三)抵押权属约定担保物权而非法定担保物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抵押权系由当事人的抵押合意而设定。当事人可以自由地就抵押财产、抵押期限、抵押担保范围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进行约定,并在抵押合同或者主债权合同中的抵押条款中予以明确。(四)抵押权是不转移标的物占有的物权抵押权的公示主要是登记,抵押权的成立与存续,只需登记即可,不必转移标的物的占有。(五)抵押权的内容是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
    2023-02-27
    347人看过
  • 重新出具借条什么性质?
    一、重新出具借条什么性质?重新出具借条实际上是属于能够证明双方当事人存在着借贷关系的性质。重新出具借条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借贷双方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后重新签订,但如果涉及到一方私自更改条款签订借条的,那么是无效的。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二、借款合同注意事项包括有哪些内容?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
    2024-01-16
    51人看过
  • 单务性质:房产抵押合同的合同性质是什么?
    抵押合同是单务合同。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把其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把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按抵物的不同,抵押可以分为动产抵押和权利抵押这两种形式。我国的民法典只规定了动产抵押和权利抵押。无证房产抵押合同是否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所以无证房产抵押合同满足下列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四条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2023-07-17
    136人看过
  • 物权还是债权:租赁权的法律性质
    租赁权是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遵循法定原则,其中物权种类法定,哪些属于都明文规定了,租赁权不属于法定的内容,因此不属于物权,是债权。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租赁权与用益物权的比较租赁权,是指承租人对他人所有之物,进行排他性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1、两者都是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权利;2、两者都以对物的占有为前提;3、用益物权的客体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租赁权的客体也是动产与不动产;4、用益物权和租赁权的产生都是基于债权契约,都是占有别人的物。租赁权的内部构造完全符合作为一种用益物权类型的要求。将租赁权定格化为法定的用益物权,由此可扭转租赁权置身债权编却生性为物权所造成的某些不妥和尴尬局面;5、租
    2023-07-07
    288人看过
  • 租房合同中押金的性质
    一、租房合同中押金的性质押金法律并未规定其性质,是由民间因应交易上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制度,一般认为是属于要物合同,要有金钱的实际交付合同始能生效,属于无名合同的一种。二、租房合同中的押金是违约金吗租房合同里的押金和违约金不一样。押金是一种对房屋及房屋物品完整和完好性的担保。承租期结束时如果没有损坏,则出租方需全额无息退回承租方。而违约金是一种补偿性质的,如果一方有违约责任,必须对造成实际的损坏赔付违约金。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
    2023-06-04
    137人看过
  • 押金的性质
    强制执行
    押金的性质如下:1、抵销预约说。认为押金的交付意味着当事人之间成立押金预约,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得以押金与其债权相抵销;2、解除条件附债权说。认为押金的交付,发生了附解除条件的债权,即在债权人对债务人所负的返还押金的债务上,附有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在所受损害的限度内押金归于消灭的解除条件;3、附解除条件的消费寄托说。认为押金的交付,为附解除条件的消费寄托,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所附条件成就,债权人无需返还押金;4、债权质说。认为交付押金者,对其受领人有请求返还之请求权,系以该项债权设定质权,故其性质为债权质权;5、信托的所有权让与说。认为押金的交付,其受领人负有附停止条件的返还义务,系信托的所有权让与行为。受领人在自己债权受清偿之前,无返还的义务。即以交付押金者将来履行债务作为受领人返还押金的停止条件,因而,他债权人不得对尚未成立的返还请求权实施强制执行,其受领人得优先受偿。法律
    2023-08-12
    433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
    词条

    质押,是债务人向债权人移转某些特定财产的占有,并由债权人掌握这些财产,用作债务人履行约定的支付款、或者履行事先约定好责任的担保。当债务人履行完责任时,债权人须将质押的财产如数归还。当债务人拒绝履行其责任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债... 更多>

    #质押
    相关咨询
    • 有抵押性质的债务是什么债务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30
      企业以资产作为抵押,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债权的一般债务就是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 什么叫质押借款,质押借款的含义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16
      1、质押借款是指把本人的动产与财产权利交给贷款机构,等还完贷款后才可以拿回来。质押的物品一般是有价证券,如企业的单位定期存款存单、个人的银行存单等票据。 2、质押后,质押的物品归属权已经转移到贷款机构里了,还清贷款后才能归属自己。
    • 租房押金的性质是怎样的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1、你向房东租赁房子,你和房东自己是租赁合同关系,你遇见的情况在《合同法》上有明确规定。2、根据《合同法》第217条,你应该按照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如果你在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对地板要怎么保护,那么,由于木地板被桌子划伤是正常现象,按照第218条规定,不承担赔偿责任。至于煤气灶上的油印,排烟罩上的油滴,木质门上贴画留下的不干胶印,都是可以通过搞清洁去除的,你在离开前把这些东西搞干净就可以了,
    • 借款合同的性质是与借条的性质相同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5
      1.借条和借款合同不一样,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书面)的成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双方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合同成立。 2.借条多用于民间借贷,根据民间借贷习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在即时履行的情况下,贷款义务方向对方支付借款,则对方立即向贷款方出示借条。即贷款方持有借条,证明贷款行为肯定发生。
    • 质押合同的实质性质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02
      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质押合同是质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出质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出质人将一定的财物(通常是动产、有价证券等)交质权人占有,向质权人设定质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质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合同应当包括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