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刑期不足一年去哪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3 08:34:36 469 人看过

剩余刑期不足一年在哪执行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一般情况下,剩余刑期不足一年的罪犯在监狱执行刑罚;

2、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可以在看守所执行;

3、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刑期的计算方式如下:

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判4年剩余刑期3年多久能出来

1、行为人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刑期还剩三年的,如果没有被减刑或者假释的,三年后才能出来。如果被减刑的,有可能第二年就能出来,因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刑期的二分之一。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五条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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