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应经过的法定程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8:12:34 332 人看过

拆迁行为的设立必须经过规定的申请、审批以及其他必经的程序,获批准后,拆迁行为才能成为合法行为,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才受到法律保护。拆迁是改造、建设的前期工作,涉及房产管理、土地管理、规划管理等一系列行政管理的内容,甚至涉及到公安部门的户籍管理,其不仅涉及到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的关系,而且还涉及到拆迁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房屋拆迁主要经过以下几个法定步骤:

(一)拆迁的申请。拆迁人需要拆迁房屋时,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时,必须提交与拆迁行为相关的国家规定的基本文件:

1、基本建设批准文件;

2、建筑用地互线图;

3、建设银行出具的建设项目资金证明;

4、拆迁安置计划和拆迁安置方案。

(二)审批。拆迁主管部门在收到拆迁人的申请和必要的证明文件后对拆迁申请进行审查。拆迁主管部门在审查了拆迁人有关批准文件的合法性后,对拆迁人的申请决定是否予以批准。拆迁主管部门在审查、审批申请时,应给拆迁人提供关于拆迁政策、拆迁区域内房屋的产权产籍和居住使用等情况,作好必要的拆迁行政服务工作,使拆迁工作能顺利进行。拆迁申请获得批准后,拆迁主管部门发给拆迁许可证,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拆迁申请人。

(三)公告。房屋拆迁许可证一经发放,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就应当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搬迁期限等以房屋拆迁公告或者其他形式予以公布。

(四)封户。由于拆迁范围的户口是确定拆迁范围内被拆迁人的一条基本依据,也是确定拆迁范围内需要安置的人数的基本依据。在决定拆迁以前已经合法使用拆迁范围内房屋的居民和单位才是拆迁安置对象。这里所指的被拆迁房屋的居民和单位才是拆迁安置内具有正式户口的公民和在拆迁范围内具有营业执照或者正式办公地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所以,拆迁一经批准,拆迁范围内的户口就应处于暂时的稳定状态,这就需要冻结户口。其目的是为了防止拆迁范围内被拆除房屋使用人的不合理增加,给拆迁人的安置负担加重。因此,在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在批准拆迁的同时,应将批准拆迁的决定及其有关事项及时通知房屋拆迁所在地的公安部门,由其协助暂停向拆迁范围内迁入居民户口和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的居民分户。

(五)签订拆迁协议。在完成上述拆迁手续后,拆迁人与被拆迁必须就补偿、安置等问题签订书面协议。由于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所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是补偿和安置,因而,对于补偿和安置以及相关的问题,拆迁当事人双方应该对其责任和权利作出明确的界定,并且以文字形式签订书面的协议,以便成为拆迁当事人共同遵守的准则。

拆迁协议必须在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拆迁期限内签订,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前或后签订的拆迁协议均无效。拆迁协议签订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必须遵守,履行拆迁协议的各项条款,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六)拆迁协议的公证与备案。拆迁协议签订后,拆迁双方当事人可依法进行公证,但协议签订后,拆迁双方当事人可依法进行公证,但拆迁协议的公证不是强制性的,即不是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当事人既可以选择公证,也可以不选择公证,任何一方都不得强迫另一方。但不管协议是否进行公证,协议都必须送交拆迁主管部门备案,建立备案制度,以便主管部门对补偿、安置协议是否订得合适进行监督。

