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下列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作业或者活动的,应当在进行作业或者活动前报海事管理机构批准:?
1、勘探、采掘、爆破;
2、构筑、设置、维修、拆除水上水下构筑物或者设施;
3、架设桥梁、索道;
4、铺设、检修、拆除水上水下电缆或者管道;
5、设置系船浮筒、浮趸、缆桩等设施;
6、航道建设,航道、码头前沿水域疏浚;
7、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
进行前款所列作业或者活动,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当征求海事管理机构的意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经其他有关部门审批的,还应当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建设业主关于申请进行安全评估的请示或报告?
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原件2份
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水上水下活动在建设期间或者活动期间对通航安全、防治船舶污染可能构成重大影响的,建设单位或者主办单位应当在申请海事管理机构水上水下活动许可之前进行通航安全评估。
2
通航安全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送审稿)不少于10份
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影响论证与评估管理办法》第六条论证与评估工作应由业主、建设(施工)单位或活动主办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并编制《通航安全影响论证报告》或《通航安全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评估报告》。如构筑的水工建筑物或体育赛事等水上水下活动对通航安全影响明显较小,《评估报告》评估大纲可做适当简化:(一)作业时间较短的勘探、采掘等水上水下作业:(二)构筑、设置、拆除规模较小的且对通航安全影响有限的临时性构筑物或设施;(三)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临时性的水上水下活动
三、办理流程
1
收件
2
受理
3
审查
4
决定
5
制证
6
发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
收件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陆泉
<!--
-->
5个工作日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陆泉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1-86987242-->
5个工作日-->
当场受理
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与决定
审查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陈庆才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1-869872450851-86987246-->
5个工作日
根据通航影响评价报告判断是否符合要求。
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决定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高文龙
5个工作日
复核审查步骤提出的初步意见,作出审批决定。
1.申请事项符合国家审批的相关规定,准予评估。2.不符合国家审批的相关规定,不予评估。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
颁证与送达
制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陆泉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phone_img.jpg"width="22"height="22"alt=""/>
0851-86987242-->
1个工作日-->
2个工作日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1、准予组织开展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评估决定通知书。2、不予组织开展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评估决定通知书
资料[下载]
-->
发证
<!--<img
src="/r/cms/www/ble_webhall/images/name_img.jpg"width="22"height="21"alt=""/>-->陆泉
-->
8个工作日
1、下达准予组织开展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评估决定通知书;2、下达不予组织开展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评估决定通知书。
资料[下载]
-->
四、办理地点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65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省交通运输厅窗口B036
五、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贵州省地方海事(航务管理)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依据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下列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作业或者活动的,应当在进行作业或者活动前报海事管理机构批准:(一)勘探、采掘、爆破;(二)构筑、设置、维修、拆除水上水下构筑物或者设施;(三)架设桥梁、索道;(四)铺设、检修、拆除水上水下电缆或者管道;(五)设置系船浮筒、浮趸、缆桩等设施;(六)航道建设,航道、码头前沿水域疏浚;(七)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进行前款所列作业或者活动,需要进行可行性研究的,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应当征求海事管理机构的意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经其他有关部门审批的,还应当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2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依据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水上水下活动在建设期间或者活动期间对通航安全、防治船舶污染可能构成重大影响的,建设单位或者主办单位应当在申请海事管理机构水上水下活动许可之前进行通航安全评估。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
2017水上水下安全通航管理规定第六条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19水上水下活动水域涉及两个以上海事管理机构的,许可证的申请应当向其共同的上一级海事管理机构或者共同的上一级海事管理机构指定的海事管理机构提出。
-
第十条水上水下通航安全管理规定有哪些内容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22许可证的有效期由海事管理机构根据活动的期限及水域环境的特点确定,最长不得超过3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不能结束施工作业的,申请人应当于许可证有效期届满20日前到海事管理机构办理延期手续,由海事管理机构在原证上延期期限后方能继续从事相应活动。
-
海上水下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内容有哪些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0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证的申请者应当及时向原发证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并办理许可证注销手续:(一)涉水工程及其设施中止的;(二)3个月以上不开工的;(三)提前完工的;(四)因许可事项变更而重新办理了新的许可证的;(五)因不可抗力导致批准的水上水下活动无法实施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
-
贵阳南明违章处理网点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051、通过邮政代理,可以通过呼叫热线11185的12580热线代理的公安交通警察信息网处理等方式处理违反交通规则的减分2、在线处理不支持交通警察现场处理的违规3、在线系统偶尔出现不稳定,处理时间长,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4、手续费20-40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