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进步,普法工作的广泛深入开展,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临床输血引起的医疗用血纠纷时有报道,尤其是输血传染性疾病,严重的输血并发症,输血医疗事故1999年1月实施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立输血科。输血科在防范用血纠纷,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中,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规范医疗行为、严格依法办事
输血科要配合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抓好《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落实,参与临床用血规范管理与监督,主要有:
(1)掌握《全血及成份血质量标准》,熟悉2002年12月修订颁布的《血站基本标准》,规范《工作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
(2)要与患者或家属解释血液来源的特点,即临床用血来源为输血科,输血科血液取自当地血站,并了解患者或其家属有无无偿献血情况,并建议其带好相关证明到血站报销,热情为病人介绍血站地址;
(3)经治医师了解并掌握输血适应证,且工作中适度掌握,按医院规定履行申报记账手续。如果病人急用血,未带钱时,可押证件,先输血,以免延误病情,引起纠纷;
(4)经治医师实行输血治疗前与患者或家属谈话,医患双方共同签定输血治疗同意书或用血志愿书,输血前留取患者标本进行相关传染病的检测,一般为输血四项检测,以备发生输血纠纷时举证;
(5)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认真核对,并询问病人或家属有无输血史。血型是什么,并与病历的血型报告单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输血,输血严格按规程操作;
(6)认真收集临床填写的输血反应回报单,每月统计报医务科,严重的输血反应并报当地血站,以协助检查有无特殊血型、特殊抗体以及调查其他输血并发症的原因,给病人和临床一个明确的解释;
(7)实行无偿献血后,有些患者对输血收费不理解,要对用血过程中遇到的经济问题依当地政府有关规定予以解释,以免误会;
(8)掌握尽量不输血,少输血的原则,不能安慰性输血,更不能滥输血;
(9)输血前必须仔细核对病人和供血者姓名、血型和交叉配血单并检查血袋是否渗漏,血液颜色有无异常,保存期是否过期,除生理盐水外不向血液加入任何其他药物和溶液,以免产生溶血,输血时严密观察病人,询问有无不适症状,检查脉搏、体温、血压及尿液颜色,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输血完毕后仍需要观察病情,及早发现延迟型输血反应,输血后血袋应保留1周。
2强化质量意识,抓好内部管理
输血科房屋设施须符合卫生学要求,结构与布局合理,仪器设备满足日常工作需要,工作人员素质高,责任心强,经过了岗位培训,最好到上级医院血站进修。在做好这些基础工作的同时,还应加强管理,做好:(1)严把血液入库关。全血、成分血入库前应认真核对验收,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最好每种血型、每种血液分别用专门登记本;(2)储血冰箱依规程进行消毒、检测,全血、成分血分别储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或不同专用冰箱内,标识明显;(3)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病人血样,以防同名重姓错误;(4)交叉配血操作正规,要用两种以上配血方法,由两人互相核对,血型化验要正反定型并做Rh血型鉴定,报告书写准确及时。对有输血史、妊娠史者需做抗体筛选实验。输注机采血小板无效时,可做血小板交叉配合试验;(5)大力宣传无偿献血,努力推广成分血(成分血保持在90%)以上,积极开展自体输血,互助输血,家庭输血,光量子用血疗法等多项服务;(6)由医护人员取血,病人家属不取血。
3在输血纠纷中,输血科免责情况
3.1血源方面
(1)由于供血范围及运输方式的问题,血液未及时到达,或由于供血数量不足而出现的血荒,以及造成不良后果的;(2)血站过错,如血站的合法性,血站献血员档案缺失,血站采集未经检测的血液,血站使用试剂不合格,献血员化验检测与采血间隔超过安全时限等;(3)输血所具有的客观危险因素,如血液检测的窗口期,由于试剂或仪器性能限制引起的客观存在的漏检,超过国家有关规定的病毒检测等;(4)输血过程中发生的同种异体抗原引起的输血反应。
3.2临床方面
(1)医护人员未按要求操作,如查对错误、血液污染;(2)受血者在输血前和输血后未留取标本进行输血传染病检测;(3)输血记录缺失或用血治疗同意书无患者或其家属签字;(4)血液来源非法。
3.3受血者方面
(1)超过诉讼时效;(2)所患疾病不是输血传染性疾病;(3)非输血途径感染的输血传染性疾病如吸毒、不洁注射;(4)过敏体质发生的过敏反应、输血相关的急性肺损伤、TA-GVHD、免疫抑制等不能由医护人员人为避免的病人体质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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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病输血怎么申请输血辽宁在线咨询 2022-02-14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输血治疗前,医院的义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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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构成输血医疗纠纷, 构成输血医疗纠纷的行为行为有哪些行为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5输血医疗纠纷是指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在给患者输血过程中,因为对输血血液的血型、品质检查等存在缺陷,对患者输血后出现的反应与症状未给予及时处理,致使患者出现输血反应并发症而产生的医患纠纷。输血医疗纠纷也是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在输血中违反相关法规、技术规范,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明显损害的事故。 构成输血医疗纠纷的过失行为包括: 1、异型输血过失行为。包括依患者陈述而未作血型检查导致血型错误;违反血型检查常规,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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