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通合伙的入伙与退伙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20:30:11 252 人看过

一、入伙

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加入合伙企业并取得合伙人资格的行为。

(一)、条件与程序

入伙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入伙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即:

1、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入伙使得入伙人取得合伙人的资格,与其他合伙人共同成为合伙组织的成员,因此须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但是,如果合伙协议对入伙的同意条件另有约定,则从其约定。例如,如果合伙协议约定吸收新的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2/3同意即可,则无须全体同意。

2、入伙人与原合伙人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入伙协议的签订表明原合伙人对入伙人的接受,也表明了入伙人的入伙意愿。原合伙人与入伙人签订入伙协议时,应履行其告知的义务,即告知人伙人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因为入伙人人伙后,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要与原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原合伙人履行告知义务,目的是有利于第三人决定是否入伙。入伙协议中关于人伙人债权债务承担的约定不得对抗第三人,但对内具有效力。

(二)、入伙的后果

入伙的后果是入伙人取得合伙人的资格;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二、退伙

退伙是在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资格的消灭。

(一)、退伙的形式

退伙的形式包括:

1、声明退伙。声明退伙又称自愿退伙,是指合伙人基于自愿的意思表示而退伙。声明退伙又可分为单方退伙和通知退伙。

单方退伙是指当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的经营期限时,某一合伙人要求退伙的情形。合伙企业法第50条规定:如果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在该期限内若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单方提出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依此规定,在约定有合伙期限的情形下,合伙人有两种途径退出合伙:一是与其他合伙人协商,取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则无须任何理由都可以退伙;二是出现上述第(1)、(3)、(4)种情形时,合伙人可以单方提出退伙,无须取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

通知退伙是指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情况下的退伙。根据合伙企业法第46条的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在不给合伙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合伙人可以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2、法定退伙。指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而退伙。法定退伙又可分为当然退伙和除名退伙。

(1)、当然退伙。是指发生了某种客观情况而导致的退伙,合伙企业法第48条规定了这些客观情况,即:

①、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③、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桩宣告破产;

④、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⑤、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并不必然导致退伙。此种情形下,若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该合伙人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但是,如果未能取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则该合伙人退伙。

(2)、除名退伙。也称开除退伙,是指在合伙人出现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伙人决议将该合伙人除名。合伙企业法第49条规定了开除退伙的事由: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由此可见,当然退伙与除名退伙的不同之处在于:当然退伙的原因是客观性的,应当退伙的合伙人主观上并无过错,并未实施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行为,而除名退伙的原四是主观性的,即退伙的台伙人发生了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行为,其退伙含有惩罚性的因素。所以,在判断哪些原因是导致当然退伙的原因、哪些原因是导致除名退伙的原因时,合伙人的主观状态即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实施了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行为,是关键的判断因素。

合伙企业作出对某一合伙人的除名决以,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但是,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以最终确认除名决议的效力。

(二)、退伙的效力

就退伙的效力而言,声明遇伙与法定退伙基本是一致的,具体表现为:

1、退伙人丧失合伙人身份,脱离原合伙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2、导致合伙财产的清理与结算。退伙时的结算应遵循如下规则;

(1)、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可以待该事务了结后再进行结算。

(2)、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的造成的丧失负有赔偿责任的,可以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领。

