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我国部分规范文件已将就业歧视制度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5 19:52:36 312 人看过

安徽青年小吴和四川青年小军有着几乎相同的遭遇。他们都因在体检中被查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而被所在地教育部门拒绝录用为教师,小军还被当地教育局泄露了隐私。小吴和小军先后到法院起诉所在地的教育部门,两起案件分别被称为国内艾滋病就业歧视第一案和国内艾滋感染者隐私泄露第一案.

10月27日,小军因就业遭遇歧视且私人信息泄露起诉四川教育部门被立案,国内首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隐私泄露案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在近日针对上述案件举行的研讨会上,多位专家发出警告称,我国目前很多规范文件已经将就业歧视制度化,包括对艾滋病病毒携带者的就业歧视.

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工作的权利

我想当老师,我想要这个岗位。这是小军重复得最多的一句话。

小军至今并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感染上艾滋病病毒的,怕家人接受不了,他没有告诉父母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消息。突然面对如此大的压力,小军也是很无奈,我只是一名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不是艾滋病患者。只要没有发病,可以像常人一样工作和生活。我在考试中成绩很出色,说明我有能力担任教师,当教师是我的梦想,我只想走上讲台教孩子们音乐。

出生在四川省大凉山贫苦农民家庭的小军,通过自身努力,考上了当地一所师范学校的音乐师范专业。2002年毕业后,他开始在当地一所小学当代课教师。2006年,他所在的地区举行代课教师转正考试。小军报了名,但遗憾的是,以1分之差与教师岗位失之交臂。之后的几年,为了生计,他不得不暂时放弃当教师的想法,开始外出打工。

2010年6月,小军报名参加了四川省盐边县事业单位教师岗位考试,报考了盐边县小学音乐教师的岗位。8月9日,小军参加了笔试。8月20日,小军在小学音乐类岗位以第二名的优异成绩参加面试。23日,根据盐边县教育局的公告,小军通过笔试和面试,进入体检程序。

体检后,小军才知道自己感染了艾滋病病毒。不仅再次跟自己喜爱的教师岗位失之交臂,他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消息还被相关部门公开,这让他痛苦万分。小军决定用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回公道,向盐边县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法院判盐边县教育局不予录用违法,对于泄露原告隐私的行为,要求被告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无独有偶。今年,安徽省安庆市某学校招聘教师。某师范大学毕业生小吴连续通过了笔试、面试,但在体检过程中,被查出已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安庆市教育局对其作出了不予录用的决定。

被拒录后,苦闷的小吴开始在网上查询相关知识,了解到处于潜伏期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在工作能力上与非感染者并无任何不同。《宪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艾滋病防治条例》都明文规定保护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安庆市教育局的做法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实际上是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就业歧视。

小吴也选择了向法院起诉。10月13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开审此案,据悉,法院将于11月内宣判。该案被称为国内艾滋病就业歧视第一案.

就业歧视被制度化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十九条规定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小吴和小军在报考教师时,均被按照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进行筛查,被迫远离三尺讲台。

这种规定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小军说,我只是病毒携带者,我有完全的工作能力,没有任何症状。工作中也不会传染学生和同事,完全可以胜任教师的工作。

公务员招考要求中,年龄歧视和健康歧视100%存在;96%的应届毕业生表示在求职过程中遭遇到了不同程度的就业歧视.这是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进行的当前大学生就业歧视状况的调查和国家公务员招考中的就业歧视状况调查得出的数据。

很多规范文件已经将就业歧视制度化。调查的主要参与者、中国政法大学的刘小楠副教授说。刘小楠表示,这些文件的规定与《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的规定是相抵触的。

2006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艾滋病防治条例》明确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2003年我国政府出台了对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四免一关怀政策,要求各级政府扶助有生产能力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从事力所能及的生产活动,增加其收入.

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明显违背了关爱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政策精神。国内知名反歧视公益人士陆军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说。

中国青年艾滋病网络负责人常坤认为,公务员招聘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将会产生负面的示范效应,对公众产生不利影响,不利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开展。一方面,有可能使公众对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产生更多的歧视和恐惧,同时也非常可能导致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更加隐蔽化,抵消卫生部及相关部门这些年的艾滋病防控工作,增加整个社会的艾滋病预防工作的难度,不利于艾滋病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常坤说。

