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原因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6: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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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出票人签发票据,而受票人取得票据而得以行使票据上的权利,必有一定的理由,而这种理由就是票据原因。最常见的票据原因有买卖、借贷、赠予、设定担保或委托等。
原因关系可以是有对价的,也可以是无对价的,如买卖、借贷是有对价的,赠予便是无对价的。
票据关系的成立虽是基于一定的原因,但是票据一经成立,就与原因关系相脱离。换言之,原因关系的成立与否,都不影响票据关系的行使,票据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也不必证明有票据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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