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外部监督有利于逮捕决定的公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4:53:02 365 人看过

从2004年9月1日起,四川省检察机关将实施一项尊重人权的重大举措:逮捕犯罪嫌疑人时须书面告知其有权不服被捕。一旦犯罪嫌疑人不服维持逮捕决定,检方还须启动监督程序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

许多媒体在报道这条消息时,主要着眼于犯罪嫌疑人有权不服被捕,认为这是一个突破。其实,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早就有规定,犯罪嫌疑人认为检察机关的逮捕决定不合法的,其本人、家属和聘请的律师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要求变更强制措施。只不过,四川省检察机关要求检察人员向逮捕犯罪嫌疑人书面告知其有权不服被捕。

在笔者看来,四川省检察机关创新和体现对保护人权表现在,一旦犯罪嫌疑人不服维持逮捕决定,检方须启动监督程序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这样就在犯罪嫌疑人的申诉中引进了中立的第三者进行监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让犯罪嫌疑人的申诉权利能真正落到实处,从而也就更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得到保护。

逮捕是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它对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剥夺可以从二个月到一年多的时间。然而,因为逮捕是一种程序性的措施,对于逮捕决定不服的救济,法律并没有设置严格和完善的保障程序,作出逮捕决定的检察机关,接受不服申诉的也是检察机关,其地位不具中立性,有违任何人不能做自己案件的法官的法理。而且,检察机关对于不服申诉的审查也没有类似法庭审理一样的公开程序和具体的审理期限。救济程序的缺陷,导致一些地方司法机关滥用逮捕措施,超期羁押的现象也屡禁不绝。

四川省检察机关在逮捕决定不服的救济程序,大胆地引入外部监督,让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机关对逮捕决定不服申诉的审查,让这一审查过程在阳光下进行。这是一个有益于司法公正的创举,这一创举不仅可以更有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也将使检察机关正在推行的人民监督员制度充满活力。