(七)协议的执行。如果拆迁双方当事人对拆迁协议无异议,则双方就按照协议规定的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搬迁方式和过渡期限等内容去执行。无论任何一方违反协议,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11: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拆迁协议相关文章
  • 房屋拆迁过程中如何评价房屋拆迁
    1、市场比较法是将估价对象与估价时点最近成交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并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进行适当修正,以估计估价对象客观合理的价格或价值。市场比较法是最有说服力、最容易被当事人接受的方法,因为这种评估方法最能直接反映评估对象的市场价格,但其前提是必须有类似的房屋交易实例进行比较。成本法是通过计算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估计估价对象客观合理的价格或价值。三。收益法是将估价对象在未来雨季的正常净收益,按适当的资本化率折现至估价时点累计,以估计估价对象客观合理的价格或价值。假设开发法是在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扣除估计的正常开发成本、税金和利润,估计估价对象客观合理的价格或价值。在政府确定并公布基准地价的地区,通过调整估价对象所在地段的基准地价,得出估价对象的目标地价。第二,房屋拆迁过程中房屋拆迁评估的一般程序流程。专业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受委托单位
    2023-05-31
    281人看过
  • 房屋拆迁听证程序:行政裁决的过程
    一、业务解释: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听证是指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拆迁当事人未能就补偿安置有关事宜达成协议,且未达成协议户数占拆迁总户数40%以上的,经拆迁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行政裁决前组织拆迁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参加听证,听取双方就拆迁补偿安置问题陈述、申辩和质证的行为。二、工作程序:1、拆迁过程中,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超过拆迁总户数40%的,裁决前必须举行听证;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听证会召开前7日就听证时间、地点、方式等向社会公告,同时向听证相关人员送达《房屋拆迁裁决听证会通知书》;3、听证参加人包括听证主持人、记录员、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听证主持人与本拆迁活动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4、听证会的召开:(1)听证记录员宣布听证纪律;(2)听证主持人宣布事由,询问、核实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和义务,宣布听证开始;(3)拆迁人
    2023-07-04
    144人看过
  • 房屋未经同意能否拆迁,房屋强制拆除执行程序
    一、房屋未经同意能否拆迁就拆迁补偿问题协商不成,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不能对房屋进行拆迁。就补偿问题协商不成时,如果征收部门作出征补偿决定,被征收人不申请复议又不起诉的,作出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可以强制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
    2023-06-17
    375人看过
  • 拆迁过程中如何应对房屋评估
    一、注意评估机构的选定方式房屋评估的第一步就是确定评估机构。对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对于评估机构的选择,应首先由被征收人协商确定。只有经过协商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才可使用多数决定、抽签摇号等方式。对于未经协商就直接采用其他方式确定房地产评估机构的,由此做出的评估报告是存在程序瑕疵、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二、注意评估应考虑的因素房屋评估应该考虑哪些因素,对最后的评估结果有很重要的影响,这直接决定了被征收人能拿到多少补偿金。
    2023-03-03
    50人看过
  • 如何进行房屋拆迁过程中房屋拆迁的评估
    一、房屋拆迁的五种评估方法1、市场比较法是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市场比较法是最具说服力并易于当事人接受的方法,因为这种评估方法最能直接反映评估对象的市场价格,但其前提条件是必须有同类房屋的交易实例可供比照。2、成本法是通过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3、收益法是雨季估价对象未来的正常净收益,选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现到估价时点后进行累加,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4、假设开发法是预计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税费和利润等,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5、基准地价修正法是在政府确定公布了基准地价的地区,由估价对象所处地段的基准地价调整得出估价对象客观价格。二、房屋拆迁过程中
    2023-04-15
    65人看过
  • 拆迁补偿的计算方法及房屋拆迁的补偿程序
    一、拆迁该如何计算补偿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
    2023-02-28
    234人看过
  • 被拆迁人应当知道,空心房的拆迁也要走法定程序确定拆迁
    随手拿到一份中部地区某省会城市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其中暴露出的拆迁奖励、补助乱象,令人不得不佩服征收方的“睿智”,也不得不担忧被征收人能否禁得起诱惑,排除得了干扰,最终获取本该属于自己的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结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通常认为,这里规定的补助和奖励不是普惠的、人人都有的。比如,奖励是针对在签约搬迁期限内搬迁的被征收人的,如果被征收人未按期搬迁,就不能够享受政府给予的奖励。而补助则顾名思义,一般是针对生活困难救助、重大疾病救助以及住房困难家庭的。然而到了实践中,前述补助和奖励则有变味儿的嫌疑。我们以中部地区某省会城市的一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为例,来看看其中究竟都作了哪些独具匠心的规定。选择货币补偿就给补助。这份方案规定,被征收人在补偿签约期限内签约(选择货币补偿方式)并在搬迁期限内完
    2023-06-17
    121人看过
  • 拆迁听证会:房屋拆迁过程中的法律听取
    房屋拆迁过程中的听证--房屋拆迁第五讲以上讲述了房屋拆迁的基本流程,下边讲述拆迁中的一些程序问题。首先讲一下拆迁过程中哪些环节需要进行听证。先说一下什么是听证。听证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前,由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房屋拆迁过程中的听证--房屋拆迁第五讲以上讲述了房屋拆迁的基本流程,下边讲述拆迁中的一些程序问题。首先讲一下拆迁过程中哪些环节需要进行听证。先说一下什么是听证。听证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前,由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有表达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接纳证据的程序所构成的一种法律制度。一般认为,听证制度的基本内容主要是:1、告知和通知。告知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决定前将决定的事实和法律理由依法定形式告知给利害关系人。通知是行政机关将有关听证的事项在法定期限内通告利害关系人,以使利害关系人有充分的时间准备参加听
    2023-07-04
    492人看过
  • 房屋拆迁安置费是怎么算,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被拆迁人如何认定
    一、房屋拆迁安置费是怎么算?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如下:(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二、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被拆迁人如何认定?一般认为,在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认定为被拆迁人:1、私有房屋的所有人。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2、公有房屋的产权人,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3、被拆迁房