(3)、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4)、如果退伙时合伙企业的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亦即资不抵债,则退伙人应当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合伙企业法第33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5)、退伙人退伙时,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仍应与其他合伙人一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退伙并不必然导致合伙企业的解散。只有在合伙人为2人的情况下,其中1人退伙则导致合伙的解散。当然,即使是在合伙人为2人的情况下.如果另一合伙人间意,也可以由退伙人将其份额转让给第三人,则合伙继续存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6日 00: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退伙相关文章
  • 关于合伙人散伙后责任的承担问题
    江某和周某共同出资开了一家美容店,两人合资买了一辆汽车用于日常经营使用。后因缺乏经验,生意亏损,而且汽车也经常出毛病,修车费花了几万元。半年后,美容店关门,两人散伙。一个月后,江某去了外地。其走后不久,修理厂的老板拿着经江某签字的修车费的欠条找到周某,要求周某支付尚未付清的修车费15000多元。周某认为欠条是江某写的,现在他与江某已经不存在合伙关系了,而且散伙时,那辆车已经卖了,所以修理厂老板应该去找江某要钱,自己不能支付这笔修理费。合伙企业解散,即我们俗称的合伙人散伙或合伙人分家,这是在合伙企业出现解散事由后,合伙企业停止经营活动进行清算,终止合伙企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
    2023-06-09
    325人看过
  • 《合伙企业法》解读(六)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
    合伙企业法,在普通合伙企业一章中以专节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对专业服务机构中合伙人的责任作出了特别规定。1、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适用范围。合伙企业法规定,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适用本法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责任规定。合伙企业法在附则中专门作出规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依据有关法律采取合伙制的,其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可以适用本法关于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规定。2、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公示要求。合伙企业法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责任形式。这是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制度的最关键的内容,合伙企业法规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为限承担
    2023-06-06
    269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的退伙清算方法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退伙清算方法1、协议退伙前提: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2、通知退伙前提: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1)合伙人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2)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3、当然退伙(1)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强制执行。4、除名(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出现下列情形:(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二、退伙的结果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
    2023-06-06
    344人看过
  • 普通合伙人退伙的程序和流程
    所谓合伙人的当然退伙,是指因某种特殊的、客观的情况的发生导致无法继续合伙而退伙。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人没有生命特征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的;2、合伙人资金长期不足,不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的;3、合伙人受到法律或者合伙协议的约束,丧失合伙人资格的;4、人民法院已强制执行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的;5、其他合伙人因合伙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受到限制,未能一致同意其转为有限合伙人的。普通合伙人除名退伙的情况具体有什么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一)未履行出资义务;(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
    2023-07-04
    271人看过
  • 普通合伙退伙协议何时生效
    合伙协议中,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退伙财产:1.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3.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相关法律:《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2023-06-18
    488人看过
  • 有关有限合伙、隐名合伙问题
    对有关有限合伙、隐名合伙,我国没有立法规定,在制订《合伙企业法》时曾将有限合伙单独作一章,但后来因各种原因将此规定删除了。鉴于有限合伙在融资和投资风险承担上具有其独特价值,学者们一再呼吁我国法律确立有限合伙、隐名合伙制度以适应企业形态多样化,特别是高科技企业发展的需要。虽然有限合伙、隐名合伙尚未为我国立法正式确认,但我国社会经济中已实际存在有限合伙、隐名合伙形态。学者认为,如个人合伙中掺杂有股份的,应区别对待。股份所有人(即股东)对企业或合伙组织的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只以他出资的份额为限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在个人合伙中掺杂有股份的,合伙成员应承担无限连带民事责任,股东只承担有限责任。法院是否确认有限合伙形态及合伙人的有限责任是我国司法审判实践将面临的重大问题。笔者认为,有限合伙制度适应我国生产力发展需要,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应与时俱进,本着实事求是精神,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可以有条件、有限度地确
    2023-06-19
    207人看过
  • 合伙人入伙或退伙的规则
    一、合伙人入伙或退伙的规则1.入伙条件这是指某一个第三人加入已经成立的合伙企业的条件,就是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新合伙人权利义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自愿退伙这是指合伙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而退出合伙的。二、新合伙人入伙包括哪些程序1、应当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伙协议。订立合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的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新合伙人入伙后,即取得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新合伙人入伙后,原则上应享有与原合伙人同等的地位,即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责任,但是,入伙协议另有规定的,依照合伙协议的规定执行。3、在新的合伙人入伙条件中,最为重要的是对合伙企业的既
    2023-05-06
    219人看过
  •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如何退伙和入伙
    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如何退伙和入伙合伙企业的入伙和退伙是合伙企业运营中常见的问题,下面提供相关信息:1.入伙:(1)入伙条件: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新合伙人权利义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退伙:(1)自愿退伙:指合伙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而退出合伙的。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可以退伙的情形: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2)当然退伙:是指某些情况下合伙人必须退伙
    2023-12-28
    435人看过
  • 普通合伙入伙时,原合伙人所负义务有哪些