不过,笔者认为,要使逮捕决定和逮捕决定不服的救济的程序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还应当引入法官对于逮捕决定的审查。由法官用庭审的程序作出逮捕决定,或检察机关作出逮捕决定后,允许犯罪嫌疑人向法官申诉,法官用庭审的程序作出维护还是变更的决定。笔者希望,四川省检察机关这一制度创新能引起我们更多地对于逮捕措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思考,从而进一步推动对逮捕措施的改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9日 04: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逮捕相关文章
  • 外公被逮捕入狱,外孙还能不能正常考取老师?
    外公坐牢外孙一般可以考老师。教师虽然属于国家事业编制人员,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政审相对宽松。只要直系亲属中没有,因威胁国家安全或反党反社会主义而坐牢的极端分子,一般都可以通过。在编教师拥有的编制为事业编,即在编老师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在编教师即为临聘人员或者称作合同工。外孙可以继承外公财产吗外孙不可以继承外公的财产,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法定继承中外孙子外孙女对外公的遗产是没有继承权的,但如果是遗嘱继承的,要依据遗嘱的内容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
    2023-07-14
    485人看过
  • 司法公正监督
    法律综合知识
    审判监督是指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由法定主体依照法定条件提起,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再审的诉讼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又称为再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分为基于人民法院行使审判监督权引起的再审程序,人民检察院行使抗诉权引起的再审程序和当事人申请再审引起。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条件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3条、64条的规定,提起再审程序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必须是有审判监督权的组织或专职人员。(2)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必须具备理由。引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根本原因是发现了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确有错误,否则,不能提起再审程序。人民法院了现判决、裁定错误的主要途径有;当事人的申诉;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人民法院对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普遍性审查,发现错误交由院长按法定程序处理;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发现各
    2023-07-03
    498人看过
  • 逮捕决定书和批准逮捕决定书
    “不批准逮捕决定书”适用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情况。“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书”主要适用于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逮捕必要的情况。一、涉嫌寻衅滋事罪批捕的权限怎么划分涉嫌寻衅滋事罪批捕的权限的划分:1、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应当被逮捕时,应当提请检察院批准,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对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不另行侦查。2、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对于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认为需要逮捕被告人时,由办案人员提交法院院长决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被告人的逮捕,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未予逮捕的被告人,人民法院认为符合逮捕条件应予逮捕的,也可以决定逮捕。3、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公安机关对于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应当立即执行,对于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
    2023-03-19
    262人看过
  • 刑事犯罪决定逮捕的机关有哪些部门?
    有权发逮捕令的机关有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军队保卫部门,逮捕批准下达后由公安机关执行。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中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都有批准逮捕权。相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部门执行侦查权,经过检察院批准后,有权发出逮捕令。军队保卫部门经过军事检察院批准后,对涉嫌犯罪的现役军人发出逮捕令。一、哪些情况下可以逮捕嫌疑人?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023-06-23
    136人看过
  • 谁有决定权逮捕?
    逮捕是由检察院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逮捕决定书的格式是怎样的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的逮捕条件的,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连同案卷材料等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是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经过审查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所制作的答复公安机关的文书。批准逮捕决定书属填写式文书,共分三联。第一联是存根;第二联是副本(入检察卷);第三联是正本,送公安机关。各联内容由首部、正文、尾部组成,制作要求基本相同。在日常生活中,对于逮捕决定书的规定是非常严格的,当然了基本上是存在规定格式的,在决定逮捕之后
    2023-07-06
    499人看过
  • 关于不批捕监督方法是否有规定
    关于不批捕的监督方法是有规定的,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根据刑诉法第七十条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意见不被接受时还可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核。一、不批捕或不予逮捕的情形有哪些?1、以下情形不予逮捕:(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2、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于逮捕:(1)犯罪嫌疑人是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
    2023-03-23
    233人看过
  • 监察委逮捕部门可以逮捕犯罪人员吗
    不可以。监察委不能直接逮捕,但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可以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有证据证明有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的。(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逮捕不同于定罪,逮捕的标准低于定罪的标准,不要求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所有证据都已查证属实,只要求有证据已被查证属实即可。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
    2023-06-28
    98人看过
  • 逮捕是由哪个部门决定的,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一、逮捕是由哪个部门决定的对犯罪嫌疑人的批捕由检察机构决定,对被告人的批捕由法院决定,二者均由公安机构执行。只有检察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或者检察院对自侦案件的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构执行。据此,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批准权或者决定权属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公安机构移送要求审查批准逮捕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有批准权。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公安机构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二、逮捕后可以取保候审吗逮捕之后正常情
    2023-04-11
    323人看过
  • 完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外部监督制度
    一人公司中,公司的一切大权都掌握在唯一股东手上,极易发生一人股东肆意混同公司财产和股东财产,或将公司财产挪作私用,进行自我交易,以公司名义为自己担保或借贷甚至是利用一人公司的法人人格规避法定义务或侵权责任等现象。所以在建立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的同时,完善公司的外部监督制度同样非常重要。笔者认为,一人公司登记部门应设立相关的监督机构专门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予以监督,同时应从立法上强行规定一人公司必须引进财务会计制度和一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2023-04-23
    239人看过
  • 关于逮捕的规定有什么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一、从刑事拘留到判刑要多长时间?拘留:一般14天,最长37天;《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
    2023-06-24
    235人看过
  • 行政执法人员的外部监督
    在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中,无论是遵循程序的行政机关还是进行司法审查的法院都把较多的注意力投入在“外部程序”——行政程序中直接关系相对人程序权利——的部分之中,而对一般程序中不直接与相对人发生关联即归类为“内部程序”的部分未予以相应的重视。在实践中,有些行政机关在案卷归档时,采取分装正、副卷的做法,把涉及外部程序的部分——行政处罚决定书、权利告知书、强制措施决定书、送达回证、询问笔录等装订成正卷,涉及内部程序的部分——立案审批表、强制措施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等装订成副卷,在行政处罚受到司法审查时,仅向法院移送正卷,而副卷仅在行政机关内部供留档使用。法院在对行政处罚进行司法审查时,也仅要求行政机关提供证明遵循外部程序的材料,而对不直接涉及相对人权利的程序步骤一般不作审查的要求。国家行政法制中,外部监督的含义是什么?行政法制外部监督是指行政系统以外的国家权力机关和司法机关监督。行政法制监督包
    2023-07-11
    184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逮捕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依法提起并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程序。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途径有申诉、本院院长、上级法院、上级人民检察院。犯罪嫌疑人逮捕此阶段仍属于刑事诉讼的侦查阶段,甚至还未到一审程序。第二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二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
    2023-03-01
    332人看过
  • 国家赔偿作出逮捕决定属于错误逮捕如何认定?
    一、错误逮捕如何认定国家赔偿法中所称错误逮捕,是指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的错误逮捕。因为逮捕是与严重的刑事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有力手段,因此实施逮捕必须以犯罪事实存在为根本前提。如果事实上根本不存在犯罪事实而对被告人施以逮捕,那么,这种逮捕显然是错误的,国家理应予以赔偿。当然,国家承担因错误逮捕引起的赔偿责任是有条件的。根据本法规定,构成错误逮捕的国家赔偿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一)检察机关或人民法院作出了错误的逮捕决定。这一般是因为决定机关的疏忽、不负责任或者案件的复杂性导致的;(二)被逮捕的人无罪,这是形成错误逮捕的本质要素。对确已构成犯罪、其主要犯罪事实业已查清的犯罪嫌疑人实行逮捕,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要求,不存在错误逮捕问题;(三)被逮捕的人有被实际羁押的事实,如果检察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虽然已作出了逮捕的决定,但是,在执行逮捕前发现决定错误而及时予以纠正,并未对决定逮捕的人施以逮捕
    2023-06-03
    150人看过
  • 批捕科怎么决定是否逮捕,逮捕的条件有哪些?
    一、批捕科怎么决定是否逮捕(1)可能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危害社会的;(2)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3)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4)可能实施打击报复行为的;(5)可能有碍其他案件侦查的;(6)其他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同条还规定,对有组织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犯罪和多发性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以及可能有碍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应予逮捕。逮捕的上述三个条件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有同时具备这三个条件,才能对其逮捕。只有严格掌握逮捕的适用条件,才能够防止错捕和滥捕现象的发生。二、逮捕的条件有哪些这一规定要求逮捕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对实施多个犯罪行
    2023-04-10
    216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逮捕
    相关咨询
    • 检察院的逮捕决定书由什么部门监督?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8
      根据《(试行)(2012修订)》第670条,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对以本院名义制发的法律文书实施监督管理。
    • 逮捕超期纠正违法由哪个部门监督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4
      人民警察机关,派出所的上级机关,即所在地的公安局。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第四十八条人民警察有本法第二十二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 公诉部门能否决定逮捕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17
      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的决定权由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行使。逮捕决定权的行使有以下三种情况:(1)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没有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权力,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具备了逮捕条件,应当逮捕的,应当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机关认为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否则,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2)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适用于以下两种
    • 关于逮捕逮捕的部门是什么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6
      公安局先把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羁押看守所,申请检察院逮捕,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
    • 公安部门申请逮捕给逮捕到了,批准逮捕由谁决定批准及逮捕?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30
      此为法院和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