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救济方式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6 10:22:02 492 人看过

一、行政救济方式有哪些

行政救济方式如下:

1.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制度。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二、行政救济的特点有哪些

1.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2.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的行为。

3.行政复议是由行政相对方提起的一种依申请而产生的行为。

4.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

三、行政给付与行政救济的区别

行政给付和行政救济包括了以下区别:

行政给付:政府主体给特定人群(穷、烈属、灾民等等)发钱发物资给优惠,比如五保户的救济金,烈士抚恤金啊。政府本身没有做错什么,纯给好处的。

行政救济:政府主体的行政行为有错,损害了公民的权益,公民申请行政机关恢复或者补救自己的损失,这个时候,政府就要行政救济了。就是政府做错了,该赔人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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