歧视不是一天能够消除的,尤其是在人们的观念中,但法律是保护艾滋病病毒携带者和艾滋病患者最后的底线。法律绝不能因为社会偏见的存在而放弃对他们的保护。中央党校教授靳薇表示,先把最基本、最底线的制度层面上的歧视消除,人们观念也会跟着进步,这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2日 18: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者相关文章
  • 美国企业文化:从依靠“制度管理”过渡到重视企业文化
    在美国的企业管理中,重视制度管理是有名的。这是它的特点,也是它的优点之一。从泰勒创立科学管理学说起,制度管理在美国企业中占有重要地位。这种制度强调企业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数学化(量化)。它有助于明确管理者、生产者、销售者之间的责权关系,有助于加强广大职工的组织纪律性和责任感,有助于减少时间和材料上的浪费,降低成本,提高利润,还有助于组织一些大型科研计划或系统工程。如美国在1961年组织的规模巨大的阿波罗登月工程中,先后参加这个计划和研制的人员有400万,200家公司、120所大学分工协作,奋战8年,耗资300亿美元。这么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是没有先进的科学管理和严格的制度是不可想象的。总之,这一制度曾为美国的企业发展和科技进步起到过极大的作用,创造了比以前高得多的生产率和社会经济效益。但是,这种过分强调制度管理的刚性管理模式有许多明显弱点。它容易造成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冷漠,形成单纯的契约
    2023-06-09
    101人看过
  • 限制戒毒人员就业范围构成就业歧视吗
    不构成。为引领正确的价值观导向,在某些行业需严格限制戒毒人员进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媒体等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坚持健康、向上的社会导向,不得邀请吸毒人员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广播电视节目,不得播出吸毒人员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商业广告节目。演员作为公众人物,承担传递正确价值导向的责任与义务,一旦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和道德底线的行为,其所产生的负面效应不可估量。我们确应对吸毒采取零容忍的态度,更需坚持强调毒品这一红线不能触碰的根本原则。律师补充: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公安机关应当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
    2023-05-06
    148人看过
  • 执行国家退休制度不得歧视妇女
    新华社北京8月28日电(记者沈路涛、邹声文、张宗堂)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少数单位在女职工退休问题上,采取带有一定歧视色彩的办法,引起有关方面的关注。为此,28日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明确规定,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还修改、新增了许多条款,以更好地维护妇女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并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决定规定,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决定同时规定,禁止录用未满16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决定还规定,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妇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决定同时还对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的财产权益给予最大限度地保障。比如,决定规定,妇女在
    2023-06-06
    83人看过
  • 专家呼吁制定反腐败法将双规制度法制化
    国家社科规划课题《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课题在《人民论坛》撰文指出,制定一部专门的《反腐败法》,科学地汇总反腐经验,对于宣传和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反腐败斗争,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树立国家反腐倡廉形象,都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作者以双规制度为例指出,行之有效的反腐败经验亟待法律化。经验需上升为法律,以便具普遍效力文章说,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廉政建设,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始终没有放松同贪污、贿赂犯罪等腐败行为作斗争。彻底清除贪污贿赂等腐败现象,需要一个相当艰巨的过程,必须在党的领导下,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把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对此,我们必须在法制建设方面,制定一部长期稳定、科学有效的专门法律,作为我国反腐败工作的法律依据,以使反腐败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并受到法律的保障。作者认为,惩治腐败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绝不是一个或几个国家
    2023-06-11
    125人看过
  • 国家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通过改革,把政府单一供给的现行标准体系,转变为由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共同构成的新型标准体系。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由6类整合精简为4类,分别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推荐性行业标准、推荐性地方标准;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分为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在标准制定主体上,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在标准管理上,对团体标准不设行政许可,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自主制定发布,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团体标准发展指导意见和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对团体标准进行必要的规范、引导和监督。在工作推进上,选择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先行开展团体标准试点工作。支持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推动技术进步。
    2023-07-17
    323人看过
  • 就业歧视去哪个部门投诉
    如果出现明显的就业歧视,已经违犯了国家有关规定或法律法规,那就可以找有关部门申诉。如妇女可以找妇联,残疾人可以找残联和民政等。实在不行就只有到法院了。如果就业以后遭遇就业歧视,可以找劳动部门,由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处理。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直至诉诸法律。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监管部门是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3-03-29
    200人看过
  • 我国关于女性就业歧视的法律对策
