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建筑工程审价的各项义务应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7 16:40:42 122 人看过

对于当事人如何配合审价,应当在庭上予以明确。这里主要包括两个程序:

1、质证:审价前进行证据质证十分必要。审价前进行质证,可以使审价部门在使用涉案资料时有其依据,而不是跟着感觉走。

2、举证:确定举证责任的原则大概有两个:一是谁要求审价谁举证;二是按合同、法律确定举证责任。

一、民间借贷官司怎么打

个人债务纠纷的诉讼程序包括立案申请-法院发出通知书-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被告人提交答辩-听证、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执行。民间借贷的起诉程序为:1、是当事人首先提交起诉书,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编号提交相应份数;2、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应当提交原告主体资格材料和证明原告主张的证据。

二、干了工程拿不到钱怎么办

干了工程拿不到钱的,施工的一方可以向发包方书面致函或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工程款。

如果发包方在合理期限内拒接支付的,则施工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注意诉讼解决的话,首先要看是否与发包方、分包方签订分包合同,对具体工程款是否有约定,如有则按合同纠纷处理;

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则首先需要收集证据证明工程是自己做的,然后向法院起诉申请对该工程进行审价,工程款以审价为准。

或者施工方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然后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行使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拖欠的工程款。

三、法院依职权鉴定程序

一、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二、申请鉴定时,要预交鉴定费用,并提供相关材料。三、当事人申请鉴定经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指定。四、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五、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15: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建筑工程造价合同的内容有哪些?怎么写建筑工程造价合同?
    建筑工程造价合同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_________2、服务类别:_________第二条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第三条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第四条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第五条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第六条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终
    2023-06-04
    391人看过
  •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具备条件
    1、完成主体结构工程设计的各项内容2、施工单位在主体工程完工之后对工程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提供主体结构施工质量自评报告,该报告应由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3、监理单位在主体结构工程完工后对工程全过程监理情况进行质量评价,提供主体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当由总监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进行检查。对工程主体实体是否与设计图纸及变更一致,进行认可。5、有完整的主体结构工程档案资料,见证试验档案,监理资料;施工质量保证资料;管理资料和评定资料。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1、对实体质量抽查的一般规定(1)抽查施工作业面的施工质量,突出对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的检查;(2)重点检查结构质量和使用功能,其中重点监督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3)抽查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主要材料
    2023-04-04
    482人看过
  • 从事建筑活动要具备哪些条件
    1、必须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2、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3、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这是一个灵活性的规定。但是,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等无权作出另外的规定。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
    2023-06-15
    180人看过
  • 建筑合同备案条件是哪些?
    1、符合合同备案需要递交的材料。2、合同主要条款齐全,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经招标的建设项目合同的主要条款应与招标、中标文件相一致。3、合同订立后,承包方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送备案机关备案,合同备案后方可领取施工许可证;变更、补充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应当自签订变更、补充协议15日内,将合同报送备案机关备案。4、合同中约定需提交工程担保、保险的应将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保险和承包商履约担保、保险等资料随合同一并备案。一、补充协议的内容规定1、一般情况下,补充协议不能涉及主合同约定的主要标的物,不能对主合同进行实质性修改。如果要对主合同进行实质性的修改,其前提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事由,例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正常的变更或建筑面积等的变化,就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或签证来进行。2、特殊情况下,建筑许可、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监理需要在相关部门备案的合同,以及经过招投标的合同,其条款一般不能
    2023-03-15
    381人看过
  • 建筑工程发包人的义务是哪些?
    1.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2.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3.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4.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5.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一、发包人有哪些权利义务1、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2、发包人收到隐蔽工程的检查通知后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3、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
    2023-06-26
    127人看过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四条规定,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必须包括以下条款:1、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这是对勘察人、设计人提交勘察、设计成果时间上的要求。当事人之间应当根据勘察、设计的内容和工作难度确定合理的提交工作成果的期限。勘察人、设计人必须在此期限内完成并向发包人提交工作成果。超过这一期限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勘察或者设计的质量要求。这是此类合同中最为重要的合同条款,也是勘察人或者设计人所应承担的最重要的义务。勘察人或者设计人应当对没有达到合同约定质量的勘察或者设计方案承担违约责任。3、勘察或者设计费用。这是勘察或者设计合同中的发包人所应承担的最重要的义务。勘察工作的收费标准是按照勘察的内容来决定的,其具体标准和计算办法需按原国家建委颁发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中的规定执行。设计工程的收费标准,一般应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建设规模和工程内容繁简程度制定不同的收费定额,
    2023-03-08
    41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怎样明确建筑工程审价的义务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25
      对于当事人如何配合审价,应当在庭上予以明确。这里主要包括两个程序: 1、质证:审价前进行证据质证十分必要。审价前进行质证,可以使审价部门在使用涉案资料时有其依据,而不是跟着感觉走。 2、举证:确定举证责任的原则大概有两个: 一是谁要求审价谁举证; 二是按合同、法律确定举证责任。
    • 明确当事人配合建筑工程审价的义务的方法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17
      对于当事人如何配合审价,应当在庭上予以明确。这里主要包括两个程序: 1、质证: 审价前进行证据质证十分必要。审价前进行质证,可以使审价部门在使用涉案资料时有其依据,而不是跟着感觉走。 2、举证: 确定举证责任的原则大概有两个:一是谁要求审价谁举证;二是按合同、法律确定举证责任。
    • 明确配合建筑工程审价的方法的方法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09
      对于当事人如何配合审价,应当在庭上予以明确。这里主要包括两个程序: 1、质证:审价前进行证据质证十分必要。审价前进行质证,可以使审价部门在使用涉案资料时有其依据,而不是跟着感觉走。 2、举证:确定举证责任的原则大概有两个: 一是谁要求审价谁举证; 二是按合同、法律确定举证责任。
    • 房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一方应当具有哪些义务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16
      1、发包人确认为派驻整个工地的施工代表,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作,确认整个工地班组安全员,确认为整个工地班组质量员。 2、负责施工场地、道路、水电、机具等具备施工条件的工程施工现场,负责工程施工组织与协调及技术、质量、安全、场容等方面的交底。
    • 建筑劳务公司都要具备哪些条件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9
      设立建筑劳务公司的条件为: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