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保险赔款,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手房个税减免政策
二手房个税减免政策:
1、满五唯一免征:“满五”是购房者拥有房屋的时间等于或超过5年。“唯一”是业主以家庭为单位所有家庭成员名下在该省份内,登记在房产局系统里的有且只有这一套房子。家庭成员一般来说指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的子女。
2、继承房产免个税,继承房产出售满五唯一免征: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继承所得的房产免征个人所得税。继承房产出售按照原房产证为准计算是否满5年;
3、无偿赠与直系亲属免征:将房产无偿赠与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4、无偿赠与非直系亲属,满五唯一免征:将房产无偿赠与非直系亲属,视同买卖,个税正常缴纳(满五唯一免征);
5、离婚析产所得房产免征:对离婚房产分割,如果一方放弃房屋归另一方所有,属于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不征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
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
407人看过
-
环保税减免优惠政策
137人看过
-
拆迁契税减免优惠政策
471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政策
443人看过
-
个人所得税税收减免优惠政策,个人所得
376人看过
-
个人税收减免政策
140人看过
离婚析产一般是指离婚财产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离婚的,个人财产不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更多>
-
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29一、个人所得税免征条件:《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
-
个人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28一、个人所得税免征条件:《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
-
税后个人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30一、个人所得税免征条件:《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
-
营业税减免税优惠政策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21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条例》规定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 (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 (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 (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 (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
-
印花税减免税优惠政策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01最新的印花税减免税优惠政策是: (一)对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税; (二)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税; (三)对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税; (四)对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税; (五)对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免税; (六)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