    (一)有关女性劳动女性就业权的保护性规定1、保护女性平等女性就业权。劳动者(包括女劳动者)享有平等女性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2、保护女性平等发展权。晋职(指职务、职位的提升)、晋级(指提高工资级别)、评定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职务是专业技术人员在专业技术活动中的地位和标志)等方面不得歧视妇女,应当坚持男女平等。3、不得无故辞退女工。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4、特别的劳动保护。针对女性特殊的生理状况,法律作了相应的规定,分为两个方面:(1)女职工的一般劳动禁忌。(2)女职工四期保护。我国现有的法律框架,并不缺少对于女性平等女性就业的保护,但这些规定大多属于纲领或宣言式的概括性条款,由于对法律后果缺少详细而具体的设计,使得法律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二)我国有关歧视性的法律规定歧视性法律主要体现在关于男女不同龄退休的相关规定中。分别是1978年
    2023-06-05
    284人看过
  • 国家如何规范危险化学品的制度?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实行许可制度,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依法设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国家的基本制度4、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基本经济制度与宪法修改;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5、国家的基本文化制度我国宪法关于基本文化制度的规定;我国宪法中关于公民道德教育的规定。6、国家政权组织形式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及其典型国家(二元君主立宪制、议会君主立宪制、总统制、议会共和制、半总统半议会制);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内容、性质)。7、我国的选举制度(结合2010年《选举法》的第五次修正)选举制度的四大基本原则(重点是选举权的普遍性、平等性原则);选举的组织机构(直选、间选);选举的程序(直接选举:选区划分、代表候选人的提出、投票与委托投票、当选、罢免;间接选举:代表候
    2023-07-19
    323人看过
  • 专家解读居住证制度:有助消除地域歧视
    解读制度有助消除地域歧视中央党校教授王*光表示,居住证制度与以前的审批制度相比,最大的差异在于将标准社会化了,政府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并向社会公布,人们可以进行监督。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元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户籍改革有两条主线,一条是“做减法”,即把原先附着在户籍上的教育、医疗、卫生等权益,剥离下来。另一条是“做加法”,通过实施居住证制度,赋予转移入城的非户籍人员享受公共服务的权益。如果不赋予权益,居住证和暂住证就没有区别。“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居住证持有人并不是真正完全等同户籍人口,但是基本上可以保障其在异地的生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刘*斌认为,居住证制度是公民自由居住权利的体现,持有居住证的外地人能够和常住居民一样,享受教育、医疗、就业等这些非常重要的权利。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地域上的歧视,有助于公民的自由流动。有利于实现公民人身权利的平等。“居住证针对
    2023-05-10
    484人看过
  • 促进就业公平需先遏制就业歧视
    在反对就业歧视、促进就业公平方面,《就业促进法》在立法上已较以前有很大进步。但为了有效地遏制目前仍然广泛存在的就业歧视现象,仍需要按照《就业促进法》的精神,对相关立法进行制度配套和完善。笔者建议从以下3方面着手:???一是给予受歧视劳动者充分补偿。只有受歧视劳动者通过反歧视获得充分的、足以制约或震慑用人单位不再进行歧视行为的补偿,才能真正制止歧视行为。依据目前规定,即使能够证明用人单位的歧视行为,劳动者所获得的实际利益也仅仅是补偿劳动者受到歧视而导致的损失,一般可能仅包括为求职而支出的费用,但预期利益和精神损害难以获得赔偿。在这种情形下,劳动者即使遭遇到歧视,如果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获得充分补偿,也没有谁愿意较这个真儿。从另一方面看,用人单位的歧视行为总是以经济利益为出发点,户籍歧视、年龄歧视、性别歧视,无不透着用人单位对潜在经济利益的考虑。这种出于经济目的的歧视,更需要用经济利益杠杆予以制约
    2023-06-10
    359人看过
  • 国外物业管理规范化专业化
    新加坡:法制化管理贯穿其中新加坡的住宅大体分为三类:一是政府出资为中低收入居民建造的组屋;二是由房地产商开发,主要用以出售的公寓式住宅,统称为“共管公寓”;三是富裕人家的独户式或联排式花园洋房,也叫“排屋”。这里的“共管公寓”相当于中国所说的商业住宅小区。新加坡的“共管公寓”由政府和私人开发商共同经营、共同管理。记者所住公寓在建筑结构上属于常见的合围式,以游泳池为中心,四周共有5座层高17层—25层不等的塔楼,整个小区占地面积较大,空闲的地方不是建有体育休闲设施,免费供住户使用,就是被绿荫覆盖。据物业管理处的吴先生介绍,目前管理处只有两个人,而前不久的两三个月期间,同事工作变动,就只剩下他一个人负责,“忙是忙一些,但由于主要负责监督协调管理性工作,所以完全可以应付。”吴先生这样回答记者的疑虑。原来,新加坡的“共管公寓”物业管理采取分别承包的方法,选择合适的专业公司来承担公寓的维修和清洁等专
    2023-06-10
    497人看过
  • 我国将简化和规范房贷制度促房地产信贷平稳运行
    据新华社电今天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院关于加强金融宏观调控情况的报告等。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报告中指出,未来通货膨胀形势有可能出现交替和反复,将简化和规范住房贷款制度,支持房地产业的合理有效信贷需求,促进房地产信贷市场平稳运行。主要问题全球经济减速可能会影响我国出口受金融危机影响,美国8月份失业率升至2003年9月以来最高的6.1%,显示美国经济正快速趋向疲软;欧洲经济出现下滑;日本经济可能进入新一轮衰退。目前我国经济对外依存度较高,全球经济放缓以及由此带来的外需减弱必然会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密切关注物价形势及其变化当前,稳定物价工作面临着复杂的局面。经济中既存在可能引起物价上涨的成本推动因素,也有物价出现持续回落的可能。当前通胀压力主要来源于成本推动因素。从国际看,受到次贷危机的影响,越来越多的经济体将政策重点从抑通胀转向保增长。从国
    2023-06-10
    80人看过
  • 通过法律规制有效消除就业歧视
    对反就业歧视立法的呼吁已成为普遍的声音,目前最大的问题是如何有效地消除就业歧视,笔者认为,必须完善我国反就业歧视的法律机制才能推动就业歧视的消除。近年来,就业歧视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在劳动就业市场中,就业歧视现象无处不在,在当前的就业歧视中,可谓名目繁多、花样翻新,有性别歧视、户籍歧视、地域歧视、年龄歧视、相貌歧视、健康歧视、身高歧视、学历歧视、婚姻状况歧视、血型歧视、姓名歧视、属相歧视等等。2006年,23岁的河南女孩秋子在被上海昂立教育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录用后,因长相困难被该公司辞退而引发了全国相貌歧视第一案。今年3月25日,全国人大公布了《就业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热烈反响。据报道,截止到4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共收到各种意见11020件,其中,涉及就业歧视的意见就占据了大多数。笔者认为:没有合法的目的和原因,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政治见解、民族、社会出
    2023-06-09
    119人看过
  • “已婚未育”女求职易遭就业歧视
    冲动是魔鬼!最近,王某(化名)每碰到朋友就会来这么句感慨。今年28岁的她,本科毕业后应聘到南京一家贸易公司工作,从助理干起,工作4年爬到公司的中层管理岗位。但让人吃惊的是,她突然辞职了,干得不开心,新领导老是找我茬。王某说。但没过多久,她就后悔了,因为找份工作连连碰壁。在网上投了几份简历,基本上没回音。后来,她开始赶招聘会,在多次被面试官问你打算什么时候生孩子这个问题后,28岁的王某才猛然发现,半年前刚结婚的自己,此时正处于最不招雇主待见的阶段——已婚未育。其实我这样的条件,换份工作不难,但问题就出在我的年龄和生孩子方面。王某透露,她面试了几家单位,负责招聘的一开始都对她表示很感兴趣,但是最后还是对已婚未育有所顾虑。不死心的她,想着既然已婚未育肯定没戏,那么就说自己未婚吧。但履历表上,28岁写在那里,她依然被企业拒之门外。半数人认为已婚未育女求职易受歧视尽管《就业促进法》中,明确对就业歧视
    2023-06-09
    130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者
    词条