    1、承担合伙事务的义务。这既是合伙人的义务,实际上也是合伙人的权利。设立合伙业务执行人的,业务执行人应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约定向其他合伙人报告有关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一般合伙人查阅账簿,对合伙事务进行监督、检查,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务,这些都是履行承担合伙事务义务的形式。2、分担亏损的义务。共享收益、共担风险是合伙的共同特征。既然合伙人共同共有合伙企业的财产,当然也应该共同分担合伙企业的亏损。因此,合伙人有分担合伙亏损的义务,具体表现为对外的连带责任,对内的按比例分担责任。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相比有什么特殊的权利与义务1、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2、有限合伙人不能执行合伙事务。3、有限合伙可以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4、有限合伙人可以自我交易。5、有限合伙人不受竞业禁止的限制。6、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外转让合伙财产。7、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时,应当解散。8、善意第三人与有限合伙人交易时,有限合
    2023-12-14
    480人看过
  • 深圳转发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各基层局: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转发给你们,市局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一、有关合伙企业所得税的政策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范围据此自2007年6月1日起由仅限“自然人”扩大为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第六条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据此,结合财税〔2008〕159号文关于“先分后税”原则的规定,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合伙人按财税〔2008〕159号文第四条规定的分配原则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不替该合伙人缴纳所得税。如该合伙人为法人,由其确认为当期
    2023-06-06
    94人看过
  • 对合伙企业入伙问题的几点思考
    关键词:入伙资格;知情权;生效;债务承担一、关于入伙人资格问题(一)自然人入伙必须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吗?按照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必定要参与经营管理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被允许成为普通合伙人,必然有违民法设立行为能力的宗旨。所以,普通合伙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但是,普通合伙人的行为能力会因各种原因而发生变化,如果在有限合伙存续期间,普通合伙人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普通合伙人死亡后其继承人为欠缺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合伙协议规定可以转换为有限合伙人的,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规定转换为有限合伙人;如果合伙协议未予规定的,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后可以转换为有限合伙人。另外,作为自然人的有限合伙人是否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呢?有人认为,如果限制欠缺民事行为能力人成为有限合伙人,必然不利于其财产的保值增值。由于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事务执行,并且无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023-04-24
    487人看过
  • 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法定情形
    一、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法定情形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关于普通合伙人的当然退伙普通合伙人退伙有很多种情形,包括自愿退伙和法定退伙,其中法定退伙又包括当然退伙和除名,这里着重关注一下当然退伙的五种情形,即死亡、丧失偿债能力、破产、丧失法定或约定资格
    2023-04-24
    75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退伙的分类及概念
    一、普通合伙企业退伙的分类及概念1、协议退伙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2、通知退伙(1)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2)合伙人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3)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3、当然退伙(1)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强制执行。4、除名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二、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退伙《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规定,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合伙企业的名称
    2022-03-23
    422人看过
  • 执行事务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区别,普通合伙人的条件有哪些?
    一、执行事务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区别执行事务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区别有:1.成为条件不同,执行事务合伙人一定是普通合伙人,但普通合伙人未必是执行事务合伙人;2.权限来源不同,普通合伙人的权限来源于合伙协议以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的权限源自于全体合伙人之委托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与包括普通合伙人在内的全体合伙人之间建立起一种委托法律关系,该等委托法律关系受到有关法律规则的约束。3.权利不同,普通合伙人没有对外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但是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二、普通合伙人的条件有哪些普通合伙人的条件有: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4.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
    2023-06-06
    384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退伙
    词条

    退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因一定的法律事实而退出合伙企业,从而消灭合伙人资格的法律行为。 退伙一般分为自愿退伙、法定退伙两大类。自愿退伙,也称声明退伙,是指基于合伙人单方的退伙意愿而终止与其他合伙人之间的合伙协议,退出合伙企业的单方... 更多>

    #退伙
    相关咨询
    • 关于有限合伙人退伙帐务问题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4-06
      有限合伙人退伙账务如何处理,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合伙企业法》仅在总则中对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进行了规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即有限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
    • 普通合伙人入伙如何制定退伙的条件?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5-10
      普通合伙人如果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除名退伙: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 合伙企业退伙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30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违反本法第45条、第46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
    • 入伙条件普通合伙人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03
      合伙企业是典型的人合企业,合伙人之间的相互信任是合伙企业存在的基础,因此,合伙企业接纳新合伙人,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方书面人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书时,原合伙人应当将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如实地告诉准备入伙的人,以便其决定是否人伙。
    • 合伙人的入伙与退伙是怎么规定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1
      新合伙人入伙,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可另作约定)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可另作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