    2023-04-03
    415人看过
  • 房屋拆迁走司法程序得多久
    10房屋拆迁走司法程序要多长时间,依据具体情况而定,法律是没有规定的,人民法院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审理期限是6个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八十三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第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一、对拆迁补偿不满意,该怎么办实际中,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要按照以下处理:首先,先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因为拆迁安置协议属于合同,一旦基于自主的意思签订之后,意味着双方都要受契约的限制,即使事后反悔,到时候可能还
    2023-04-02
    323人看过
  • 征收土地程序及房屋拆迁程序法律
    长期以来,国家建设征收土地(过去称为征用土地)和城市房屋拆迁的概念,在民间习惯上被混为一谈,统称征地拆迁。其实二者是不同的法律概念。根据《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运用国家强制力,按照法定程序将一定范围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转为国家所有权,并依法对被征收土地的原权利人(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发包人、承包人、转包人等)给予补偿的活动。各级政府组织实施征收土地的主管部门是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城市房屋拆迁是指为了实施城市规划、旧城区改造,运用国家强制力,组织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对原房屋权利人(包括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出租人、承租人、转租人等)给予补偿、安置的活动。各级政府组织实施房屋拆迁的主管部门,中央政府为国务院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地方县级以上政府则为负责管理房屋拆迁的部门
    2023-06-10
    229人看过
  • 房屋拆迁裁决:房屋拆迁裁决有哪些程序
    房屋拆迁裁决分为四个步骤,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如果双方在拆迁期限内未能达成补偿安置协议,拆迁人,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即裁决机关)申请裁决。根据市住房和土地局去年出台的《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裁决书》(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房屋拆迁裁决书主要包括申请、审理、文件送达和执行四个步骤。(1)应用程序。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表、身份证明、产权证明或者公共房屋租赁证明。其中,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具体要求、事实理由等;申请裁定材料齐全的,裁定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果材料不完整,申请人应在7天内完成。(2)审判。在裁决过程中,裁决机关将首先听取各方陈述,确定补偿安置事实是否清楚,并与拆迁当事人协商是否愿意调解。在此期间,双方达成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移交裁决机关,房屋拆迁裁决程序终止
    2023-05-31
    143人看过
  • 拆除房屋应当履行哪些法定程序?
    一、拆除房屋应当履行的法定程序1、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该履行催告义务,并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以及第三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行政机关在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该履行催告义务,若当事人提出陈述和申辩的,需要听取当事人意见,这是强制执行的法定程序。行政机关在未履行催告以及未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情况下便实施强拆,属于违法强拆行为。2、强制拆除房屋
    2023-06-18
    370人看过
  • 拆迁房屋程序大揭秘
    被拆迁人除了应得的房屋补偿费以外,还可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达不成拆迁协议的,可以经当事人申请,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裁决举报、投诉箱、监督电话由区监察委专人负责。举报投诉范围:1、对动迁基地公示的内容,政策法规执行情况;2、对基地“依法动迁、文明动迁、有情动迁”的实施情况;3、对基地廉政工作的执行情况;4、对基地人员的工作纪律执行情况;5、对特殊、突发的动迁矛盾的处理情况不满的区监察委、区政法委、区建设委、区信访办、区房地局、街道等部门,负责对拆迁单位实施全过程的监管,以及拆迁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协调,负责化解拆迁引起的矛盾。房屋拆迁合同纠纷案件举证指引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注
    2023-07-04
    478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协议是拆迁人在拆迁前与被拆迁人就拆迁事项达成的书面协议,包括拆迁范围、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搬迁期限等事项。 拆迁协议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需要积极履行协议内容,同时也可以在协议规定的... 更多>

    #拆迁协议
    相关咨询
    • 房屋拆迁程序是怎样的, 具体实施征地拆迁活动需要经过哪些法定程序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21
      房屋拆迁程序: (一)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房屋的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将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向社会公布。 (三)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实施拆迁: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
    • 房屋拆迁必须经过法院强拆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1-28
      如果需要强拆,也是需要满足法定条件。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 房屋强拆程序规定是怎样的, 房屋强拆要经过哪些程序才能够正确进行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6
      房屋强拆程序规定: (一)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1、履行义务的期限; 2、履行义务的方式; 3、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4、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第三十六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
    • 要拆迁的房子能过户吗, 房屋拆迁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如何进行过户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19
      要拆迁的房子不能过户。 1、《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租赁房屋。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
    • 遗产继承的条件有哪些,房屋拆迁拆迁程序是怎样的,房屋拆迁程序是怎样的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09
      一,关于房屋拆迁的程序: (一)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房屋的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 (二)发布拆迁公告: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发布拆迁公告,将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向社会公布。 (三)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实施拆迁: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