    劳动者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 更多>

    #劳动者
    相关咨询
    •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就业歧视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12
      我国法律对于就业歧视有以下规定: 1、《劳动法》第十二条,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2、《劳动法》第十三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3、《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 4、《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四条,
    • 我国现行文化法规定, 文化制度中, 文化制度的基本内容?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2
      文化制度的概念文化制度是指一国通过宪法和法律调整以社会意识形态为核心的各种基本关系的规则,原则和政策的综合.文化制度主要包括教育事业,科技事业,文学艺术事业,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医疗、卫生、体育事业,新闻出版事业,文物事业,图书馆事业以及社会意识形态等方面.文化制度从一个侧面反映着国家性质.文化制度的三个层次是:第一层次,即最广泛意义上的文化,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
    • 我国法律对于就业歧视有哪些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9
      《劳动法》第12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劳动法》第13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2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第23条规定:“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
    • 什么是就业歧视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3-29
      一、什么是“就业歧视”? 就业歧视是指没有法律上的合法目的和原因而基于种族、肤色、宗教、政治见解、民族、社会出身、性别、户籍、残障或身体健康状况、年龄、身高、语言等原因,采取区别对待、排斥或者给予优惠等任何违反平等权的措施侵害劳动者劳动权利的行为。 二、“就业歧视”的表现 在用人单位对求职者的歧视中,主要有以下几类: 一是年龄歧视。用人单位总是把求职者的岁数限定在一定范围内。 二是性别歧视。在每年
    • 就业歧视是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4-12
      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国加入国际劳工组织《1958年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这个公约对“就业歧视”做了界定。《1958年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对就业歧视的定义:简单地说,“基于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见解、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等原因,具有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机会均等或待遇平等作用的任何区别、排斥或优惠视为歧视。” 《1958年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就业歧视定义有三个方面含义: 1、在就业和职业过程中,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