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责任构成三要素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4 00:16:22 194 人看过

一、过错责任构成三要素

过错责任构成三要素是如下:

1.损害后果。损害后果的客观存在是确定侵权责任的首要的必要的条件。所谓损害,是指因人的行为或对象的危险性而导致人身财产方面的合法权益所遭受的不利后果。

2.因果关系。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即行为是导致损害的原因,损害是行为的必然结果,所要解决的是侵权责任是否成立的问题。其表现形式有一因一果、一因多果、多因一果和多因多果四种。

3.行为的违法性。行为的违法性包括形式的违法和实质的违法。所谓形式的违法是指行为与法律的明文规定相抵触。所谓实质违法是指行为不是从形式上而是从实质上违法,这种行为虽然不能确定违反的具体法律规则,但它却违反了法律精神和法律原则。

二、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情形有如下:

1.一般侵权责任;

2.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

3.个人劳务责任中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损害的责任;

4.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网络侵权责任;

5.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到损害的责任;

6.第三人侵权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等教育机构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过错责任举证的原则是什么

过错责任举证的原则是:一般按照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原告对被告具有侵权行为、损害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具有因果关系、主观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一旦受害人无法向法院提供符合上述要件的具体证据,在原告提出申请后,法院依职权仍然无法调取足够的证据证明受害人的上述主张,则应当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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