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5 11:16:05
326 人看过
离婚引发的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法定的特殊情况下,由原告住所地或者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21条第一款,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22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法院管辖离婚房产纠纷的规定是什么
211人看过
-
专利纠纷怎么确定法院管辖
491人看过
-
法院离婚纠纷管辖地
387人看过
-
商标权纠纷管辖是哪个,怎么确定商标权纠纷管辖法院
500人看过
-
物业纠纷进法院怎么确定管辖法院
439人看过
-
离婚纠纷怎么确定管辖法院呢?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444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离婚子女抚养权纠纷怎么确定管辖, 管辖法院怎么确定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8一、离婚子女抚养权纠纷怎么确定管辖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各地法院在级别管辖上也有一定的要求。比
-
离婚诉讼地域管辖如何确定,离婚纠纷中管辖法院的确定标准是怎样的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7离婚诉讼地域管辖一、《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二、《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
-
法院管辖离婚纠纷的程序是什么河北在线咨询 2023-01-18离婚纠纷的管辖法院的确定: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
-
民事诉讼的管辖权是怎么确定的,离婚后财产纠纷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07根据以下法律规定,都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地域标准非国籍,答辩期也是30天)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反之,财产案件原告住所地不能管)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
-
离婚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是什么, 离婚案件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15一、离婚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法院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